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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11/07 07:49:45瀏覽198|回應2|推薦9 | |
據新聞媒體報導,民主進步黨臺北市長候選人沈伯洋日前接受《遠見》專訪,表示臺北市應是不當兒虐事件的六都之首,而主持人詢問「兒虐發生原因是否與區域性有關?」沈伯洋則指出,因為手上沒有數據,所以目前只能用猜的。這番言論,目前引發中國國民黨部分政治人物及輿論的抨擊。 而根據中華民國衛生福利部最新公布的兒少保護與受虐人數數據,評估「不當對待最多的縣市」時,通常會因為計算指標的不同(絕對總人數vs.人口比例受虐率)而有不同的結果。 由於六都的人口基數龐大,在絕對件數上,新北市是臺灣歷年來兒少保護成案人數最多的縣市。 其中,民國114年(2025年)全年六都兒虐人數排行,是新北市2,147人 > 臺中市1,327人 > 高雄市1,283人 > 臺北市894人 > 桃園市777人 > 臺南市532人;今年上半年六都兒虐人數排行,則是新北市960人 > 高雄市634人 > 臺中市592人 > 桃園市405人 > 臺北市386人 > 臺南市231人。 若排除人口總數差異、改以該縣市每萬名兒童的受虐比例來計算,高雄市則位居六都第一。根據衛生福利部民國108年(2019年)~民國112年(2023年)五年平均,高雄市每萬名兒少中有38.57人遭遇不當對待,密度為六都最高,這通常也與地方政府鼓勵通報、篩檢機制及通報率高有關。 若從重大兒虐致死個案近5年累計看,則是臺中市18人,為六都最高,第二是新北市17人,第三是高雄市15人,而高雄市在民國113年(2024年)單年度曾出現12例重大兒虐死亡個案,多涉及殺子輕生及重大疏忽,為該年單一年度最高,但近5年總數仍以臺中市、新北市略高。 有人說沈伯洋目前還不是臺北市長,所以不該要求他要明瞭地方政府行政實務、要實際關心臺北市的公共行政事務,但就我所知,認真的公職參選人,譬如直轄市或縣(市)議員參選人,有的是已經把自己當成議員一樣,與其競選團隊積極關心選區公共事務,另外像是中國國民黨高雄市長參選人柯志恩,她目前亦非高雄市長,但已積極關心高雄市的公共行政事務,並有一定的了解,所以沈伯洋身為一個臺北市長參選人,關注臺北市公共事務方面的問題用猜測,而非依據現有統計數據,無論如何,我認為這表示沈伯洋並未認真地,或以健康的心態看待臺北市長這個公職角色,講白了,沈伯洋這態度,讓我覺得他靠不住、投不得。 而正如國立臺灣大學社會工作學系名譽教授馮燕所言,兒童不當對待只有一件都不好,依照內政部、衛生福利部、臺中市政府警察局、財團法人臺灣兒童暨家庭扶助基金會、臨床心理師蘇倍儀、《國教新知》第57卷第1期之論文〈兒童期遭受不當對待的影響〉、美國醫學會的觀點,還有親子天下的相關報導,兒童不當對待問題的成因主要交織了家庭壓力、傳統管教觀念及社會支持系統的缺口;改善方式則需透過法規制度、親職教育與社區「三級預防」體系共同推動;不當對待的樣態,則包含身心虐待(身體、精神、性虐待)以及長期忽視基本需求的「疏忽」。 臺灣兒童不當對待的核心成因,在於照顧者因素與情緒失控、錯誤的傳統管教觀念、不穩定的親子互動與兒少特質、社會支持系統孤立這四個,不當對待不僅阻礙兒少的大腦發展,更可能造成長期的內分泌與身心創傷,透過全社會的通報意識與正向教養的觀念普及,才能真正為孩子打造安全的成長環境。 為因應不當對待問題,臺灣目前正整合社會安全網等國家跨體系資源,全面落實三級預防方案,其中,針對一般大眾的初級預防,目前有關單位的具體做法是推廣衛生福利部正向教養懶人包,倡導停止打罵與恐嚇,教育照顧者利用「盛怒五步驟」(穩住自己、停止孩子、重述要求、找尋原因、備用方案)避免因一時失控造成孩子永久傷害。 