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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5/01 13:13:24瀏覽886|回應2|推薦0 | |
對於這四十四名死刑犯誰先執行的問題,法務部有個審核小組,最後其成員的共識是,個個都很可惡,並從程序上,挑出沒有暫緩執行理由的四人先行執法。 不過,既然都是必須執行死刑,為何審核小組裝模做樣地討論誰最「人神共憤」、誰應優先執行的順序問題? 審核小組的行為,好像表示執行死刑有其時間上『配額』的顧慮? 這也罷了,但去討論誰該優先執行,不免令人有矯揉造作之感。 依時間配置,抽籤不也可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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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