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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先生
2019/11/27 15:32

夏老師您好

我們現在有一個會銜會辦的公文

我們是主辦機關,現在我們跑完流程必須要提供核定內容給協辦機關

主要想問我們提供的令或是函的範本

是必須要提供"令[稿]"還是""

也想知道有沒有相關法規規定,主辦機關須提供的為何?

因為我們機關公文系統沒辦法在"稿"上面做任何的修正

沒辦法打文號啦或是發文日期等等,都必須要轉為"令"才可以

謝謝老師撥空回覆

Email:goddragonbj@gmail.com URL:URL

夏老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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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5 19:34
回復alison網友:密件係以公文內容而定,若來文是密件,回復未必一定要密件;來文不是密件,回復也可用密件處理。是以,所提:密件來文,在承辦人函覆時製作的稿件可以用普通件函覆發文嗎?若回復時已不再涉及機密,當然可以普通件函復;不過,為求周全,最好打電話請教來文者,若對方堅持用【密件】,還是用密件處理較妥。

alison
2019/09/13 10:56
我想請問老師,密件來文,在承辦人函覆時製作的稿件可以用普通件函覆發文嗎? 這是否表示來文的密等跟函覆回文的密等不一致 Email:alisonswt@gmail.com URL:URL

夏老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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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1 11:06
回復阿青網友:所謂「箋函」,依《文書處理手冊》的解釋,係以個人或單位名義洽商公務時使用,屬於公務用的私文書。只是,若以學校名義發出之箋函,其署名當然是校長;但亦可用學校內的一級單位(如:總務處)名義發出,則署名為單位主管;甚至於因為公務而權用個人的名義發出亦可,則由該個人署名。

文阿青
等級: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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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9/11 10:04

夏老師您好,

以學校名義發出之箋函署名,是否僅限於首長校長?

因其他一級單位長官也要對外發出箋函,故辦公室對此有不同意見,懇請老師釋疑,謝謝。



QQ文書組長
2019/08/19 22:31
夏老師:麻煩夏老師公開解惑,謝謝您。也希望我的情況能提醒大家"守法"的重要性,謝謝您。 Email:may0516a@yahoo.com.tw URL:URL

夏老師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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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08/19 17:44

回復小雯網友:所提問題,《文書處理手冊》並未明確規定;惟在實務上,既然正本是密件,除非貴單位另有慣例,副本實在沒有不用密件處理的理由,請參考!

回復宛珣網友:所謂【略以】是指所引述的資料大略意思如後,所以【結論略以】就是該結論大略意思如後,實在沒有在【結論】及【略以】之間加上【,】之必要。


小雯
2019/08/19 14:54

夏老師您好:

      請問密件發文,副本受文者仍須以密件方式處理嗎?還是可以一般普通件處理即可?

Email:cand2342345@gmail.com URL:URL

宛珣
2019/08/19 12:30

夏老師,您好:

   想詢問有關公文用語上,使用引述語"略以"時,如:結論略以,抑或結論,略以?

   謝謝您解惑!

Email:lalawu0726@gmail.com URL:UR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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