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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世上有“適當”的黨產嗎?
2007/12/15 01:59:57瀏覽692|回應3|推薦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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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力量組織 「禁止」政黨擁有財產才是終極正確之路
親民聯誼會 「禁止」政黨擁有財產才是終極正確之路
鐵橘之城 「禁止」政黨擁有財產才是終極正確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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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止政黨擁有黨產才是政治正確】

民進黨要追討“不當”黨產;那反過來問,那什麼才是“應當”的黨產?

從黨外時代,黨產就被形容成國民黨的萬惡根源,「國庫通黨庫,黨庫通內庫」這句話相信仍存在很多人記憶中。黨產問題都緾鬥了幾十年了,早成了爛柴,國民兩黨還拿來點火,甚至為了公投一階段兩階段弄出陰謀論、要延選、要戒嚴。本來不想這麼早寫這個題材,看來不得不先寫了。

為什麼不寫它?我不想為國民黨設一謀解決這個問題。事實上,講也沒用,若國民黨懂得改革,恐龍也不會滅絕了。另一方面,看到民進黨貪污腐化的程度,比之國民黨更兇狠,沒必要替民進黨追討黨產,增加國庫收入,好讓吳淑珍的鑽戒多幾克拉。

言歸正傳,回頭探討黨產問題的本質。

講黨產,民進黨和支持群眾只會說那是台灣人民的。這種說法在法理來看是站不住腳的。要說國民黨和中華民國政府是外來政權,是來侵略台灣,那麼他們就是戰勝者,接收日本殖民政府留下的財產是天經地義。

若說國民黨強佔私人財產或佔用國有財產,那是法律問題,執政七年了,民進黨政府早該都追完了,若沒追出來,還要倒過來追究民進黨政權失職才對。

剩下理由就說當年一黨獨大時代,黨營事業因為特許而賺了很多錢,是不當得利。如果這樣說得通,那還了得,現在很多私人企業也是當年的特許產物,是不是也可以收歸國有?特別是黨營事業在李登輝主政時期變成了控股公司,都要收歸國有那可就股市大亂了。

看完上面的說法,泛藍群眾一定拍手叫好,可是接下來要說的可就不中聽了!

過去一黨獨大時代,黨營事業還兼作政府的人才培訓所,黨政兩個系統是會交流的。可是當台灣由一黨獨大過渡到政黨公平競爭時代,黨產就變成非常、非常地邪惡。


選舉就是要錢,競選總部要錢、文宣要錢、掃街拜票要錢、旗幟要錢、看板要錢、造勢大會也要錢。講難聽一點的真相──買票、綁樁要錢,而且是要花大錢。別跟我講只有國民黨才這麼做,民進黨的劣跡也不少,他們還得再加上養人頭黨員要錢。

錢、錢、錢、錢、錢,玩政治一切都要錢,我也希望有朝一日選舉都用公費,讓窮人也可以參選,但在那個烏托邦到來之前,有黨產就是不公平競爭。

其次,黨產就是貪腐根源。不需我多說什麼,李登輝和劉泰英就是最好的例證。黃光國教授所著的「民粹亡台論」清楚地記載,李登輝如何利用黨產和地方派系交換利益形成黑金共生體,也導致國民黨黨產大規模虧損,至今國民黨仍不願將真相揭露。

有黨產的政黨在制定政策時,如何做到利益迴避?以油價漲跌為例,會不會令人聯想到是圖利特定黨營事業?又譬如股市護盤會不會被人質疑圖利特定黨營控股公司?現下股民會說「內線珍」,假如國民黨重新執政不處理黨產問題,一定也會被說「內線黨」

最後,也是最糟糕的,當地方公職人員在選舉時只仰賴「上面」給錢,他們就會搞不清楚選民才是他們真正的老闆。手心朝上要錢的人,通常膝蓋都很軟!只有一元、五角向選民募款的人,才會真正懂得傾聽民意。

黨產在這個民主競爭時代,絕對不能存在。我聽過不少次有國民黨黨員說黨產是他們過去幾十年繳黨費繳出來的。我沒辦法否認這種說法,但也無法為其背書。我只能勸說:放手吧,讓這個歷史沈痾隨歷史而去!

