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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曰可殺的駭人怪物
2015/06/02 17:12:31瀏覽1183|回應8|推薦14

各位觀眾 ,今天(2015.06.05)不小心又上聯合新聞網首頁新聞頭條區網評了,被編輯御筆親批為死刑與否 無非就是人生有沒有溫度,有圖有真相啊!順帶一提,本文剛好也刊登在2015/06/08 第778期的部落格名嘴電子報焦點網評死刑與否 無非就是人生有沒有溫度

在這裡向各位觀眾說聲抱歉,小弟因為回火星去看韓劇「製作人」,看到忘記回地球,所以,最近沒有更新部落格。
回到地球才發現,原來這裡還有很多令人髮指的事件,尤其是最近讓全民抓狂群情憤慨的割喉案。
這個隨機殺人案之後,目前社會輿論已經集中在支持死刑以及廢除死刑的兩個極端進行討論。
要支持死刑,隨便都能舉得出一堆理由:甚麼以牙還牙、殺人者死,這樣罪犯不值得被當人對待,不執行死刑還會有更多被害者,還有太多理由族繁不及備載,這些說法都對,都有道理。
相較來說,反對死刑,或者說「廢死」的理由就很薄弱,甚麼殺人者也有人權,執行死刑不能降低犯罪率,經過實證或邏輯,也有他們的道裡。
總之,要講支持死刑或支持廢死,可以吵到天昏地暗海枯石爛都不會有結論,可以確定的是,如果想要步入先進國家之列,就要簽屬人權公約,很努力的幫死刑犯找到很多司法救濟管道,確定不可求其生再一槍斃了他,或者幫他打個毒針,甚至電爆他也可以。
如果這樣就是人權,太好了,我們可以看到很多牛或豬要屠宰之前,最好幫他念個經超渡一番再電昏他之後再放血,趁他沒有知覺的時候在殺,人權啊!
如果殺個動物也要講人權,為何只殺牛或豬,怎麼不能殺狗和貓,牛豬的命難道比狗貓還賤嗎?難道豬沒有豬權,牛沒有牛權?
話說回去,支持廢死與支持死刑,不就像這種拿著世界最堅硬的盾和世界最尖銳的矛在互捅互戳嗎?
通常會讓人啞口無言的話語就是,如果當某人成為事主的話,也會講同樣的話嗎?請恕我不能回答你這種假設,因為同樣的道裡。
但是,我看過報紙報導一位祖母莫名被殺的台灣的大學生,立志考上律師,最後他選擇支持廢死,並為此志業奮力不懈。
我的結論是,很多事情,不是一句對或不對,是或不是就能打發,這樣的態度太草率,因為世事無絕對,問到一個是或對,人生會有溫度嗎?我相信是不會的。

其實,這個隨機殺人案的背後,除了物傷其類的感同深受,也有創傷症候群的驚恐害怕,這個人際關係逐漸疏離的社會,根本沒有能力撫平傷痛,只有越來越保持距離以策安全。
我從這個案子看到的是一個政治口水刺激傷口惡化的社會。
因為這個人與人之間開始減少溫度的社會,已經開始沒有了信任,只是想把問題以最草率的方式掩埋,作為解決PTSD的方案,就像死刑就是最簡單的作法。
我之所以這樣說,是因為,最近幾年發生的隨機殺人案,有個相當令人驚恐的共通點,不論是台大宅王情殺案,北捷殺人案,台南遊樂場割喉案,到這個國小割喉案,兇嫌都有一個根本就不是理由的理由:「殺人是為了求死」,X的!最好是啦!X的啦!最好死刑就是為這種廢渣而設的,根本就是為自己想殺人的理由找個理由。
我不支持死刑,但我也不支持廢死,可是,在這種殺人犯的口裡,居然可以冒出:「殺人可以換死刑」這種缺乏邏輯的鬼話,好像是堅決擁護死刑的存在而殺人,這種人你再判他一千個死刑,也是死性不改。
只有死到臨頭才會怕死,所以呢?

