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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讀書筆記]教觀綱宗一書當中的解釋學意義
2008/09/20 15:16:22瀏覽567|回應0|推薦0

《教觀綱宗》(以下簡稱《綱宗》)是明末佛教徒蕅益智旭的著作。智旭和尚少年習儒,十七歲開始學佛,廿四歲出家。根據《教觀綱宗貫注》(以下簡稱《貫注》)的介紹,智旭和尚廿七歲即投入《梵網經》的律藏研究,到了卅二歲想為《梵網經》作注時,曾經用占卜的方式問佛,來決定自己是採取賢首、天台、慈恩的觀點,還是自創觀點。多次占卜的結果都顯示天台,智旭和尚雖然遵照這個結果而首先研習天台學,但他認為各派不能和合,不是他的願望,於是一生都沒有皈依特定派門。

根據《貫注》一書當中,釋聖嚴和尚的簡介,智旭和尚除了特別重視僧侶的戒律之外,對於實踐各種修行儀軌都是全力以赴的態度,也包括最強調的念阿彌陀佛,求生西方淨土。

為何要在文章一開頭就提到這些生平記事?腦蟲是特別針對之前讀到一本小說,當中提到了日本佛教的宗派之爭,當中又以尊奉《妙法蓮華經》的各宗派與念佛的淨土宗派的鬥爭為主。

腦蟲幼年時,祖父與母親信奉的,正好也分別是這兩種宗派,而且,雖說家醜不宜外揚,但腦蟲必須承認自己親身體驗了這種鬥爭的利害。但是在智旭和尚那裡,似乎這種爭議並不存在。前後對照之下,讓人感慨非常。

也就這樣,智旭和尚作《綱宗》一書,採用的主要是尊奉《妙法蓮華經》的天台學架構,但他個人的修行當中,並沒有排斥念佛法門。這是怎麼回事呢?

讓我們回到這本書的名字來談起。釋聖嚴和尚在《貫注》一書當中,就提到天台宗在隋代的智者大師創立國清寺的山門之前之前,北齊時的慧文、慧思禪師師徒早就強調,教義研究與禪觀實踐均不可偏廢。世上有些「暗證禪師」不研究教義就說自己是修行人;相反地「文字禪師」只是在經卷裡打轉,這兩種狀況皆不可取。也就是說,兩位禪師已經由佛教徒的立場感覺到了理論與實踐的循環之圓,而且也明確區分了佛教對自身的兩種任務:闡明教義與修行生活。兩種任務既是區別的,又是相互聯繫的。

雖然腦蟲對於歐洲中世紀的歷史所知不多,但是可以依據《哲學解釋學》當中的介紹來說,這些禪師的著作與西方「經院哲學」的背景有類似之處。但差別在於佛教東傳到中國,而中國在佛教到來之前,早已經有代代為古書作註解的學術傳統。中國的佛教徒並未改變這種傳統,而是跟隨它。也就是說漢傳佛教使得「中國的解經學」加入了一些新的成份,新的內容,而繼續向前發展。

也就這樣,我們可以得知《綱宗》一書的內容,就在於對漢傳佛學的義理架構和修行次第都作了介紹。正如書裡開宗明義地說「…觀非教不正,教非觀不傳;有教無觀則罔,有觀無教則殆…」當然,智旭和尚在此把《論語》裡的句子借來使用,意義類似但略有不同。但是腦蟲開頭長篇累牘對「教、觀」兩概念的說明的用意在於,腦蟲認為那部日本小說當中,教義上的爭議(《法華經》是否最高聖典)與修行儀軌上的差別(是否採用念佛修行的形式)是被混同在一起的,因此這種爭議是筆糊塗帳。腦蟲之所以要拿智旭和尚的修行儀軌實踐來談,也就是為了說明,往後如果仍然有人想要討論佛教宗派差異,必須要先釐清到底是屬於教義的差別或者是修行儀軌的不同,才不會變成雞同鴨講。

接下來,腦蟲將繼續介紹「五時八教」當中的解釋學意義。

首先,在《綱宗》一書當中,提出八種教法的分別,有「頓、漸、秘密、不定」的化儀四教和「三藏、通、別、圓」的化法四教。首先讓我們先專注在化儀四教上:

在智旭和尚生活的時代,滿洲人正要入關,而唐朝時禪宗的頓漸南北之爭早就不再。但是智旭和尚和早在惠能神秀之前的智者大師一樣,早就知道頓教漸教的區別是針對不同眾生的需求。也就是說,惠能神秀的差別引起的爭議,是大眾之中的茶壺風暴。而在智者和智旭的著作當中早已經不是問題。