這些針對一般大眾的初級預防做法,依照創新擴散理論的觀點,受眾可能還是會因為在內心對其倡導之觀念是否在子女教養上具有相對優勢、與自身既有價值觀是否存在相容性、是否容易落實而不具複雜性、是否具有可試驗性,以及成果是否具有可觀察性的主觀評估而決定是否採納,而這評估或採納的行為,也會受到個人社會化過程中所養成之面對工作、家務、課業或人際關係的慣習,還有當前的經濟狀況、人脈、知識或教育水平的影響。 而且,我認為這部分另外還要倡導一個觀念,那就是內心一有負面情緒,與其壓抑讓其累積,不如尋求合法正當的管道排解,且也要鼓勵講出內心的心事並加以傾聽,如此才能充分「接住」每一次心頭浮起的負面情緒,而不致於因為負面情緒壓不住、爆發,而做出虐兒行為。 針對高風險家庭的二級預防,目前有關單位的具體做法是對有偏差行為傾向或處於高壓環境(失業、疾病、藥癮)的家庭,加強社工關懷並導入實質經濟與健康支持,結合醫療體系,在基層兒科推動創傷知情照護,及早篩檢潛在的家庭危機。 以上這些二級預防的做法,就我的觀察經驗,這類高風險家庭可能較有機會是與鄰里社區或外界其他社會關係網絡之連結缺乏,且特別是臺灣社會中的這類家庭,也可能基於「家醜不能外揚」的面子觀念而拒絕向外求援或拒絕外界協助,又或者可能家中有兒童不當對待之疑慮的危險人物,是家中的經濟支柱以致拒絕求援,又或者是有些有精神疾病且實際已有就診紀錄,或者酗酒、吸毒成癮者,自身缺乏病識感,以致認為不需要外界專業人士、有關單位的協助、支援或輔導,進而造成兒童不當對待預防措施實際操作時的困境。 針對已發生個案的三級預防,目前有關單位的具體做法,第一是法定通報機制,呼籲全民利用113保護專線、簡訊或線上「關懷E起來」進行通報,但依《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規定,禁止網路爆料以免二次傷害;第二是跨專業介入,由社工評估提供保護安置或強制家長接受親職教育課程;第三是長期心理復健,對於受虐兒(特別是受虐性腦傷患者)提供長期的認知、語言及情緒適應復健,協助其重建健康的依附關係。 目前沈伯洋受訪就兒童不當對待之議題爆出發言爭議,與朝野政治攻防的,便涉及上述三級預防做法中的法定通報機制,我認為這機制也就如同跨專業介入、長期心理復健等做法一樣,都會面臨部分已發生兒童虐待之家庭,可能同樣基於「家醜不能外揚」、施虐者是家中經濟支柱或掌握家中大權,與其他家庭成員間形成不對等的權力結構、建立不對等的權力關係,而拒絕採納,行政單位依規定或程序而提供之相關服務、支援、協助或輔導措施,造成落實的困境。 除了上述以外,我個人認為,臺灣這多年來兒童虐待或兒童不當對待的事件頻傳,跟相關刑事罰則,或者法官判決偏輕、偏差行為的代價不高也有關係,之前曾有一群毒蟲將一位男童虐待至往生的案例,結果行為人通通沒被判死刑,其他的案例,就我觀察也是沒有判過死刑的,反之相對多數是不痛不癢的有期徒刑。 總地來說,目前成為臺北市長選舉藍綠政治攻防題材的臺灣兒童虐待或兒童不當對待問題,最終還是家長親職與子女或晚輩教養觀念、個人情緒管理、(工作、家庭事務、課業、人際關係)壓力處理方式及家庭成員間關係運作上的問題,政府單位適合而應該做的,是行使宣導、輔導、協助、支援、溝通協調的角色。 另外,我還是認為至少像虐待兒童導致受傷乃至精神崩潰或往生,應該都要明訂具體明確而又夠重、有嚇阻力的罰則,與上段所述之宣導、輔導、協助、支援、溝通協調等措施搭配才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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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