我的見解是什麼?「不當」黨產是鬥爭用語,民進黨根本無心解決這個問題;只有「禁止」政黨擁有財產才是終極正確的道路。現今國民黨黨營事業應限期清算,成立基金會獨立經營,所得當作各政黨發展基金或者當作將來公費選舉的經費來源。

至於清算的細節、基金會的派任和監督、績效認定、盈餘分配等技術細節可以多討論,但是大方向──「禁止」政黨擁有財產,必需堅守。

台灣乞丐聯盟 方正平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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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fang0606&aid=1455368
 引用者清單(5)  
2007/12/19 00:35 【親民聯誼會】 回覆時季常大大「沒有黨產,如何運作?」
2007/12/16 01:51 【鐵橘之城】 「禁止」政黨擁有財產才是終極正確之路
2007/12/16 01:41 【親民聯誼會】 「禁止」政黨擁有財產才是終極正確之路
2007/12/16 00:46 【方總統的競選官方網站】 「禁止」政黨擁有財產,馬謝說得出口嗎?
2007/12/15 02:06 【人民力量組織】 「禁止」政黨擁有財產才是終極正確之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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時季常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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沒有黨產,如何運作?
2007/12/18 18:03

財產的方式,至少為現金(包括存款),有價劵(股票、債劵,共同基金等),房地產,公司行號,以及各種物質,如家具,設備,汽車等。

一個政黨免不了要辦公,那必須要有辦公室,辦公室如果是自己的,那就是房地產,如果是租借的,那必須要有現金存款支付租金。

一個政黨免不了要做政治宣傳,可能發行雜誌或報紙,因此可能成立自己的期刋社,這也是一種財產,如不然,只好外包,那還是要有錢。

一個政黨還有各種家具,辦公設備,冰箱,車輛等等,這些都是財產。

如果禁止政黨擁有財產,那麼政黨能夠運作的唯一方法是全部用借的,可能嗎?

方正平(cfang0606) 於 2007-12-19 00:14 回覆:
謝謝黃大哥指教。

如果小弟只以「民進黨在執政前是如何經營的?」來回應,似有不敬。

就算是紅衫軍也都還有個戶頭好存放一億元倒扁金,這算不算財產?當然算!但是紅衫軍活動暫時沈寂了,這筆錢該怎麼用呢?

節餘款該怎麼用當然輪不到我們決定,是由施明德先生決定,但每個人都可以評論。

如果紅衫軍換成X政黨,某一段期間特別受青睞,捐款特別多,當年度用不完,他們拿去定存、買債卷、買基金、股票,甚至是風險更高的金融工具,是的,若我是個合格的理財顧問,我會這麼做。

若我理財得當,這筆節餘款利上加利,成了另一個波克夏,越賺越多,又如何?紅線該畫在哪兒?

我的看法是──想發財,專心去經商吧!

真的,政黨不需要有不動產,也不需要那些家具、設備、汽車,以現在租賃服務這麼發達,沒什麼不能租的!不過,我自己參加的社團,都十幾年了,就那麼點定存和常年會費在支應,也沒聽說有買啥財產,維繫大家在一起的是共同的興趣!政黨,不也是該這樣嗎?財聚,則人散;財散,則人聚。

理想的做法,應該是年度計畫是什麼,需要多少預算,再去向外募款。政黨能這樣做,保證能欣欣向榮,每一個成員都是戰將!

至於雜誌、報紙甚至廣電媒體,小弟對政黨經營此類事業極不以為然!民進黨和三立民視及自由時報的曖昧關係常令人生氣,還有那些地下電台。可是最起碼這幾個事業體在形式上都不是民進黨的!

gardenia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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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檢驗
2007/12/17 03:32

[真的要解決,就公正的檢驗]

很多的財務狀況,他們到底什麼時候

才要開始公平的檢驗

我不管政治人物的追討不追討

只有法院判決與

檢察官的義務與責任

可以公平的檢驗

政治人物的財務狀況

否則以民進黨沒有起訴就是確立貪污

的標準,所有的人一輩子都沒有清白的機會!


