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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醫院,會要一種人管病患
2023/02/27 15:04:06瀏覽957|回應2|推薦16

東森新聞今年228連續假期前一天,刊登了【洗腎男自拔導管「血滴滿床」身亡 護理師1行為慘被判刑】這則報導,大意是說有名護理師負責照顧洗腎病患,儘管該病患已經有綁棉布手腕式約束帶約束雙手,雙腳間夾枕頭並側臥,但因為有天晚上8點多探視過洗腎患者之後就沒再探視,導致患者自行拔除雙腔導管而大出血往生。

對於此案,檢警經勘驗病房監視器,認為護理師並未確實執行護理技術標準流程,也沒有隨時檢查胸腔導管是否脫落,導致病患最後大量出血,造成低血容性休克而往生,後續檢察官依【中華民國刑法】中的過失致死罪提起公訴,最後當事護理師背叛2年5個月有期徒刑而得易科罰金,並緩刑2年,全案可上訴。

東森新聞的這則報導沒有明確交代是哪家醫院,可能是怕影響醫院的聲譽,不過,有的醫院是會要求,病患的家屬要有一人負責病患平日的照顧。

例如,臺灣頗具規模的長庚紀念醫院體系,對於急診、重症或已接受安寧醫療的病患,會特別要求其家人親友中的任一人負責看管病患,尤其是與病患具有【民法】所定親屬關係的,若病患有不配合治療的行為,如擅自拔管,會先檢討家屬阻止病患違規的做為,這估計是跟病患人數相比,醫護人力明顯不足,再加上要避免醫療糾紛、家人親屬關係中的倫理觀念之故。

病患除了新聞所報導的擅自拔除胸腔導管外,其他不配合醫療的行為,還有摘掉氧氣罩、拔點滴針、拔鼻胃管、手腳敲打病床或牆壁發出聲響、手腳摩擦病床欲弄掉束帶,有時即便手綁著,也會想要用口去拔管,而這些不配合醫療的行為,背後的成因可能是求死,又或者是覺得自己身體好得很,不需要治療。

我猜想,這名被判刑的鄭姓護理師,她所任職的醫院大概沒有像長庚醫療體系中的醫療院所(如臺北長庚醫院、林口長庚醫院)這般,會明確要求急診、重症或接受安寧醫療之病患的家屬,要有一人負責病患的日常照顧,要麼就是家屬要自己花錢請看護(目前COVID-19疫情流行期間,請看護一天至少3,000元),但面對一些頑固、難搞、不配合或精神狀況不穩定的病患,也未必每個看護都做得下去。

只能說,臺灣在這年頭醫護人力嚴重不足,而民進黨中央政府又不肯正視這項問題、不提出解決方案,且即使面對嚴重傳染病流行防治不力的質疑,也只想用狗腿媒體、網軍幫忙帶風向護航的情形下,民眾只能自己保重自己的身體,自求多福了!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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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歐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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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8 10:47

台灣的醫院只想賺錢不想負責任,吹牛倒是世界第一,

我在溫哥華兒童醫院當義工多年,醫院從來不要求家屬或看護,

照顧病人全部由護士負責,醫院負全部責任。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23-02-28 12:05 回覆:
至少以我目前所知,長庚醫療體系的一些醫院,會把責任推給家屬。

blackjack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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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2/27 18:15

2年5個月有期徒刑而得易科罰金,罰金也是一大筆

至於洗腎中心洗腎的人非常多,有病床下來洗的,也有病友從家中自行來洗,要都有人陪同,其實極為困難

護理師的注意義務到哪,如果洗腎機器自行拔除管路應該會有警示聲,若無,護理師很難發現,若有,護理師就應該注意。洗腎機通常通路不順就會叫了

既然有用上拘束帶,可見該病人平常就會亂拔,一來應該要求家屬,但若無家屬者,護理師就必須多注意,以免危險發生

天蠍浪子(blues1112a) 於 2023-02-27 19:19 回覆:
這樣的話,那麼沒有任何法定親屬,或者平常人緣極差,而無任何朋友,且又頑固、不配合、難搞或精神狀況不穩定的病患,對護理師而言,因醫療疏失而被追究刑事責任的風險,就很大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