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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8/26 00:32:39瀏覽2719|回應2|推薦17 | |
昨天,在台灣新聞裡看到某大報記者丁萬鳴公然在採訪場合裡舉牌高喊「阿扁下台」,向陳總統嗆聲,事後,採訪人的變成了被各家媒體包圍採訪的對象。 這則新聞,看得我有點錯愕。我想起了數月前,在白宮草坪一樣公然對當時訪問美國的胡錦濤大聲叫囂的中國女記者。不知道丁萬鳴先生是不是受到這位女記者的啟發? 回想當時台灣媒體報導這則新聞,絕大多數是站在同情的立場,畢竟中國是個不講人權的地方,人民(記者也算是人民)逼不得已,只得採取這樣的手段讓自己的聲音得以被聽見。如今,一樣的事,發生在自稱民主的台灣,我們又該怎麼看呢? 我雖然跑了十二年新聞,但有八年是在美國,加上媒體屬性不同,及路線與時間不重疊,我並不認識這位看起來似乎有點年紀了的丁萬鳴先生。我能理解丁先生的舉動,身為記者,往往看到的比報導出來的多得多,很多時候,真的很有一股不吐不快的衝動,尤其在面對社會的無理、政治人物的顢頇時,相信不少同業都曾想過做出和丁萬鳴同樣的舉動。 然而我們終究沒有,因為台灣畢竟還是個「講」民主法治的社會(我是說講喔!講不代表真的就有實行),在講民主法治的社會裡,媒體享有充分自由報導的權利,自然也有該遵守的義務--自律。當記者擁有一般人沒有的採訪權,得以自由進出許多一般人不得以自由進出的場合時,他有權利,同時也有該遵守的規則。 試想,如果每個記者都可以掛著一張採訪證,然後手持抗議標語抗議受訪對象,那將是什麼樣的光景?所以,我理解丁先生的舉動,卻百分之百不贊同他的行為。 記者被稱之為無冕王,頂多,碰到想「不平則鳴」的新聞事件時,在下筆時夾帶自己的主觀意識,就已經算是遊走遊戲規則邊緣了(抱歉,我受的新聞訓練或許比較傳統,但中立客觀一直是我深信不疑的記者信條)!如果丁先生真的想表達六成以上民眾的心聲,他不應該選擇那樣的場合、以那樣的身份去表達。 然而我們不禁又要問,為什麼在以民主自居的台灣,記者必須做出和中國記者一樣的舉動? 事後,丁萬鳴遭到停止記者職務的處分,丟掉手上那隻筆的丁萬鳴或許不會感到後悔,但隨他一起被丟掉的,除了該報社的聲譽之外,還有台灣許多媒體從業人員已經所剩不多的專業與reput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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