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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稅的八大時機
2009/09/27 08:33:29瀏覽445|回應0|推薦0
財政部9月23日公布中長期十大財政健全方案,主張在民國100年和102年提高營業稅。但次日朱立倫副院長立即表示政府尚無加稅計畫;吳敦義院長25日也說現在不加稅。被問到何時才是稅制檢討的時機,吳院長說:一是社會都覺得哪個稅應該要減時;一是景氣恢復而國民所得提升,新貧和近貧人口大量減少時。由此看來,吳院長似乎認為只有景氣好時才是加稅的時機。然而加稅的時機其實很多,只看政府有沒有以國家長期發展為重的誠意和能力去運用而已。

景氣好時,適合加稅的項目是奢侈稅和所得稅,因為這時大家所得增加甚多,比較不在乎被課去一點稅。景氣好時理論上也可以甚至應該對投機加重課稅,這不僅可以收到稅,而且可以抑制過熱的泡沫經濟。但政府通常卻不敢在這時候對泡沫經濟加稅,以免泡沫可能因此破滅,而讓景氣翻轉,讓執政者無力應付。

景氣好時通常也伴隨著物價上漲,若在那時候加營業稅、能源稅、環境稅或其他間接稅,都可能讓物價上漲率更高。所以政府目前比較想加的這幾種稅,在景氣好時恐怕更難加。換言之,吳院長景氣好時再加稅的主張應是外行人的看法。吳院長說要在新貧和近貧人口較少時加稅,也暗示他想要加的是貧民負擔不輕的間接稅。在政府已先對有錢人大幅降低遺產稅之後,這種想法恐怕也會招批評。

其實營業稅和其他間接稅在全球不景氣時反而可能是較好的加稅時機。當不景氣使各種成本和物價上漲率太低,甚至可能形成通貨緊縮的危機時,提高間接稅反而可以降低通貨緊縮的傷害。當然加稅的程度不能高到讓物價上漲太多,營業稅加一兩個百分點問題不大,一次加五個百分點以上就可能有不少爭議。這樣加稅雖然不免對貧民會有傷害,但傷害甚小,藉福利或救濟措施略微調整即可彌補。可惜我們浪費了一年來的機會。

第三種加稅的時機,是國家與人民急需用錢時。例如88水災剛發生那幾天,人民對災區充滿關懷和同情,也知救災和重建需要很多錢,因此適度地加稅以取得重建經費並不會有多大的反對。可惜政府沒有這個膽識,只把人民的愛心用於樂捐和舉債,而不敢接受郭台銘先生加稅的建議。

第四種加稅的時機,是要降低其他稅的時候。若稅有增有減,並讓稅制更合理,或更能符合未來經濟結構而在未來增加稅收,人民即較能接受。這是各國常採全面性租稅改革的重要原因。但我們過去降證交稅時未真心同時建立證券交易所得稅;降低土地增值稅未配合提高地價稅;降低關稅和貨物稅時未提高其他間接稅。馬政府更因急著降低遺贈稅,而未配合對資產的持有或交易加稅,也未等待和賦改會的其他加稅計畫一併提出,以致其他稅改方案可能因為已沒有夠多減稅案配合,而無法順利推動,實在很可惜。

這四種時機之外,政府也可以在新型經濟活動發展之初,稅基仍小因而抗拒課稅的力量仍小時,即開始合理課稅。政府要提供人民需要的新服務時,可依使用者付費的概念加課相關的稅費,人民也會因用途明確且和自身利益有關而較願接受。國際間有新的規範或潮流時,例如我們若在主要國家開徵碳稅時同時開徵,不僅人民較能接受必須加稅的道理,廠商的國際競爭力也較不會受到傷害。若政府找不到任何好時機,最後還可在下台前加稅,自己做壞人,讓下一任政府好做事;不過這種想法大概太高估政客的責任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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