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文章試談廢死論者的論點2
這是我在另外一個網頁寫的文章,現在我把他發表到這裡。
廢死團體從蘇xx案和徐xx案正式、公開的開始長期以來努力推行廢死刑。他們的訴求很簡單,那就是『把死刑從法律的條款當中拿掉,然後用其他的刑罰代替』,誠如樓上大大和朱老大在節目上說的,廢除死刑不是光修法這麼簡單,它扯到的不只是法規面,還有執行面、教育面和國民價值觀的問題。從我個人可以涉獵並已經涉獵到的資訊來說,他們從來都只是在從法規面解決,並且提出了幾個理由試圖說服當政者和老百姓去支持廢死刑:
1.死刑有誤判可能
2.死刑的存在不能使犯罪率降低
3.廢死刑是國際趨勢
4.國家沒權利殺人
5.把死刑犯關到死比一槍把它執行掉更能讓犯罪者痛苦
6.死刑犯都是無辜的,成長背景都是可憐的
7.受害者都是自找的
8.死刑犯之所以會被判死刑是因為和受害者家屬的和解金談不攏
9.走出傷痛的唯一方法是寬恕和原諒
10.廢死刑張顯人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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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的10個理由是我從開始涉獵死刑存廢爭議的資訊逐漸蒐集到的,可能還有其他的廢死理由,然而這些廢死理由很明顯無法說服大多數人支持廢死刑。以下就是我針對這10個理由逐一反駁:
1.死刑有誤判可能?
→誤判,除了死刑以外,包含無期徒刑、有期徒刑、拘役、罰金...等等,甚至是警察開的罰單都可能誤開。為了誤判就要廢死刑,其他的一切刑罰手段都該跟著廢除。
2.死刑的存在不能使犯罪率降低?
→死刑的存在最大意義在於威嚇,只要威嚇效果有,犯罪率縱使不能降低,最起碼不會飆高。況且刑法當中的無期徒刑本來的意義就是『無限期』的『有期徒刑』,在之前修法把假釋條款放進去之後就變成是『變相的有期徒刑』這是立法委員的問題。
3.廢死刑是國際趨勢?
→請參閱百科全書,全世界人口最多的前十個國家,除了第九名以外,其他國家都沒廢死刑(縱使是美國,絕大多數的州也沒廢死刑),這九個國家合計的人口佔了超過全世界的百分之56。況且日本廢過死刑,後來因為『治安』與『民意』問題,又把死刑恢復回來;南韓停止執行死刑13年,有媒體報導停止執行死刑的13年中殺人案件暴增百分之32。
4.國家沒權利殺人?
→那國家應該把警察、軍人、海巡等等的武裝部隊通通解散──因為他們都是依法執法、依法殺人、依法開槍的團體啊。若真如此,那以後乾脆由七爺八爺負責抓人、由城隍爺負責起訴、由閻羅王負責審判,最終審看是交給佛祖、上帝還是阿拉好了。
5.把死刑犯關到死比一槍把它執行掉更能讓犯罪者痛苦?
→目前的獄政管理,顯然剛好相反。『事蹟』愈好看的,在牢房裡過的愈爽。
6.死刑犯都是無辜的,成長背景都是可憐的?
→任何的人、任何的成長背景都不能成為犯罪者脫罪的藉口。真的是無辜,早就該在官司還沒定讞的時候主張,主張無效,表示犯罪者真的罪無可逭。
7.受害者都是自找的?
→呵呵,廢死團的網頁最多的就是這種言論,難怪老百姓會反對廢死刑。
8.死刑犯之所以會被判死刑是因為和受害者家屬的和解金談不攏。
→那是法官的問題,有問題的法官本來就該依法處理。跟廢不廢死刑沒有關係,況且我個人覺得判決書裡有關判死刑的理由絕對不會這樣寫。況且這樣的論點就跟第7個理由一樣──把受害者妖魔化!
9.走出傷痛的唯一方法是寬恕和原諒?
→請記住,「要不要原諒或寬恕加害者」『是』『受害者』的『特權』,『不是』『加害者』的『權利』!加害者沒有任何資格與權利要求受害者原諒他。法律能做的就是把犯罪者依法處理掉,法律沒資格強迫受害者原諒加害者。
10.廢死刑張顯人權?
→柬埔寨和一堆的非洲國家都廢死刑了,他們的人權狀況有比台灣好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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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此之外,廢死團為『配套措施』做了什麼?除了停止執行以外,其他有關加害者的更生教育,受害者的保護,證人的保護...等等方方面面的事情有些什麼進展嗎?如果沒有,老百姓怎麼敢支持廢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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總結,無論廢不廢死,配套措施都應該要做。只是廢死刑,畢竟跟國民的價值觀、教育與法治素養有極大關係。光從法律條款上把死刑拿掉,其他的不先做,廢死刑終究是治標不治本。難道我們要像日本一樣,先把死刑廢掉,成就了當政者在國際上的『虛名』了之後再把死刑恢復回來嗎?小弟孟德期期以為不可....
就目前我所能想的到的範圍,我認為,廢死刑只有一種途徑可行,那就是讓法官本於犯罪者的行為、對全體國民法治素養程度的深刻感受,去逐步停止判死刑。而不是由法律條款強迫法官不准判死刑。等到國民的法治素養與價值觀念的程度達到了之後,法官自然而然的不再判死刑,在那個時候就算法律條文有死刑,也沒有『非執行死刑不足以懲戒』的犯罪者,如此一來死刑就自然而然的從這世界上消失。在那個時候其實法條上廢不廢死刑,意義都一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