與其為了這些死有餘辜的人在這裡討論支持死刑化解民怨,還是反談廢除死刑還要浪費納稅人的錢養這些害人怪物,我覺得,看看現在還活著的人們究竟被嚇到甚麼程度會比較實際一點。難道把學校圍牆加高,就不會有壞份子翻過去搗亂嗎?叫學生吹哨子,有沒有可能怕到忘記呢?要求警力加強警戒,現在的警力能維持多久的熱度?要求校園保全不要老弱殘兵,現在的保全業薪資結構,能請到年青人嗎?
其實,這些社會大眾討論到好像都是真的議題,只是怕到不知道該怎麼辦的「在沒有最好的方法之前,最爛的辦法就是好辦法」。

我記得去年北捷隨機殺人案發生的時候,我還在練習太極拳,老師應大眾要求,教兩招防身術,我心裡在想,老弱婦孺要是看到殺人狂,先跑了再說,還防身咧!會殺人的,很少有老弱婦孺,通常是年輕力壯的,就算葉問再生,要教老先生老太太救命三招,沒有兩三年功夫,真的遇到危急關頭,可能還會忘招,這也是我最近又開始練習跑步的原因,就是為了我這種魯蛇跑路逃命用的。

其實,從當時的防身術和防身器材熱潮,到最近,學校加強志工戒備,小朋友帶哨子上廁所,都反應一種社會集體的PTSD,這種現象究竟會持續多久,我也很懷疑。
世界上最可怕的事情往往在於,在這個熱潮,大家會學防身術,會帶哨子,會結伴上廁所,然後,三天沒事之後,全民一起鬆懈攤在沙發上,忘記那個曾經發生的可怕事件,然而,你永遠不知道哪裡又會冒出一個反社會人格份子或怪怪的人又開始做出駭人聽聞的事情。
但是,在集體的PTSD之後,最簡單的結決方案就是,想辦法把惡魔送進地獄,一個死刑,就能讓大家安心,社會又少了一個人魔。

而我最害怕的就是歷史不斷重演。
因為,你我身邊都有可能存在那個電視上被名嘴講到口沫橫飛的人魔,究竟你該害怕到帶哨子睡覺,還是出門戴個超合金項圈防脖子被割。

我覺得,這種口水熱潮下很容易被移轉焦點,讓社會忘記其實這個割脖子的駭人怪物,就像托爾斯泰說的:「每個不幸的家庭背後,都有各自不幸的原因」,如果只是化約論的認定是假精神病或反社會人格,而沒有去細究這些人犯案的原因及預防方式,只是判個死刑,我相信,這個社會的某個角落還會冒出讓你我在潛意識中不安的駭人怪物。
政客此時鼓吹隨機殺人者死,只是讓拿著石頭想要處決犯人的大眾一個可以扔石頭的機會,不過,拿石頭砸死一個,焉知沒有下一個,社會最好有這麼多石頭可以扔?
難道沒有人害怕在這個人際疏離的社會中,隨時會有駭人怪物會蹦出來?

我記得韓國電影「駭人怪物」,由於實驗室的化學藥劑任意排放,經過幾年養出一個駭人怪物,最後,是一家人凝聚親情擊退怪物。
政府的態度與社會大眾的反應,就是一個字:「殺」。
這不也和當前的社會氛圍一樣嗎?
怎麼知道當初的化學藥劑不會養出一窩子駭人怪物?
還有多少人力可以殺光怪物?

我的結論,不是想要在廢死或死刑之間找到平衡點,只是希望大家想想看,當隨機殺人案越來越多的時候,這些隨機殺人案的罪嫌,原來都是看起來很正常的人,就和你我身邊擦肩而過的正常人一樣,卻一夕之間變成駭人怪物,是這些人病了,還是社會讓他們病了?

在寫這篇東西的時候,剛好看到報紙報導媽媽嘴命案的謝依涵案,檢察官酸辯護律師:「你這麼努力,怎麼還一直判死」,老實說,我覺得很不可思議,檢察官求處死刑,是國家機器賦予你的公權力,律師辯護只是確保當事人的基本權益,法官判死,也只是就法論法,怎麼會拿國家的法律公器來說嘴,這上面牽涉的是人命,不論是被告還是受害人的人命,法庭不是一個應該講法律的地方嗎?律師求其生而不可得,那就讓當事人為他自己的所作所為付出代價,檢察官的角色不就是代替國家執行公權力嗎?怎麼會有「你這麼努力,怎麼還一直判死」這種拿人命來賭賽的語句?

