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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9 23:40:49瀏覽1816|回應1|推薦23 | |
詹姆斯.馬可斯於1996到2001年之間,於亞馬遜網路書店擔任資深編輯。而Amazon.com才於1995年成立,馬可斯是第55號員工,兩年後員工近8000,這代表了他見證到只因著想像的前景的網路狂潮,而他在2001年才離職,當然又體會到網路泡沫的狂洩之潮,他手握認股權和股票,看著指數爆起爆跌,其如洗三溫暖的心情,書中可見,一路寫來,經過5年。 不過,股票之外,我比較感興趣亞馬遜.com這5年草創期發展的過程與變化,還有他老闆貝佐斯到底是什麼行事風格的老闆,也是書中可見,也是一路寫來,經過5年,而且作者以書評之編輯人,寫來真實,有其體驗在,不能直接點名的,他多所反諷的寫法,堪稱一絕。 看看書介:「本書作者詹姆斯.馬可斯於1996年開始,受雇為亞馬遜網路書店的網路編輯。他等於坐上最佳的位置來親眼目睹亞馬遜公司異軍突起的過程,以及之後令人荷包喪盡,沮喪至極的崩潰與沒落。當這個電子商務界的龍頭老大再度復甦之際,馬可斯開始與讀者細說從頭。 本書與最近大量出版的dot.com回憶錄最大的差異是,它的根本主題並非企業破產,或傷心欲絕的企業家。在書中,馬可斯自稱是一名「充場面的人道主義者」,因此基本上他是以文化的角度,來看待這場新經濟所帶來的毀滅力量。 當亞馬遜從一家剛開幕的小公司,搖身一變,成為一個可以賺進好幾億美元的跨國企業時,公司政策和精神有何轉變?網際網路所打破的承諾,比其信守的還多嗎?然而最終,他也捫心自問:身處其中的編輯,該如何做,才能使自己不成為一名老是氣喘吁吁、引人消費的文學皮條客呢?」 看完此書,當知此書介寫來貼切務實。我來看,馬可斯為生活而在亞馬遜.com的日子也多少做一個引人消費的文學皮條客,賺錢嘛,無可厚非,又不是如寫格寫書介書評心得,可以不管別人與市場,忠於自己爽直就好。不過,他其實多少也在夾縫中想辦法替好書說說話,主導文宣多曝曝光,盡一份心力是一份。基本上,向錢看的商業行為,出版文化是已經算是最後淪落,而且還有些淨土,靠一些好讀書人,相比如其它各類媒體之慘不忍睹。 貼一段來自新浪科技http://www.sina.com.cn 2004年08月01日 關於贝佐斯(Jeff Bezos)簡介,如下,順便幫妳們簡體轉正體 : 只要談到電子商務或網路書店,貝佐斯(Jeff Bezos)這個名字幾乎可以說是無人不知,無人不曉。除了“電子商務教父”的頭銜,其他如“網路新貴”、“時代風雲人物”、“網路界的山姆•華頓(Sam Walton)”(注1)也都成了“貝佐斯”的代名詞。而貝佐斯本人更曾對一家創投公司表示:“我將完全改寫書籍出版業的經濟學。”(注2)敢誇下如此豪語的人物,想必自有其不凡之處。以下就讓我們一起來瞭解貝佐斯的奇人異事。 美國時代雜誌TIME 在2000年1月3日出版了跨年的特刊,並遴選“亞馬遜網路公司的貝佐斯”(Amazon.com’s Bezos)作爲“年度風雲人物”(Person of the Year)的代表,而且還用將近18頁的全版版面,大大地讚揚貝佐斯的豐功偉業,其影響力由此可見一斑。根據時代雜誌的報導,貝佐斯是一個笑聲十分特殊而且具有感染力的人,他本人狂熱地相信亞馬遜網路公司將會改變未來的消費模式,只是時間遲早的問題。若用足球選手來比喻貝佐斯,他就是偉大的“網路策略選手”(Internet strategist)。而“網路顯而易見地已然成爲資本主義歷史中最強大的一股力量”。未來的消費權力也將由原先的買賣雙方逐漸地移轉到顧客的手中。 貝佐斯當初就是看到了網路發展的無窮可能性,而興起了自行創業的念頭。他的目標不僅僅是利用網路來做生意,而是要建立一個全世界最大的購物網站,販賣所有可能的商品,提供所有可能的服務與最低廉的價格。如果你問他當今最崇拜的人物,他會說是托馬斯•艾迪遜(Thomas Edison)與華特•迪斯尼(Walt Disney)。前者是一個絕頂聰明的創造者卻令人討厭的商人;後者是一個還不錯的創造者卻很偉大的商人。狄斯奈樂園曾經讓貝佐斯留下深刻的印象,尤其是迪斯尼的遠見與他無遠弗屆的影響力。貝佐斯內心清楚地知道,有一天他也要把所有最頂尖的人集合起來,建立這樣的一個王國。許多人覺得他不可能辦到,因爲他必須先說服銀行借他四億美金。然而,事實證明,他辦到了。 1994年,三十歲的貝佐斯,坐在曼哈頓一棟辦公大樓的三十九樓的電腦桌前,探索尚未成熟的網路使用情形,他驚訝地發現:網路使用的成長情形以每年高達2300%的速度在暴增,這對他而言是一項重要預見。他也開始思考:既然有這樣的一種趨勢,他該如何在這樣的網路空間創造無窮的商機。他最後得到的結論是—顧客價值。除非你能夠創造具有足夠的價值給顧客,否則使用老方法的習慣對顧客而言比較容易。因此,你必須要做“除了網路別無他者能做”的生意。最後,他想到了書籍。第一,沒有任何目錄能夠把所有的書籍資料載入,即使是包含幾千筆資料的目錄,也會流於笨重且運費高昂而不便寄送,相對於此,網路所能提供的書籍資料便不受這方面的限制。第二,在出版界或經銷中心,並沒有“八百磅的大猩猩存在”(注3),也就是沒有所謂“雄占市場的優勢業者”(注4),即便像邦諾書店(Barnes & Noble)或疆界書店(Borders)這樣大的傳統書店集團,也分別只占了11%以及10%的市場佔有率。(注5)因此,在網路上賣書的成功機率就相對地提高了許多。 貝佐斯想象:當他80歲的時候,回顧自己的一生,他會作何感想。忽然間,一切問題都明朗了起來,他將不會後悔自己辭去一個耶誕節紅利高達六位數的工作而去創立一間網路公司,即使結果是失敗的。他告訴所有投資他網路公司的親朋好友說:“我認爲有70%的機會將賠光你們所有的資金,所以除非你們能夠負擔的起,否則絕對不要加入”。就這樣,他得到了好友的支援與父母三十萬退休金的支助,在諮詢了創業專家的律師後,于1995年7月成立了象徵南美洲寬廣無際的河流—亞馬遜公司(Amazon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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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