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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長落選人翁重鈞夫婦疑違反選罷法案選監小組認定未違法。
2009/12/14 17:50:21瀏覽625|回應0|推薦0

【記者魯永明/嘉義縣報導】嘉義縣長落選人翁重鈞、翁張宗美夫婦,5日投票遭人檢舉穿競選背心、比手勢、出示選票,疑涉違反選罷法,縣選委會監察小組今天開會,以翁重鈞夫婦無犯意為由,認定未違反選罷法

選委會說,翁重鈞與妻子翁張宗美投票時,翁張宗美穿著競選背心右胸前還貼著2號貼紙,疑違反選罷法,違者得處50萬元以上、500萬元以下罰鍰。

翁重鈞另涉嫌將圈選內容出示他人,疑違反選罷法,違者得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20萬元以下罰金。

選委員上週討論決議,請翁重鈞夫婦今天到選委會監察小組陳述,或以書面說明,翁重鈞夫婦提意見陳述書,未到場,他們說,比手勢、穿號碼背心,象徵勝利「YA!」,並無違反選罷法意圖。

選監小組會議由召集人李清輝主持,共有22名監察小組委員出席,針對翁張宗美涉違反選罷法案,委員無異議通過不罰;對翁重鈞涉違反選罷法案,違反與否爭議,相持不下,最後動用表決,16人認定未違法,只有6人認定違法。

( 在地生活雲嘉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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