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文抄公,文抄婆們 ! 時代真的不一樣了 ! (The Rainmaker)
2007/12/08 13:14:28瀏覽1819|回應3|推薦38

引用文章 :  粉紅巴黎陷阱: 當記者以翻譯抄襲代替創作時 

這個事件在其它部落格已經討論粉多了 !

偶這裡只是提出另一個面向考慮 !

Credit is Everything for Anyone !!

In USA !

If you have no credit !

You have nothing !

偶只是要告訴文抄公,文抄婆們 !  時代真的不一樣了 !

(如同像在商店偷東西,古時候還能辨解一下,但現在到處都有監視器在監視,一翻兩瞪眼。難怪安控族群股票一直漲。)

其實聯網有許多高級知識份子,受過高等教育,喝過洋墨水,寫過論文,不是一般讀者看看文就好 !  有沒有抄襲,大家心知肚明,行家伸伸手,便知有沒有 ,說穿了不值一文錢 ! 不是嗎 ? 

********************************************

偶小孩在高中是上 IB Program !

( International Baccalaureate Program)

學校每年都會在開學時邀 參加 IB program 學生 的家長座談。

IB 學生畢業時除了考試過關,還要交一篇 至少四千字的論文,  才算 IB 畢業 !

指導老師 "千交待" "萬交待"," 不可抄襲 "

要自己用功研究 !

如果抄了 ! 被查到的機率很高。   ( Why ?  )

而被查到,將被 IB 除名,學校也將不出推焉函。

未來這學生,就算是天才,SAT 考滿分 !

將沒有好的第一流大學會收  !

為什麼會被查到  ??

因為21世紀網路的搜尋,查詢,比對,等功能 !

閱卷老師覺得有抄之嫌疑,上電腦一比就出來了。

(現在 CSI 比對指紋只要幾分鐘,以前用人工比對指紋卡,一張張由專家比對要花上幾個月時間)

想起以前偶們當學生時

要埋首藏書百萬冊圖書館苦讀

當時唸書要靠頭腦強記並且爬上爬下找資料 !

現在學生很少上圖書館,而學校圖書館不比藏書多,而是比電腦設備。

*******************************************************

這使我想到一個電影 ! 麥特戴蒙主演的

 The Rainmaker ! 

在以前,好律師就是要博學強記,在美國 "判例" 粉重要 !

律師要熟記大量判例以便在法庭上運用和應用 !

有名的大律師樓要請一大堆法律助理去整理分析成千上萬的判例 !

因此小律師很難和大律師樓抗衡 !  所以強者恆強 !

(電影中 博學強記的律師  由Mickey Rourke 飾演,Danny DeVito 都要向他隨時討教)

而現在所有判例電腦化之後,查詢簡單快速 !

這樣小律師和大律師樓就有得拼了 ! 立足點就比較平等了 !

小蝦米也可鬥大鯨魚 !

**************************************

所以偶告訴小孩

為了你自己前途 !

你還敢抄嗎  ??

*********************

PS:

因為 IB 論文非由本校老師閱卷,而是送 IB 總部分發他校評分,各校都喜歡抓他校學生的包。到時如果被評定抄襲,要申訴程序很麻煩。

家長們怕孩子不懂事,不用功,真的亂抄。到時送了篇有問題的論文出去就糟了。

因此偶們家長相當暸解指導老師所告之抄襲的 Guideline !)

******************************

演習 ! 演習 ! 防空演習 ! 實彈演習  .........................

各位網友把我下面這句話 Copy ,然後貼上 Google or Yahoo 搜尋一下,看看結果是什麼 ? !

" 律師要熟記大量判例以便在法庭上運用和應用 ! "

******************************

老師告訴你有沒有試呢  ?  快去試 !   不試怎知 ! 

......................................................

現在你相信我說的吧  !!  哈哈哈 !

