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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3/14 08:31:15瀏覽2620|回應1|推薦19 | |
書信是日常生活中,最實用的一種文字,也是言語之外,敘事達意、聯絡感情最有力的工具。書信不論白話或文言,皆各有千秋。白話書信清新率真,形式自由,合於敘事抒情;文言書信講究辭采,格式嚴謹,合於社交應酬。以上運用之妙,存乎一心。我們執筆寫信時,斟酌彼此關係,根據事實需要,採用適當的文體,不難自成佳構。 許多人把另一半追到手,所倚賴的秘密武器,正是「情書」。有些人欠缺浪漫的情思,或因字體醜陋、文筆不佳,往往找人代筆,卻也發揮意想不到的功效。總之,寫信可以表達深刻的感情和精緻的美感,實非口語所能及也。自古以來,情書讓人百讀不厭是毋庸置疑的。不善於當面溝 可是,如今科技發達,網路方便,誰還親手寫信付郵,以及癡癡等待回信呢?透過電腦鍵盤操作,於BBS(Bulletin Board System,電子佈告欄)站可以張貼文字及回應,可以聊天,可以寫信,更可以認識各種不同的人;利用MSN(Microsoft Networks,微軟網絡),進行多方即時通訊,既快速又方便,比起來,連E-mail都顯得緩不濟急了。再由於手機的普遍,發簡訊幾乎已代替了一般的寫信。不過,網路寄的文字和收到「手寫信」的感覺不一樣就是不一樣,因為「手寫信」比起欠缺感情的網路文字要來得真實;至於簡訊,也受字數所限,僅能三言兩語,點到為止,實在無法暢所欲言。當我們收到獨一無二的「手寫信」,內心會充滿感動與興奮,畢竟,現在用傳統郵寄的人已經很少了;正因為稀有,反而突顯其可貴價值。 「手寫信」的筆跡,字字顯示每人不同的個性與心情,這種「親近感」是電子信或電子留言所沒有的、人性的味道。當然,「手寫信」還可留做紀念,不時拿出來展讀一番,細細品味,如見其人,好處多多。 作家東年說得好,用手寫信之所以有意義,是因為會想寫出有意義的事,這樣的內在意義活動和遊戲,會讓自己感受到生命有意義和有趣的部分面向。所以說,作家一般還是喜歡用手寫信。眾所周知,臺灣當代作家中,寫信多,回信勤,又能將來往信簡保存完好者,當非文壇大老鍾肇政莫屬。黃玉燕〈「吳濁流致鍾肇政書簡」譯後記〉說,單是鍾老回覆文友的信就已超過八百萬字。鍾肇政於〈施明正與我〉一文提到,他幫吳濁流先生替《臺灣文藝》看稿時,稿子看過,不管是採或退,都會給作者寫一封或長或短的信,如果是退,就縷述所以必須退的理由,信便也多半會寫長些。我想,作者收到鍾老的信,一定從字裏行間感受到他的誠懇與體貼;即使是退稿,心裡也會好過一些。現在,鍾老依然保持用手寫信的習慣,而且是使用毛筆,字字行雲流水,有如藝術品一般,讓人賞心悅目,愛不釋手。 有鑑於用手寫稿的人越來越少,麻豆真理大學《臺灣文學評論》主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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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