恆春舊稱「瑯嶠」,在排灣族語中代表「蘭花」。1874年(清同治13年)發生牡丹社事件後(日本人派兵攻打原住民),朝廷指派欽差沈葆楨籌辦海防事宜,1875年(清光緒元年)沈葆楨建請築城,並改名為恆春,首任知縣周有基。1879年(清光緒5年)恆春城完工,城牆總長880丈,分設東、西、南、北四座城門,城門上設有城樓及砲台。
恆春城的選址是由清朝高級文官劉璈所選定,以全城最高點猴洞山為基準,以風水「藏風聚氣」的原理,作為「縣城四靈」,符合風水學中的左青龍(龍鑾山)、右白虎(虎頭山)、前朱雀(大平頂山,舊稱西屏山)及後玄武(三台山),而猴洞山即為「龍脈正穴」。
不過四座城門的開口方向僅代表方位,與實際方向並見得相符,例如西門是朝北邊。四座城門基本組成單元包含:城牆(城桓)、城門、門樓、砲台(馬面)、城壕(護城河)、雉堞(城垛)、慢道及馬道。
恆春城是目前台灣地區城門及城牆保存最完整的地方,多數有建城的地方,在日治時代多因街道改正而遭拆毀,而恆春城算是運氣最好的。四座城門的門樓早已毀壞,目前見到較完整的東門及南門都是後來整修重建。
這回只從西門沿著城牆走到南門,再從南門往東門走至恆春國中為止,看見從前這些地方都是被民宅所佔據,目前都已經整理為古蹟保護下來,縱使已經殘缺不全,也讓人有懷舊復古風。
◆延伸閱讀◆
牡丹社事件~石門古戰場
(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