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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02/25 11:04:59瀏覽5482|回應1|推薦10 | |
自從那天敲牆事件發生後,本公司就開始陷入每天被隔壁惡鄰搥牆的命運,那面牆塌毀恐怕是遲早的問題。因此,我作了決定,請我們小姐去電申訴檢舉,請相關單位派人來現場舉發隔壁室內抽煙的事件。從沒想過真的會去電檢舉,但是真的是因為人善被人欺,長久以來的好言相勸,對方完全視為無物不理會。且因為他們的惡行與搥牆行為,才加速我們舉報的速度與決心。 我們小姐去電台北縣衛生局與環保局兩個單位,但由於最近這兩單位的業務量大增,因此只能排時間,沒法確定何時會來,因此只能等候。 但其實我們檢舉的目的並不指望隔壁真的能收到罰單,因為煙害防制的舉發在怎樣都是得現行犯為最佳,對於開罰與否我並不存有任何奢望,只希望藉由主管單位的蒞臨能讓這家惡鄰公司的抽煙行徑減少,且也能讓本棟住戶有所警惕,不繼續躲在樓梯間偷抽煙。 沒想到環保局與衛生局兩單位,行動力之快,竟然在舉報後三到五天內兩單位不約而同先後到來。環保局來了兩名彪形大漢,據說看來很像黑道大哥,但是據了解這兩位大哥竟然只到我們樓下櫃臺管委會告知總幹事有住戶檢舉,請管委會能私下再去告誡這家住戶,不然下次來就會開罰。聽到環保局這兩位大哥的處理方式,真的是快暈倒,我們就是屢勸不聽才會投訴檢舉…… 隔一天衛生局來了兩位秀氣的小姐會同本棟總幹事一起造訪隔壁惡鄰,結果是這家惡鄰的老闆與一位男員工一同來應門,且當面拒絕衛生局稽查人員入內檢視,且態度之惡劣,讓兩位 同時間,本棟某層樓的住戶聽到有衛生局人員來訪,馬上打電話下來檢舉有人在樓梯間抽煙,總幹事問說你要舉發嗎?該住戶楞一下後回說,請總幹事他們決定。這個回覆等於白搭,因為管委會與總幹事都怕得罪住戶,他們怎可能會依法辦理呢?且國人鄉愿的情況真的不少,大家做事鮮少對事不對人,才會有這樣該檢舉檢討的事情不去作,反而默默忍受這些不合理、不合法的事務。 經過兩單位人員如此造訪後,目前看來本公司室內空氣應該可以清新一段時間,只能感謝這兩單位高行政效率,這幾天也不曾再聽見任何搥牆聲,讓我們心靈也平靜不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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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