祝您聖誕快樂 !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ausa12&aid=1437023

 回應文章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哈囉!causa
2007/12/27 16:20
哈囉 很巧耶!我最近看到粉紅巴黎的抄襲事件!竟然又看見兄台您出來拔刀,上次是因為我看見水果辛記者寫阻礙救災拍鏡頭啥的,也是有所不周,讓一夥人質疑,他才修改放上去,路見不平點進去看,才發現您早已經出手斬不平了,哈哈哈!真是有意思! 這次因為之前我剛好小學幾堂法文課,所以有接觸法語,故接觸過粉紅巴黎的文章,當時就有一念,此類文風有點洋味,不似中文語感,當時心中就有小疑...唉,君子不可有疑人之心><!但之前聽文不少名家都是翻譯抄文,故當時純粹是從語感來思考,並非針對該作者...沒想到今天看網,猛然發現這不就是上次看過的法文相關部落格嗎!!!進來瞭解事情經過,赫然發現兄台您已經路見不平再次拔刀啦,哈哈!真巧呀,新年快樂,順道進來拜會,哈^^
CATT(causa12) 於 2007-12-28 00:37 回覆:

"君子不可有疑人之心" ! 

>>>  " 詐騙集團太多 ! 於不疑處有疑 ! 方是自保之道 !"

" 拔刀" !  好說,好說 

這世上總還有些 " 普世好標準 " 吧 ?

如果再讓這些似是而非的壞論調在臺灣流傳,教壞 "圓仔大小" !

哎 ! 真不知道該怎麼辦 !

謝謝大駕光臨 !

新年快樂 ! 下次再會了 !


摸 象 或 (不?) 著 木目
等級:8
留言加入好友
文抄公,文抄婆們 ! 歡迎 翻印,.....
2007/12/27 04:55
禮運大同篇 : "...? 惡其不出於身也,不必為,....."

歡迎 翻印,.....

http://blog.udn.com/mbr8879576/939485

請不吝賜教 ?

ps:
? 力 ? 利 ? 

懇請不吝賜教?
CATT(causa12) 於 2007-12-27 09:37 回覆:

瞎摸象大大!

您是否有自掏腰包出錢翻印 !? 禮運大同篇 ,佛經,聖經,可蘭經.........

可翻成,英,法,日..........名國文字,送給各國人 !

宣揚一下 !

否則這樣比 Copy Right 著作權 !  好像橘子比蘋果 !

賜教不敢當 ! 本人無如此高深之邏輯 ! ?   3q3q

喔 ! 對了 ! 您可求見 Bill Gates ! 說 windows 應開放免費下載 ! 不要賺這麼多 !

下面是IE的版權聲明 ! 您的電腦內也有!

***********************************

以 NCSA Mosaic 為基礎,NCSA Mosaic(TM) 最初是由伊利諾大學香檳校區的國家超級計算應用中心 (National Center for Supercomputer Applications, NCSA) 所開發。
經 Spyglass Inc. 授權散佈。
內含經 RSA Data Security Inc. 所授權之安全軟體。
此軟體之部分是以 Independent JPEG Group 的產品為基礎所作之開發。
包括 IndeoR、video、IndeoR audio 及 Web Design Effects 在內的多媒體軟體元件是由 Intel Corp. 所提供。
本軟體之 Unix 作業系統版本則包括由 Mainsoft Corporation 所授權之軟體。Copyright (C) 1998 - 1999 Mainsoft Corporation,Mainsoft Corporation保留所有的權利。Mainsoft 為 Mainsoft Corporation 之商標。
請注意: 本電腦程式受著作權法及國際公約之保護,未經授權重製散佈本程式之全部或部份,將可能導致嚴重的民事及刑事處分且被依法提起最嚴厲的告訴。



等級:
留言加入好友
小蝦米也可鬥大鯨魚
2007/12/08 13:24

這種公平時代,聽起來真好。


CATT(causa12) 於 2007-12-09 10:11 回覆:

在粉紅 Paris 部落看到格主對大老英姐姐的回應說 "一字不改大量使用才叫抄襲 !"

因為我不是 Paris 好友無法在那留言 !

UDN 網友大部份都是讀過書高級知識份子

這種話也說的出口!

真是比陳扁還會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