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煙害防制法後二三事----囂張惡鄰
2009/02/20 10:37:20瀏覽3206|回應0|推薦4

煙害防制法上路至今,已經滿一個多月,外面成效如何我不清楚,但就筆者所在之辦公大樓,就真的只能搖頭嘆氣。有個愛抽煙的老煙槍惡鄰公司在,我們天天處於二手煙的危害中,卻束手無策。

我們的辦公室與隔壁公司相隔那面牆,部分是水泥隔間,部分是木板相隔,但因為是全大樓統一中央空調系統,因此天花板上的空間難免會有相通之處。自我有印象以來,隔壁這間辦公室,換過數家公司承租進駐,但每一家公司都有個相同之處,都是愛抽煙的老煙槍所組成,且都超愛在他們辦公室內大抽特抽,常導致煙霧瀰漫散溢出在本公司出入的共通走道上。

我們都是在幾次忍無可忍之後,前去按鈴規勸。他們就改在他們家內部角落私人辦公室內或會議室內抽,結果情況更糟,因為與他們相鄰的辦公室內,往往都會像是機場吸菸室一般煙霧瀰漫,充滿濃濃煙味,讓不抽煙者聞到都快中毒想吐。

前幾個月搬來這家新公司,偏偏最大煙槍就是他們家老闆,自從他們搬來,情況更嚴重,他們煙味濃時,煙味甚至可以從小房間裡散溢出瀰漫我們半間辦公室,我們半間辦公室大約是90大小,真的是超級誇張。我們透過管委會去規勸無效,因而親自登門造訪,但是也無效。前兩天還不巧發生抽煙的流氓老闆撞牆事件,這位老闆還上門想找我們那間辦公室的主管,面對這樣的人,當然是無須理會。這位煙槍老闆竟然還說先前已經和我們老總打過招呼,說我們不會去檢舉他們。但這是法規與個人權益問題,豈是他兩自己握手說了算?

自那天起,我們就開始遭受那個煙槍老闆三不五時以手搥牆的噪音威脅,真搞不懂到底是誰是誰非?他們在屋內抽煙,該搥牆抗議的應該是我們吧!真的是沒有是非天理嗎?

因此,我請小姐打電話去環保局與衛生局投訴,請他們派員開單舉發。因此才弄清楚一些事情:

1.    我們是辦公大樓,因此只要在大樓入門處有張貼一張禁煙標誌,大樓內的各住戶屋內就算沒張貼禁煙標語也不會開罰。因此所謂的三人以上的辦公空間以我們大樓而言就是一個單位。而不是那個老闆認為的-----他在他自己一個人在的辦公室內抽煙,不算違法。因為我們整棟辦公大樓是超過3人以上的空間。

2.    我們去電檢舉後,衛生局與環保局都說案件太多,會排進去但是不會那麼快,但沒想到衛生局竟然先打電話到我們管委會,請管委會去告誡這個惡鄰,請他們自重,不然就來開罰。我們就是透過管委會申訴無效才去檢舉的,所以也不知衛生局到底是何意思。

3.    就算衛生局與環保局人員到場後,可以現場開罰的機率真的太低了,因為這個法規真的有問題,必須當場有人抽煙,或現場有煙灰缸就可馬上開單,光有煙蒂、香菸、打火機都還不能開罰。但我發現,很多人躲在樓梯口抽煙,他們用的是畚箕裝煙蒂煙灰、或牛奶鐵罐,這樣也都不算數,濃濃煙味也不能當場開罰,還得先測味道的數值有沒超過標準。

所以真的能當場開單的難度就更高了,因此本公司還得繼續飽受這樣的煙害之苦,及隔壁煙槍老闆三不五時的撞牆恫嚇的精神威脅,真的是太超過了。這真的只能說是非常典型的打人的喊救人,是非顛倒第一名的人。本公司也有許多長年煙槍,但是卻沒有半個人會在室內抽煙,為何一樣是抽煙者人家可以做到守法自律,而這位惡鄰煙槍老闆卻絲毫做不到?防制法上路後,本公司也有人覺得到戶外抽煙很麻煩,因而戒煙了,所以這位煙槍老闆也可以效法戒煙,還能換得身體健康與荷包滿滿,不也是美事一件?

雖然這樣想很不道德,但是我真的覺得唯一讓我們公司同仁可以免於上述這些威脅,惟有這家公司撐不下去關門搬家,才能得以解脫,只能慶幸他們是租的,我們辦公室是用買的,所以只能指望他們公司搬家。願上天保佑囉!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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