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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7/15 07:40:19瀏覽7091|回應31|推薦65 | |
其實,對簿公堂一事,我從沒有告訴父母,一來怕他們煩惱,二來這是自己惹出來的禍,就該自己去承受。 「前鄭媽呂小姐」在離家這半年,偶而會偷跑回家看兒子,母親總是勸她早日回來,她只有哭,卻不敢拂逆娘家,且,正在走法院,她也不知該如何面對我,每次出庭,她總是在一堆親友團中,默默的看著我,我開始是恨恨的看著她,後來氣消了,曾有次出庭,我倆對視,我對她笑了笑,惹得她低頭拭淚,讓我的心剎那間糾結在一起,有點痛。 母親為了讓我「知難而退」的知難,曾一度說她感冒,怕傳染給孩子,叫我自己帶幾天,我只好揹著孩子跑新聞,更練就一套帶孩子還寫稿的工夫,右腳蹺在左腿上,把孩子擱在中間,他一哭我就搖兩下,這獨門密技還差一點上新聞咧。 母親是希望我知道帶孩子的苦,早點去認個錯,把「鄭媽呂小姐」帶回家,父母還私底下,到娘家請罪,希望早日化解這場風波,碰了一鼻子灰回來,所以,「鄭媽呂小姐」背著父母,偷跑回來時,父母很高興,當她的面還狠狠罵了我一頓。 官司解決了、「鄭媽呂小姐」回家了、店裡生意如常,在無後顧之憂,整個人一掃陰霾,開始全力跑新聞,那時在豐原市中正路鬧區旁,尤其是晚上,老看到一身材高挑的女子,穿著極短極緊的短褲閒逛,十分引人側目。 一次閒聊中,問管區警員見過這女子沒? 「BINGO」中大獎了,原來「她」是個男兒身,為了替亡兄撫養遺孤,被迫下海賺皮肉錢,警方還抓過幾次。 這種新聞蠻詭異的,我不敢單獨去採訪,還找了一位朋友,說明原委後,他比我更猴急,我倆跑到「後菜園仔」找到了「她」,問清楚價碼,一節三十分鐘三百元,我拿出一千,買「她」一小時,她說:「你們兩個一起上?也行!」,讓我兩嚇了一跳。 「她」很配合採訪,裸著上半身讓我拍照,原來是隆過乳的,裸到下半身時,我傻眼了,竟有兩種器官,女性的部分是人工做的。結束採訪時,「她」還說:「錢都花了,不玩一下?」。 採訪後,十幾天,完全不具備性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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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連載小說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