如果,我們的公權力機構也是這樣的看待人命,其實,廢不廢死已經沒有甚麼意義,因為人命根本就不是那麼一回事,死刑的執行只是為了作給社會大眾看而已,不是要還給當事人一個公道或者具有警世的意義。
我本來以為,死刑的存在,不應該只是粗暴的以牙還牙、殺人者死,這樣粗糙的作法,那不如鼓勵私刑報復算了,想把死刑提升到社會層次,就要考慮到要如何警告社會大眾,剝奪人的生命權的矛盾哲學,提升到錯誤的行為會導致錯誤的結果,不應該有人再為了剝奪他人的生命而再喪失生命。
不過,從謝依涵案的媒體報導,我大概可以從「你這麼努力,怎麼還一直判死」這段話感受到,人命不是值不值錢,也不是人命關不關天的問題,只是政治上要給一個交代的問題。

爭一個對不對或或是不是,就算爭到一個答案,還是缺乏一個生命的溫度。
死刑與否,無非就是人生有沒有溫度的問題。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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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hengjackal&aid=23908275

 回應文章

~^^~
2016/02/16 12:11

看見近來國內司法荒謬敗壞,我內心感到慚愧後悔極了。

為了不希望再造成人們曲解受誤導,以致於以為可以是非不分、不追求真相、不主持正義、泯滅良知,懇請格主將我在3、4、5、6、11、12樓留言火速刪除。

以端正司法。

謝謝

好宅豬大叔(chengjackal) 於 2016-02-22 16:00 回覆:
已經依照閣下的意思刪除留言.

~^^~
2015/12/11 18:28
格主請幫我把3、4、5、6、11、12樓的留言刪掉。謝謝。

~^^~
2015/11/26 16:44

懇請格主即刻將我在此文章下所寫的迴響留言全數刪除。

務必。


~^^~
2015/09/02 20:36

關心死刑存廢議題的人,推薦一本書,圖書館借得到:

書名:為廢除死刑而戰

作者:Robert Badinter 羅貝爾.巴丹戴(法國律師轉入政壇)


char..大中華共和國政府總統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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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6 12:34
辦謝依涵檢察官輕挑的話語代表對輕踐生命的認知,其實謝1命換得了2命嗎???更不用說時當媽媽嘴的老板還被冤枉成共犯,社會的意志如果像那個要把支持廢死的人全家都殺光光....既使只是情緒之言都令人不寒而慄...

dong1974
等級: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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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6 10:59

死刑是給犯罪者為惡的一種處罰

也是給其它心存惡念之人為引以為戒

吠死的其中一種論調是死刑無用, 死刑無法對所有人起到嚇阻之效

但死刑絕對對其它千億之人有效而不應以百萬分之一之特例而廢食


徐百川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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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3 08:21

廢除死刑中國古已有之,並非現代人權進步才有的人道主張。

尚書大傳:「唐虞之象刑,上刑赭衣不純。」,以白話文來說,就是「唐堯虞舜之時的象徴性刑罰,死刑者穿赤色去緣的衣服以代之。」

荀子反對堯舜的象徵性的人道刑罰,也就是反對廢死。

荀子並不認為廢除死刑是出自聖明賢智的堯舜,而是後代主張廢死的人所託之言。

他說:「‧‧‧‧,而直輕其刑,然則是殺人者不死,傷人者不刑也,罪至重而刑至輕,庸人不知惡矣,亂莫大焉。凡刑人之本,禁暴惡惡,且徵其末也。殺人者不死,而傷人者不刑,是謂惠暴而寬賊也,非惡惡也,故象刑殆非生於治古,竝起於亂今也。‧‧‧‧。夫德不稱位,能不稱官,賞不當功,罰不當罪,不祥莫大焉!」

可見主張死刑,並非一定是人類"以牙還牙、以血還血"的粗糙報復天性,而是有著更深層的理由。


老鬼
等級: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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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06/03 05:56

國家的法律就是生活在這個制度下的遊戲規則

一旦逾矩了,就要受到懲罰,在還沒有廢死的條件下

判生判死當然是法院的事情,反正現在殺一、兩個人不會被判死刑

心情不好,找不到工作,沒有女朋友都能成為藉口時

我不知道關個10幾年出來後,會不會再為了回去再殺個人好了

(反正出來也沒有目標,一樣沒有工作沒有女友沒有錢,回去還有得吃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