重點在於「秘密、不定」。秘密教在《貫注》一書當中的定義是「同聽佛陀於一時一地說同一部經,聽眾各以自己的程度根器,各取所取;為此人說頓,為彼人說漸,而彼此之間互不相知,故稱秘密。」

在這個解說當中,我們發現「秘密教」的意義在於聽眾身上的差別,而非說法者的差別。這與今天的「解釋學」或者「接受美學」思潮有類似的地方。如果釋聖嚴和尚的說法成立,我們就可以知道,如今人們所知道的「密教」與《綱宗》裡所談的「秘密教」不是一回事。

腦蟲的意見是:「秘密教」的說法不像漸教特指《方等》《阿含》等次第修行的經典,也不像頓教特指《華嚴》等直接闡明最高義理的經典,而是暗示了臺上講法的上師們在演說任何經典時,都有可能因為聽眾的根器程度不同,而產生不同的效果。無論聽眾對於講經的內容各部份是有所偏重,或者其他某些理由。秘密教的說法都暗示了聽眾對講者提供的內容產生「誤讀」的可能性。

不定教的定義非常類似於秘密教:「於如來同一說法會中,眾生同聞異解,或於漸中得頓益,或於頓中得漸益。得益不同,故稱不定。」

腦蟲的意見是:因為有「頓、漸、不定」的分別,秘密教的分法才能成立;因為有「頓、漸、秘密」的分別,不定教的分法才能成立。化儀四教的成立有相互依待的成份。

腦蟲的證據是,在《綱宗》接下來的文句中提到「當知頓等所用,總不出藏等四味。…」又說「藏、通、別三,皆名為『權』,唯圓教觀,乃名真實。就圓觀中,復有三類:一頓、二漸、三不定也。為實施權,則權含于實;開權顯實,則實融于權。良由眾生根性不一,致使如來巧說不同。」

在此我們可以看到,天台學「開權顯實」的思想。之所以要有「頓、漸、秘密、不定」的說法分別,是為了適應各種不同根器的眾生而設。而後面提到「五時」的通別之分時,腦蟲再進一步說明這種分法的意義。

而五時的區分如下:「華嚴時,屬於頓教;阿含時,屬於漸教之初;方等時,屬於漸教之中;般若時,屬於漸教之後;法華涅槃時,會漸歸頓,非漸教非頓教。」

腦蟲的意見是,這五種說法階段又可這樣區分:「頓、漸、決定」。至於對於不同的眾生而言,前面四種教誨可能是「秘密教」,也可能是「顯露教」。而法華涅槃時,是「顯露」說,所以沒有「秘密」的性質;也是「決定」說,所以沒有「不定」的性質。

《綱宗》裡對於法華涅槃時這樣的說法,就證明了腦蟲前面所提到的,化儀四教相互依待的說法。因為《法華》《涅槃》的目標在於讓前面聽聞頓教或漸教的眾生,最後都能會通兩種教誨。也就是說,頓、漸的分法在法華涅槃時,是被超越的。而既然沒有了頓、漸的分別,依據前面所引用的定義,秘密和不定的分法也就被超越了。如此一來,對於所有到達「法華涅槃時」的眾生,所有的教誨都將成為顯露教和決定教,而此時聽聞了頓教的教誨也包含漸教,反之亦然。

而《綱宗》又有「通五時」與「別五時」的區分。「通五時」在於闡明,如來在證法之後的四十年間,並非真的只在指定的一段時間內只說頓教經典,在另一段時間內只說漸教經典。因為,各種根器的眾生隨時都會來聽說法,佛陀知道在每一段時間之中,各種經典的義理對於眾生都是需要的。這是五時的「通」意。

而「別五時」的說法,是配合歷史文獻的考證的。《貫注》一書當中,提到了梵語語言學與佛學研究的成果顯示,在悉達多太子的時代,《妙法蓮華經》還沒出現。所以,歷史上有肉身而且渡滅了的那位「佛陀」並沒有真的「拿著《法華經》經本宣講給大眾聽」。

如果是這樣,各位看倌可能會有疑問了。那麼天台宗和作《綱宗》一書的智旭和尚那種「通五時、別五時」的說法不是在炮製神話,欺騙大眾嗎?區別佛陀的各種教化又有什麼意義?

