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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5/06 03:12:50瀏覽1114|回應0|推薦1 | |
自由神學(Liberal Christianity ,L iberal theology),是當代基督教的「激進的」或「現代主義」運動,不同於Liberal Christian theology,通常有以下特徵:相對於保守的基督教而言,其內部觀點呈多元化 相對於保守的基督教而言,在救贖的問題上持更寬鬆的觀點,包括普救論的信念 更願意接受基督教以外的觀點(如其他信仰和哲學傳統) 更傾向於以現代科學對正統神學進行重估 不再承認聖經的絕對權威性,而認為聖經只是人生活和信仰的指導,而非必需遵守的律法 包容不同性傾向人士、性工作者、容納不同宗教人士、小數族裔傳統習俗等 難以定義的基督教自由主義 自由派基督教的一個重要特點在於其觀點的多樣化,這也使得如何確切界定何為基督教自由主義變得十分困難。由於思想上接近進步主義,自由派也時常被稱為基督教進步主義。事實上,從保守到溫和乃至自由的各種觀點之間還是存在一定連續性的。在神學自由主義者中,有些可能比其他更『自由』(Liberal),而在保守的福音派或許比基要主義者更『自由』。一個人既有可能在政治上持左派『自由』的觀點,同時在神學上保持正統和保守。 無論如何,『自由』(Liberal)一語總是意味著基於個人主義的一種對基督教的激進態度。這種態度主要體現在對個人主體經驗和自由主義的強調,以及尊重個人在傳統的保守正統以外的觀點。自由派基督徒有時認為保守派缺乏同情、憐憫、愛心和包容,如:同性戀、少數族裔,而後者有時認為前者拋棄了基督教的信仰。保守派與自由派基督徒之間的爭議通常就出於這樣的原因。 另一個問題是任何信奉其他傳統基督教會的人,都可以同時接受自由派神學,而不需要實際上改宗脫離本來的教會的,所以自由派其實是「教派」而不是「教會」。 基督教自由主義的一些原則體現在許多基督教的傳統中:從早期教會,修道運動,教會的醫治事工,天主教和新教教會,一直到羅斯福新政背後美國19世紀的社會福音運動,以及20世紀反種族主義的民權運動和南美洲的解放神學運動。 在十九世紀的前半葉因為受到德國浪漫主義及啟蒙運動之影響,在新教教會中興起了一項新的運動:稱為自由神學。被稱為自由的原因是主張此思想的信徒,認為個人有權力認為自己所信的是什麼,不應受到外在的管束。其反對中世紀的神秘主義,認為神是可以用理性、良知、經驗甚至機械的方法認識的。若不在理性之下,信仰便成為了迷信。這種宗教改革是屬於純粹主觀性的。自由神學的創始人是士來馬赫(Friedrich Schleiermacher,1768-1834),他不相信聖經記載著神的特殊啟示,他堅信內心的良知,而這良知可以叫我們在內心、在宇宙間察覺上帝,因為人無法確認自己經驗以外的任何事情,所以對他而言宗教是一種情感的經驗,這種對基督的直覺是宗教唯一的解釋。士來馬赫認為新約及信經中所解釋的耶穌,都被錯誤解釋了。與士來馬赫同一時期還有一位哲學家黑格爾(G.W.F.Hegel,1770-1831),也屬於自由派學者,他暗指早期基督教(新約時期)的思想只是信仰的原始概念,隨著時間知識會逐漸成熟、完全,所以基督教的信仰需要重新被修正、改變以達到完全的地步。在士來馬赫之後出現許多深受他影響之神學家例如:包厄珥(Ferdinand Baur,1792-1860)、立敕爾接續發展此思想,雖然立朿爾反對士來馬赫所提出的宗教經驗及形上學的觀念,多強調於倫理及社會行動的焦點,但皆下來所發展出的思想都有某些相同信念。此思想注重個人勝於教會或聖經之權威,因為過於注重理性所以對於基督教中許多奧秘之事無法接受,例如道成肉身、復活、三位一體的神···等。因為十分強調懷疑論之思維所以將歷史中的耶穌與教義中的基督分開來並且將心理學、哲學等思想加入信仰的中心,企圖重新建構基督教的信仰核心。這個思想很快在德國以外的地區散布開來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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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政治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