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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4/10 22:16:32瀏覽261|回應2|推薦18 | |
〈南市平實重劃區開發 居民驚:整片樹林砍光!〉報導另外還提到,民眾表示,平實重劃區還有尚未開發空地保留樹木,未來相繼開發,這些樹木難保不會遭受同樣命運現地消失,尤其當今氣候變遷暖化問題,樹木保護很重要,他向市府相關單位陳情,所得回應皆「非本屬管轄」推卸之詞。 經查詢,負責主導本案市地重劃的單位為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市地重劃科,如果有辦理範圍內之公有土地,來自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核發的土地使用同意書或同意函,對於重劃區範圍內之土地上的樹木,也有維護管理或處分的權限,從民眾對媒體表達的言詞看來,我猜本案民眾還沒有向臺南市政府地政局市地重劃科,或向財政部國有財產署南區分署臺南辦事處陳情,可能是沒想到這兩個單位跟樹木維護管理有關,不過內容還算有真憑實據,所以公家單位會做實際的處理及答覆。 陳情行動,從字面上便可看出是指向另一人或另一群體的行動,是社會互動的一環,故也可算是社會行動,而社會學奠基人之一,但理論觀點擴及法學、政治學、經濟學、管理學等學科的韋伯(Maximilian Karl Emil Weber),對於社會行動提出這些理念型(也就是我們俗稱的類型):工具或目的理性導向行動(instrumentally rational oriented action; goal-oriented action)、價值-理性導向行動(value-rational oritened action)、情感(情緒)導向行動(affectual or emotional oriented action)、傳統導向行動(traditional oriented action) 對照韋伯關於社會行動之理念型,現下臺灣民眾對公家單位的陳情行動,以樹木保育來說,是較接近價值-理性導向行動,因為做這類陳情行動的民眾,包括本案陳情民眾在內,出發點也許是覺得妥善保留並維護樹木,比將它砍伐或移植他處來得好,也有些是為了要補助、維護自身財產權益而偏向工具或目的理性導向行動,還有些是傾向抒發對某人事物不滿情緒的情感(情緒)導向行動。 而公家單位採取會影響當地居民權益的土地開發及其經常衍生的砍樹或移樹行動,如本案平實重劃區的開發業主臺南市政府地政局是基於攸關民眾財產權乃至生存權的市地重劃行動,也接近工具或目的理性導向行動,而該府農業局在臺南市樹木保護委員會審議通過之下,對平實重劃區內的欖仁樹、榕樹2棵登錄珍貴老樹展開的移植行動,也具有相同的特性。 至於在不舉任何事件或行為實例的情形下,抽象地運用社會學理論來對一個國家整體的政府體制、社會結構或社會文化進行抨擊,因常缺乏真憑實據、具體內容、無法看出是哪個政府單位的權責,故儘管抨擊者宣稱自己是在提建議,自我標榜為政府的「諫友」,但這類指向特定群體的行動,說穿了仍只有情感(情緒)導向行動的色彩,是基於個人主觀情緒而採取的行動,且像是在臺灣,依照《行政程序法》第173條規定,這類建議內容還是可以不理會,最多是要求對方提有具體人、事、地、物的意見,或簡單地感謝指教。 畢竟政府單位的運作,靠的是實務,而非理論,不只臺灣,其他任何國家地區的政府單位也都是如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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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