我們再接著往下看。

「然此五時,有通有別,故須以別定通,攝通入別,方便教觀,咸悉不濫。今先示五時八教圖,次申通別五時論。」

腦蟲的意見是,佛陀宣講的道理,最後只有《法華經》裡才達到究極的真實教誨。但是眾生根器的分別,致使每個個體的進程不同,所以需要巧施權教,在各種不同的經典中,有化儀四教與化法四教當中「藏、通、別」的分別,其目的都是為了達成圓教由對眾生而言的「秘密」與「不定」轉變為「顯露」與「決定」。

既然如此,化法四教當中的「圓教」自身並非「圓教的全部」。而是「權、實」會通之後,才有了真正的「圓教」。由此看來,化法四教當中,「三藏教」屬於小乘,「通、別、圓」屬於大乘。而「藏、通、別」又是為了達成「圓教的真實教誨」而巧施的「權教」。因此化法四教的區分法彼此之間也存在著互相依待的關係。如果我們把化儀四教與化法四教放在一起來看,八教當中的「圓教」既包含了前面的七種區分法,也同時被七種區分法所包含。而八教都達成才能顯現真正的「圓教」。

而利根的眾生與鈍根的眾生,處在五時區分法的不同區間裡。佛陀既然為了渡盡眾生,就必須考量眾生根器差異,因此在證道之後的歲月,遇到不同眾生時講說不同法門,並不拘束於時間,這是通五時,而《法華經》的教誨當時還沒出現,但佛陀宣說其他經典早已經說出了合於《法華經》的義理,差別只在於當時的「秘密、不定」或者還沒看見的後來成為「顯露、決定」而已;

而眾生根器的差異,以致於需要「詳盡計劃的教育進程」,才是別五時成立的理由。

也就是說,五時之「通、別」兩種概念,其成立的理由是互相依待的。佛陀需要隨時準備為了不同根器的眾生宣說頓教或漸教,因此有通五時;而眾生的差異則需要別五時的教育進程計劃相配合。

舉例來說,如果有利根的眾生,在第一時佛陀宣講《華嚴經》時已經悟道,那麼對於該個體而言,後面四時就不再生效,而是直接進入「法華涅槃時」;而其他個體還是需要「阿含時、方等時…的次第教誨」來循序修行。

也可以說對於悟道的個體,秘密與不定的教誨差別都已經會通,所以對於其他眾生而言的「秘密教」,對於悟道的個體而言就成為「顯露教」。這是所有教誨「不定」的本質所在,它直接依附在眾生的差異之上。所有眾生皆能悟道的時候,一切教誨都成為顯露教。

腦蟲個人有個可能不恰當的比附:「法華涅槃時」相當於「歷史的終結」。各位看倌可以參考參考,可別當真啊。

文章寫到這裡,腦蟲已經把「所理解到」的《綱宗》一書當中的思想主幹意見說了一遍。也解釋了幾個關鍵的名詞意義。主要的目的如下:

一、理論與實踐之間相互依待的關係,正如同「權教」、「實教」相互依待的關係一樣,是哲學的主題之一,也屬於佛教的核心思想。

二、《綱宗》一書雖然沒有「論」字。但是書中介紹了天台家的「教相分判」,又簡稱「判教」的綱要。這書名與內容同時具有解釋學的意義,就好像那些著名上師為了解說重要經典而作的論疏。「判教」的傳統與西方哲學當中,馬克思主義的「意識型態批判」理論有些類似,區分為對理論的理解與判讀,還有對人類行為的理解與判讀兩個部份。前者就是五時八教的基本理論,後者就是藏、通、別、圓四教的各種「果位階層區分」。之所以說果位與人類行為的理解有關,是因為修行當中若要證明達成何種果位,都有上師負責認定後學其對應的行為當作證據。特別強調,這是出家僧人的「家內事」,各種細節其實不足為我們凡夫俗子的「外人」道。

腦蟲之前沒有談到《貫注》一書的後半部份,而這些篇幅主要介紹的就是這些果位。也就是說,對於修行次第的詳細介紹。由於其內容較為繁瑣,不推薦一般看倌閱讀。

特別是因為,即便接受了佛教的世界觀或宇宙觀,俗世信徒的「生活」也與出家僧人的「戒律」有很大出入。這還是腦蟲要特別提醒讀者們的事。大多數「提倡宗教」的人,很少真正關心過戒律問題。只有在某些穆斯林為了自身教義受侵犯而發出激烈言行時,製播新聞片段對世人傳達「那些偏激的人都是死板遵守戒律」這樣的價值判斷。相對於此,某些人粗暴地想修改青少年使用的教科書,在課堂上宣講某宗教的宇宙觀時,很少有人拿這種行為與可憐的穆斯林們互相比較。在此可以看見,華語世界媒體普遍存在某種勢利眼,或者更嚴重的問題,是意識型態偏頗。

 

