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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7/14 22:06:26瀏覽3169|回應34|推薦230 | |
從小到大我自認是九個兄弟姊妹中最不被父母擔心的,因為我一直很努力做個100分的女兒。 有人說”女兒是父親前世的情人”,那我們家有五個女孩,父親前世的情人未免太多了吧 !又有人說 “第三個查某囝仔吃命”(意思是第三個女兒最好命) ,事實上從小我就不覺得我有特別受到寵愛,反而是我一直想努力做個100分的女兒,以換來父母關愛的眼神。 一、乖巧又聽話的女兒 :記憶中我不但很少和兄弟姊妹吵 架,並且很聽話,總是逆來順受,我排行老五,小時候就要幫忙照顧下面的兩個弟弟和兩個妹妹。 以前都是身上背一個,左右手再各牽一個(我們家老九小我十五歲,所以是後來才照顧)街坊鄰居說我小時候就十分乖巧聽話,三四歲起每天都為水溝邊洗衣的婆婆媽媽們獻唱又獻舞,讓她們在美妙的音樂中快樂的洗衣服,因此讓媽媽很有面子,每天大家都點歌要我表演,而我一點也不怯場,後來叔叔帶我去教會上主日學,我每週日都一定去,風雨無阻,每年都是全勤。 二、成績優異努力向上 :上小學後成績一直都名列前茅而且都當班長,在功課上也未曾讓他們擔心過,初一時是班上第一名,不但減免學雜費還每學期領獎學金,也就是說從初中開始我就很少用他們的錢,之後考上台北女師專,不但全部公費還自己賺錢學鋼琴,甚至後來獲得全額獎學金到歐洲留學,還拿到兩個第一獎第一名的學位。 三、任勞任怨幫忙家務 :除了照顧弟弟妹妹外,十歲起每天要做媽媽的所有工作,一放學,書包一丟就要開始洗菜、燒火爐、煮飯、炒菜、洗碗、燒水、幫弟弟洗澡洗衣等,這些工作做完才開始寫功課,到了初中時,每天放學後,要幫媽媽的小吃店做事到半夜兩點才能上床睡覺,第二天早上六點又要上學,沒時間讀書,都是在跳動的公車上把握分分秒秒,等我當老師後,小妹妹又放在我的身邊,跟我住在一起,讀我任教的學校,我就像媽媽般的要準備她的三餐,教她國語、數學,幫她復習功課,教她彈鋼琴,送她去學跳舞、畫圖等。 四、為父母分勞解憂 :在歐洲唸書時,一聽到家裡遭逢變 五、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爸爸後來送到二十四小時照顧的安養院,為了讓他的病況能好轉,也為了讓他快樂一點,於是我從去年開始為他們所有老人們做音樂治療,針對他們的需要使他們在情緒上得以舒緩,語言表達更流暢,肢體動作靈活一點,人際關係更為融洽,最重要的是每個人都期待我的快樂音樂時刻。 常常聽到或看到老人被棄養或是看到老人們頂著烈日還要拋頭露面撿破爛,就覺得非常心疼,”先獨善其身再兼善天下 “,如果每一個為人子女都能把自己的長輩照顧好,使老有所養,相信社會問題會減少些,也讓他們晚年生活能夠多一分溫馨,留下美好的回憶。 我雖然不敢說已經是個100分的女兒,但是我還是朝著這個目標努力以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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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