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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1/05 10:35:54瀏覽1123|回應4|推薦88 | |
前陣子去聽了一場講座,主要主題還是HR相關的議題。 講師本身是學法律的,但他一直以來都是從事人力資源方面的管理。因此,在講師專業的法律知識與豐富的人力資源經驗雙重分享下,真的讓可蜜受益良多呀! 講師提到,公司的主管、老闆、領導者還是要著重「管理面」,所有的法規都是一個標準判定,但重點在於管理者是否標準一致的執行。 一旦管理的標準不一致,加上又遇到不誠實的員工、或者得了便宜還賣乖的員工,刻意以特殊例子去其他員工面前炫耀與挑釁,那管理者就失去公平公正的立場,接下來的管理也很難服眾。人人都想當那個特例、當那個僥倖的案例。 因此,公司管理者標準一致,公司內才不會因此出現混淆的價值觀,開啟壞風氣。價值觀不混淆,管理者的管理也能順利, 可蜜非常認同講師這番分享,因為這些活生生的案例的確經常上演在國內各大小企業中。 當公司因為體恤員工給一次的方便,若沒講清楚下不為例(用說的不夠有力,一定要有書面文字留存),讓這個得了便利的員工拿來當事後說嘴,甚至是他日再次想要享用一次這樣的特例時,就會被這個員工拿出來說「之前可以,為何現在不可以」或者會有人說「為何之前A可以,我就不可以」,這些情況就是「管理」不夠即時造成價值觀混淆。 舉個簡單的例子來說,A平時工作很認真,天天都早到晚下班,非常盡責的做好分內之事。有一次,A突然因為身體不舒服睡晚了因而遲到一小時,A的主管考量其表現與此次狀況,因此讓A的遲到請假做銷假處理。之後每個月A都有 A的主管本只是想說只有因為身體不舒服而晚到一次的A,以他主管的權限保他不用請假。A不懂得這是特例狀況,食髓知味一再利用。甚至還得意的到處分享給其他同仁,這就威脅到公司管理了! A的主管其實不該違反公司規定這樣幫A做銷假,而是應該讓A照規定辦理請假手續,這樣既不會違反公司規定,又不會讓這個主管難管理部門與其他員工。可以用其他方式獎勵A的認真與勤勞工作,這樣豈不是兩全其美? 若A的主管真的這麼想做順水人情給A,不讓他請假,那在第一次時就明白告訴A,這次是因為A平時表現認真,而他以主管的權限幫A做特例處理,所以下不為例。也告訴A這件事不該傳出去給其他同仁知道,否則他只能讓A補請假。 貴公司是否也充斥著許多「價值觀混淆的事情」呢?如果是的話,相信應該很難管理吧?!也很難服眾吧?! 看看我們國內各種社會現象,也真的處處都充斥著許多「混淆的價值觀」,價值觀混淆久了,對與錯都會變得快沒標準答案了,因為每個人都站在自己的本位立場,認為對自己有利的事才是正確的事、才是對的事,這樣的社會現象真的很危險。 警察取締違規並開罰單,被取締者第一時間反應若是「那些人也都違規,你怎不攔住他們」,想的竟是警察只罰他沒取締其他人,第一時間沒檢討自己違規的不對;交通罰款要調漲,受訪民眾都是說太貴了,政府搶錢。但沒想過違規本來就不對,不違規的話天價罰款也罰不到自己身上,而高罰金恫嚇目的還不是為了民眾的生命安全嗎?所以這些都是社會上最常看到的價值觀混淆吧! 電視媒體尤其重要,希望能少些價值觀混淆的報導,多些正面、正確有益的資訊傳達,否則真不敢想像一天到晚看著一堆價值混淆報導長大的小朋友,未來會成為怎樣的一個大人呢?以他們為主的社會的未來又會是什麼樣子呢? 期許可蜜自己與每個人都能在自己的崗位上好好努力,以正確的態度與價值觀處理與面對周遭的人、事、物,進而讓這個社會每個角落都能祥和、融洽、正確的運轉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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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工作職場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