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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0/25 20:09:24瀏覽365|回應0|推薦2

2003年的10月25日18點35分,一個我直到現在都還忘不了的那一刻,從那一刻起,每年在10月25日的前後的一段時間,尤其是在18點35分的那一刻,我的心情就會特別差──因為當年風暴的一連串事件就會如DVD重播一般的讓我不斷回想起。今年我的心情依然『循例』在這段時間變差。今天,就在剛剛,為了讓自己不要想起那場風暴,所以我讓自己暫時跳脫這個環境,卻沒想到當我終於逐漸回復,踏進上班地點的那一刻,卻該死的碰到自己在兩個月前拒絕我的LYW女孩在情敵的懷裡哭著聊心事。在她拒絕的那封E-MAIL裡面說了一大堆冠冕堂皇的話,卻沒說她選擇了我的情敵──算了,反正她說與不說,對我來講意義都一樣──因為行為會訴說一切。我想知道的是當我看到這畫面的當場,如果眼前這畫面還不能證明他們已經在一起,那麼什麼才叫做在一起?

看到這畫面當下的心情,我只能說,才在療舊傷,新傷又被狠狠的灑了一把鹽巴。好痛,但還是得忍。每當心裡覺得難過的時候,我都會拿忍耐自己親戚十多年的這一連串事件刺激自己、告訴自己說:「反正我已經忍了十多年了,也不差這幾年,眼看著一步一步終於爬到今天,所以我要繼續忍耐」。坦白說,我並不是很想要重新追回那曾經拒絕過我的女孩,但是,我自己也不敢保證會不會有藏在我心裡的例外。

祝CHS女孩幸福,雖然我最近真的很想立刻衝到高雄,她的家門外去等等看、看會不會有機會剛好和她『巧遇』。但掙扎了好久,我終究沒有做這件事情,因為,或許,我會像上次聽到自己在國中時期暗戀過的女生的近況一樣受到驚嚇──她已經嫁人,並且是兩個孩子的媽了。

祝LYW女孩幸福,雖然看到那畫面的當場,看到她難過的當場,我也真的很想安慰她。但此時此刻的我,並不是那位獲得她允許可以安慰她的人,所以只能強作鎮定,全力避開她,然後消失。

一個,是曾經很有機會,但沒把握住的女孩;另一個,是因為我自己當下的錯誤行為而投向情敵懷抱的女孩。感覺,怎樣才能抓到感覺?

(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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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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