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華爾街日報社論認為民進黨意圖以再生能源取代核能完全是“幻想”(fanciful visions)。
民進黨吳釗燮秘書長隨即投書華爾街日報,為蔡英文能源政策辯護,認為以再生能源取代核能完全可行。吾人不妨借此機會詳細審視民進黨的能源政策。
台灣當然應該在可行範圍內適度的發展風力及太陽光電等再生能源,此點無庸置疑。但再生能源能否發展到取代核電的程度就有極大疑問。
台灣基本上並不合適大量發展再生能源,與火電、核電相較,再生能源能量密度太低,能量密度低表示發同樣度數的電,再生能源要很大的面積。核四廠一部機佔地約1平方公里,每年可發電100億度。太陽能每平方公里可發電1.2億度,發100億度(加上維修空間)需要100平方公里面積。風力能量密度更低,以英國離岸風力為例,每平方公里可發3千萬度電,要發100億度電,需要330平方公里的面積。台灣人口密度在全球名列前矛,全島面積中山地又佔2/3,平地面積可說是寸土寸金,與中、美等幅員遼闊國家相較(其廣大沙漠日照時數為台灣兩倍),並不合適大量發展再生能源。地狹人稠的台灣需要的是能量密度高,佔地小的核電及火電。
因現有核能電廠在2025年即將全部除役,民進黨的能源大計也是以2025年為目標。台灣到目前再生能源裝置容量約400萬瓩。其中水力發電佔一半,太陽能、風力各佔約60萬瓩。民進黨發展再生能源大計是十年內(2025年)增為2200萬瓩,超過目前全台電力總裝置容量4100萬瓩之半。再生能源十年增加1800萬瓩,超過美國未來十年再生能源計畫增加量的1000萬瓩。小小台灣發展再生能源條件本來就遠不如他國,民進黨目標是要“超英趕美”。
因水力發電潛力有限,民進黨主打發展風力及太陽能。風力將增為430萬瓩,太陽能將增為1300萬瓩。依能源局太陽光電及陸域/離岸風力每瓩裝置成本資料計算,十年內資本支出為1.5兆元。因全國屋頂只能提供300萬瓩裝置容量,太陽能另外1000萬瓩將採用地面型,佔地100平方公里。請民進黨詳細舉出在全省何處將劃出或徵收100平方公里的土地來設置太陽能。以上1.5兆資本支出尚未計算土地成本,輸配電成本,及因應間歇型再生能源所需增設的備用機組成本。
花1.5兆元後,太陽能、風力在2025年共可發電約300億度,約佔2025年預計每年發電2600億度的11%,小於目前核一至核三廠每年發電400億度(裝置成本為零)。除太陽能外,民進黨也規劃增加水力、地熱、生質能等(又是另一筆資本支出),每年增加發電約100億度,也達不到核四廠每年200億度的發電量的一半。
依能源局再生能源躉購費率計算,若要達到完全以再生能源取代核電,每年電費將增加近2000億元。
吳秘書長投書還有幾點可議之處,吳秘書長顯然分不清楚能源與電力的區別。我國能源組合中電力只佔一半。其他非電力使用的石油、煤及天然氣也佔一半,吳秘書長投書中說民進黨在2025年將以再生能源提供全國20%的“能源”,依比例,再生能源將提供40%的電力。這與民進黨計畫再生能源只提供20%的電力不符,顯然吳秘書長不知能源、電力不可劃上等號。
吳文中也提出依目前省電方案,全國電力需求可降低10%,這又是痴人說夢。以國際能源總署資料,已開發國家(OECD)未來電力需求仍將年年成長,這些國家國民所得2倍於台灣,吳文所謂智慧電網、智慧電表在這些國家都已開始使用,但也無法以省電方式降低電力需求,為何畫一個台灣可省電10%的大餅?
華爾街日報社論開宗明義即指出台灣大選中太少“能源辯論”,文末也提出這是台灣政治不夠認真(lack of seriousness)的表徵,個人完全同意。民進黨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對該黨能源政策應提出具體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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