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字體:
訪客簿  我要留言 共有 418 則留言
☆ 本部落格訪客簿
頁/共 42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

夏老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9/14 19:55
《文書處理手冊》確實沒有提及,民眾的身分證字號時要遮隱,至於要不要遮隱,可能要看《個人資料保護法》相關規定;但基於保護個人資料的旨意,在公文內遮隱民眾的身分證字號,有其必要。

小莊
2016/09/14 14:32

謝謝老師上篇的回覆

再請教

公文中有提到民眾的身分證字號時要遮隱嗎?文書處理手冊好像沒提到,

又公文附件中有身分證字號也要遮隱嗎?

謝謝。

Email:E-Mail URL:URL

夏老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9/13 22:02
小莊網友:依《文書處理手冊》20.8.規定:文書處理過程有關人員,均應於文面適當位置蓋章或簽名…。所以,首長可以簽名,蓋章,承辦人員也可以簽名、蓋章,只是本人建議:無論首長或承辦人以蓋章較妥,因為有人簽名過於潦章,若干年後自己都看不懂自己的簽名。

夏老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9/13 22:02
一般而言,對外發文而授權給單位主管決行時,仍須以公司名義、且由董事長或總經理署名,只是加一句【依分層負責授權單位主管決行】字樣;至於內部簽辦時,單位主管署名後可加【代為決行】戳記。

夏老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9/04 22:15
行政院所屬機關,有的冠「行政院」,例如:「行政院原子能委員會」;有的沒冠「行政院」,例如:「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端視其組織法而定。「海洋委員會組織法」已於104年7月1日公布,其機關全銜就是「海洋委員會」,沒有冠「行政院」,所以行政院行文該機關,逕用「海洋委員會」即可;惟「海洋委員會」成立日期,由行政院另訂之,至今似乎尚未成立。

夏老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9/02 18:25
【信箋】乃是個人與個人之間書信的往來,所以不宜用機關小官章(註:正確名稱叫首長【職章】)或其他章戳,而用私章(註:正確名稱叫【名章】) 。

夏老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9/02 18:19
【聯絡】與【連絡】意思相同,兩詞可以相通;但《文書處理手冊》不用【連絡】,而用【聯絡】,所以寫公文時,建議你使用【聯絡】而不用【連絡】,以上說明,請參考!

玉女
2016/08/26 14:27
南投縣政府很榮幸邀請夏老師於105年8月10及17日蒞府為我們主講「公文製作實務」課程,讓學員受益良多,感謝喔!老師外表看起來頗嚴肅,但是上課卻很幽默,總能以最淺顯的例證來解釋如何寫一份好公文,聽聞解說後印象深刻,久久不忘,公文更精進了,為讓更多的公務人員有機會聆聽公文課程,提升公文寫作及文書處理能力,期待再相會... Email:E-Mail URL:URL

夏老師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2016/08/11 22:20

在【全國法規資庫】內,用「記錄器」跟「紀錄器」查尋,前者有7個,但都為行政命令;前者有15個,其中有3個是法律。立法有所謂【三讀】,第三讀就在辨正用字的準確,既然法律都用了「紀錄器」,當然比較正確。雖「記錄器」也說得通,但還是用「紀錄器」較妥。至於所提【代表是一個會記錄作用的工具】,動詞是【會】字,其後接名詞的【紀錄】

頁/共 42第一頁 上一頁 下一頁 最後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