而腦蟲不簡單停留在對任何人的責難上,必須注意到的是:戒律問題的重要在於,它基於各宗教的理論而來,卻又規範人類的行為。也就是說,是理論與實踐之間的聯繫臍帶。腦蟲先前已經說過,如果傾向於忽略對人類行為的一切限制,是偏左的謬誤。我們應該討論的問題是,每一條個別戒律成立的時空條件,而不是戒律本身有無意義。

我們至少可以先得出一個初步的結論:「哲學、宗教、法律、數學……等理論或信念;戒律;修行儀軌;日常生活」這四者是不同層次的事物。在腦蟲列出的順序當中,抽象性由前向後遞減;實踐性由前向後遞增。而解釋學的第一個基本目標就是,人類能夠意識到這四者的差別,並且開始探究各個概念的意義與它們相互依待的關係。

 

腦蟲在文章當中已經暗示了。如果通過東西方各自對於經典(法律)解釋傳統的研究,有可能達成雙方互相之間的諒解。當然,這個目標還在更遙遠的彼岸。只是,我們由《綱宗》一書的源流可以得知,一位由戒律學起家的修行人智旭和尚是如何能夠在修行生活之中超越漢傳佛學的門派之別,我們應該對人類互相諒解的未來感到一點希望,並且起而行動才是。

Hans G. Gadamer在《哲學解釋學》當中提到,古代歐陸經院哲學(與中國古代類似)都是由解經開始探討文本理解的理論,因此討論解釋學的起源必然涉及如何理解《聖經》的問題。而後來,解釋學分化出特定學科,有對法律的解釋、有對(其他)文本的解讀。

腦蟲認為這其實還是有內在聯繫的:

如果我們一般稱呼的「法律」是「俗世社會」的規則;那麼「戒律」就是「神聖社會」的規則。兩者之間既有聯繫也有區別。聯繫之處是因為它們都由人類的各個身體作為單元;區別之處在於兩種社會對人類身體的「行為指導或限制」有不同之處。

腦蟲沒詳細研究過世界上其他主要宗教。但腦蟲明白地知道,在漢傳佛教當中,確實有意識到教義、戒律、儀軌、生活四種概念的不同。

 

而問題是,研究經院哲學,或研究漢傳佛教,是種多重的政治錯誤:

首先,兩種傳統都是由某一些古代出家僧人所建立的,與現代燈紅酒綠的市場經濟社會格格不入。一些人會擔憂,如果鼓勵研究出家人的學問,會回過頭來威脅人們充滿感官享樂的生活;

其次,真正努力堅持兩種研究,並且避免受到極端政治勢力的利用,是投入了成本卻沒有保證能立即收益與回報的長遠事業,這也與市場經濟的邏輯相反;

最後,研究漢民族的事物,在當代的臺灣是種該死的政治錯誤。怎麼不研究西藏密宗呢?怎麼不研究日本佛學呢?

 

基於以上理由,探討這些學問的人,必須經過嚴格檢選。首要的條件就是不得為宗教極端份子,或者對日常政治有太多的熱情,以致於將自身的宗教觀點強加於他人身上。其次,這些人也應該避免利用自身對宗教的理解來謀生。特別是一般民眾對於宗教理論知識的貧乏,對於宗教信仰或多或少抱著功利的觀點。而真正的精英應該在利用一般民眾的弱點之前,對自己的動機加以仔細考量。

腦蟲之所以逐漸遠離政治,與以上的理由是相聯繫的。希望各位看倌多少能夠諒解腦蟲的用心與人生志向。但如此一來,腦蟲就不能夠成為俗世社會的看板人物了。如果有人對此感到失望,腦蟲也只能致上萬分歉意了。畢竟一個人無法同時選擇兩種道路,這樣的困難,不知道有多少人能理解?

 

腦蟲最後特別強調的是,本文當中敘述的意見只是暫時的見解。在此要特別強調本文僅是讀書筆記的性質,它離真正的論文距離很遠很遠。也許將來腦蟲還有可能改變意見,本文只是記錄當下的所知所學所得。

腦蟲也不害怕說出這些意見。畢竟,腦蟲的文章因為某些理由,只有少數人能讀到,所以不怕引起大眾騷動。就這個觀點而言,腦蟲的文章應該「被分判為『秘密教』」的範圍當中。哈哈哈。

雖然還不知道,人類能不能達成對不同文化的相互諒解。但如果人死後還有知覺,祖父和母親已經能夠超越了各自的門派之別,先達成這一個小小的互相諒解。這是腦蟲一個小小的願望。

 

( 知識學習科學百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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