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因為親戚有人在警政署上班
所以常聽他們講一些捉猴的好笑趣事
大部份的被捉姦在床的男女
幾乎最後都是以"不歡而散"收場
有很多被當場捉猴的男女
並不知道對方是已婚身份-這是其一
再者-男方過度包裝自己的社經地位與財富能力以騙取女人的自願性朝貢-這是其二
三者 - 男方在女方面前把原配形容成母夜叉的假情資 -以博得女方的同情- 這是其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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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趣的是
那些被當場捉猴的男女在衣衫不整中倉惶逃竄都是"醜態畢露"....
尤其是原配在當場與小三或小王三方對質以後
都會在現場互踢皮球
互卸責任...
把本來你情我願的美好飲食男女床上關係
瞬間幡然變成某一方被無知脅迫或矇騙的難堪性侵情事
於是本來你儂我儂的乾柴與烈火
在檢調單位強力介入與大量曝光之後
愛情的保鮮期也會瞬間變成惡烈的男盜女娼不倫之火助燃關係
本來嘛
不具法律承認與保護的性關係
本來就是見不得天日的...
本來就是脆弱而不堪一擊的...
就算在法庭上再怎麼粉飾雕琢依然是見不得人的姦情關係
只是到頭來
吃虧的通常都是女人
尤其是名女人
這些名女人姦情一曝光之後
這一生大概遺臭名於萬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