永遠都會記得永遠美麗的回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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黨產歸零 走出歷史-陳長文
2007/12/15 02:25

中國時報 2007.06.21

黨產歸零 走出歷史
陳長文

貴報六月廿日報導,提及國民黨「黨產處理監督委員會」今年二月間曾開會初
步建議,可考慮將中投股權以信託方式解套,但當時擔任黨產小組召集人的筆
者未具體裁示。後來黨產監理委員會再次開會時,方確認中投股權全數交付信
託。藉由這篇報導,筆者想進一步說明我對國民黨黨產處理的看法。


首先,筆者已於今年二月廿七日以「公私皆繁」為由辭去「黨產處理監督委員
會」召集人一職。事實上,辭職的真正理由,是我對如何處理黨產的態度與國
民黨的立場不同。


在第一次黨產監督委員會召集會議時,筆者即提出「黨產歸零」的建議。並指
出,如果黨產不能歸零,將會讓社會持續對國民黨積存疑義。此外,筆者亦主
張以往黨產投資損失如涉及人謀不臧,應即刻依法追究其法律責任,並請求損
害賠償,而對於追回的款項,悉數作為公益之用。然而,以上主張並未得到國
民黨方面的正面回應,只有請辭召集人一職。


筆者可以理解,對於一個面對艱難選戰,財務需求孔急的在野黨,其對於黨產
的依賴;也認為國民黨的部分黨產取得並無不法。然而黨產問題糾結於數十年
的歷史河脈之中,單純從「法」的面向切入,是否可以爬梳清楚?這才是國民
黨在處理黨產時,應該要靜心思考、謙卑反省的地方。


事實上,黨產混雜著過去黨國不分的時代歷史,情的面向、理的面向、法的面
向,三面向早已互相摻合,難以區分。或許依法而論,國民黨部分黨產來源於
法並非無據。但就算在法的面向上,國民黨可以說服法院,在理的面向上,國
民黨可以說服人民嗎?在情的面向上,國民黨可以平衡社會觀感嗎?


不管法律基礎再堅實,國民黨必須清楚體認,若非國民黨在歷史中曾擁有黨國
一體的絕對優勢,國民黨就絕不會擁有今日上百億的黨產身價。換言之,黨國
一體的絕對優勢為「因」,國民黨累積龐大黨產為「果」,國民黨要擺脫這來
自於「因」的質疑非難,就要有勇氣對「果」放下割捨!如果國民黨對這個黨
產之「果」仍眷眷不捨的話,又如何要社會輿論相信其已做好準備走出歷史,
浴火重生?


為什麼對手政黨會執著於攻擊國民黨的黨產問題?不正是因為國民黨仍眷戀於
「果」的「合法」,卻看不到「因」的「不合理」與「不合情」嗎?國民黨就
算贏了法,但輸了情理就輸了選票,國民黨仍是輸家。當然,筆者相信國民黨
也並非全然對「情理戰場」處於劣勢懵懂無知,但苦於在野的資源短絀,沒有
信心和行政資源在手、財源豐裕的執政黨在選戰中一較長短。為免陷入無米可
炊的困境,只有假裝看不見他在情理戰場的劣勢,任由對手糾纏痛擊。縱算如
此,國民黨至少也該作出「決心宣示」,承諾在明年總統大選後,在結清對黨
職人員的離退補償後,將所有的賸餘黨產或捐還國庫,或捐給公益團體,並儘
速著手公平、平等的政黨財源籌措法規,讓所有的政黨都可以在相同的基礎上
,進行「理念」而非「財力」的公平競爭。這樣國民黨才有可能掙脫黨產這個
「歷史幽靈」的不止糾纏。如果明年總統大選國民黨還是選輸,那更加證明,
黨產真的不是國民黨的「資產」,而是最大的「負債」!



(作者為律師,前國民黨黨產處理監督委員會召集人)

方正平(cfang0606) 於 2007-12-16 00:59 回覆:
謝謝 大中至正 大大分享陳長文先生這篇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