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城邦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字體:
03顯教果分不說(上)
2017/01/23 06:28:00瀏覽100|回應0|推薦0

参、顯教果分不說(上)─華嚴章疏

一、華嚴章疏說果分不說

(一)教判因果

華嚴五教第一卷云。今將開釋迦佛海印三昧一乘教義略作十門。初明建立一乘者。然此一乘教義分齊開爲二門。一別教二同教。
華嚴五教章第一卷說,今日將開啟釋迦牟尼佛的海印三昧一乘教義,並且略分為通往真理的十種方向,最初要說明的是建立一乘,然而一乘教義平行開了兩個方向,一個稱為別教、一個稱為同教,

初中亦二。一是性海果分。當是不可説義。何以故。不與教相應故。即十佛自境界也。故地論云因分可説果分不可説者是也。
篇章開始中也分為兩方向,一種是本性如海的果報部分,當然是不可以說的義理,為何?因為不和教理相應的原因,就是十方佛的境界。因此十地經論說因分可以說,果分不可以說,就是如此。

(二)緣起因果

二是縁起因分即普賢境界也。又中卷十玄縁起無礙法門義云。夫法界縁起乃自在無窮。今以要門略攝爲二。一者明究竟果證義。即十佛自境界也。二者隨縁約因辯教義。即普賢境界也。
第二是緣起因緣部分,就是普賢菩薩的境界。然而中卷十玄緣起無礙法門的教義又說,法界的緣起是自在沒有窮盡的,今以此為主要方向,包含兩種,第一種了解究竟的圓海果報能證明的理,就是十方佛的境界;第二是隨著因緣說大略因行,辯證教義,就是普賢菩薩的境界。

初義者圓融自在一即一切一切即一。不可説其状相耳。如花嚴經中究竟果分國土海及十佛自體融義等者即其事也。不論因陀羅及微細等。此當不可説義。何以故。不與教相應故。故地論云因分可説果分不可説者即其義也。
開始說義理則說圓融自在,一就是一切一切就是一,不可能說明他的形狀相貌。就如同華嚴經中說究竟的果德部分國土海和十方諸佛自身互相融攝義理等,就是說此義理。不論是帝釋天因陀羅般大和微細等,接當作不可以說的義理。為何當作不可說?因為不和教理相應的原因。所以十地經論說因的部分可說,果的部分不可說。就是這個道理。

問。義若如是何故經中乃説佛不思議品等果耶?
有人疑問說,如果是說圓海果的部分不能說,為什麼經句中卻說佛的不思議品等果報呢?

答。此果義是約縁形對爲成因故説此果。非據究竟自在果。所以然者。爲不思議法品等與因位同會而説故。知形對耳。
答道:這種不思議品果報是由於因緣情形,與因位相對而說這種不可思議果德,並非所說的究竟自在果德。之所以這麼說,是因為不思議品等果德和因位的所在相同位置而說,所以情形才能相對出現。

(三)果分不說

又云問。上言果分離縁不可説相但論因分者。何故十信終心即辯作佛得果法也。
又問,上面說果德的部分離開因緣,因此不可以述說其相貌,但可以討論因地部分。為何說十信位後心性純熟,就照辯證而言這種狀態就能成佛,成就果德法呢?

答。今言作佛者。但初從見聞已去。乃至第二生即成解行。解行終心因位窮滿者。於第三生即得彼究竟自在圓融果矣。由此因體依果成故。但因位滿者勝進即沒於果海中。爲是證境界故不可説耳。
回答:今天說成佛,是從剛見聞之後,到第二生就能完善了解與修行,完善了解與修行至心性純熟、在修行因地的盡處圓滿,在第三生就能德到究竟自在圓融的果德,由這點可以看出因地的體是依憑果德成熟而產生。但也因為因地圓滿再進,就沒入圓海果德之中,所以證明境界是不可說的。

(四)大師釋義

喩曰。十地論及五教性海不可説文。與彼龍猛菩薩不二摩訶衍圓圓性海不可説言懸會。所謂因分可説者顯教分齊。果性不可説即是密藏本分也。何以知然。金剛頂經分明説故。有智者審思之。
論者說,十地經論與五教章都有性海不可說的文句,和密教龍猛菩薩說不二摩訶衍論圓圓性海的果德不可言說剛好相同交會。因此說成佛前因地可說是顯教的內容;果德的性狀不可說就是密藏的本分了。從哪裡可以知道呢?這要從金剛頂經有說分明,智者應該要審慎思考這個道理。

一心頂禮 南無大師遍照金剛
( 知識學習其他 )
回應 推薦文章 列印 加入我的文摘
上一篇 回創作列表 下一篇

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c79eecb3&aid=894656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