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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有錢人除罪化-從郭台銘談起.
2007/03/21 06:11:17瀏覽816|回應0|推薦3

這一陣子郭台銘挺紅的.老婆說報上,電視上近來出現不少批評他的報導.

我對郭的印象,就是個有錢大老闆,行事風格挺有某種個性.

雖然我不清楚人家在批評他什麼,但是我知道一個人若有錢又不羈,在這個八掛社會中總是要招到各式各樣嚴格的”道德責難”.

我現在想談的不是那些我所不清楚的批評,而是藉著有錢的郭台銘,談談一些奇怪的觀點.

就我個人觀點,郭台銘前面摃上或控告媒體,維護的是他的個人權益.在這方面,有錢無錢登報,告官,不是重點.重點是他有權對他所認定的,所遭受到的”不公”提出澄清或提起法律訴訟.至於事實如何,最終都可以由法院去判定.

所以啦,若有人認為他錢多,登報,請大律師告媒體就是仗勢欺人,甚或以打壓(媒體)言論自由形容之,那都是過份的評論.人家剛好有大筆的錢可以用來維權,有何不可?難道有錢人就不能合理(透過法律途徑,遵守社會遊戲規則)要求伸張自己的權益?那麼這就是另一種歧視了.

媒體整天愛怎麼寫就怎麼寫,多少人奈你們何?媒體怎麼不反省反省自己,有多少仗勢欺人的表現?媒體可以寫,郭台銘就不能登?

有問題的是,為什麼沒錢的人可能比較不能夠好好爭取自己的權益呢?這是整個社會公平正義實現上的技術面不公平問題,那是政府所應努力去改善的現象,而不是有錢無錢的問題.有錢表達自己的觀點不是原罪,這點要搞清楚先.

他沒有花錢犯法,沒有以不正當手段凌弱(個人認為媒體以筆為刃的亂象更值得我們重視),一切透過法律途徑解決,這不正是法治社會所應當鼓勵的麼?

鴻海尾牙宴花錢大方,擺在目前這個弱勢更弱的社會中看來好似格格不入.可是,人家正當合法的賺大錢,花的是自己的錢,旁人有何分說?難道他郭台銘是浪費的把錢丟到水坑裏了嗎?當然不是.我們總不能說,這個社會弱勢的人如此之多,所以開好車的每天上車前都要擺張苦臉,再不然就該把自己賺的錢一半捐給社會,否則就是如何如何.這有點矯枉過正了.

花錢若花在正用上,不該遭受批評.還是老話一句,有錢不是原罪.

我常覺著,”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這話的引用是有條件性的.不能光是簡單的拿有錢人的生活和沒錢人的生活做對照,進而引申出一種感覺:有錢人的罪惡.

當然,許多人講這話時嘴上不多做引申,但要的就是這感覺.

許多有錢人是經由合法管道賺取財富的.來源合法,為什麼不能花?有錢人買一架飛機,相對於每天吃不上一餐飯的人而言是豪奢;則開賓士的有錢人相對於這樣的窮人,不也同樣是豪奢麼?是不是大家都該把賓士賣了,最好能把錢都捐出來,以示”朱門不再酒肉臭”?

這樣的”道德”標準,這樣的極端對比之論說,顯然是說不過去的.既然很難說通,則有錢人花他們自己的錢,我們又有什麼好分說的?不偷不搶不危害他人,許多人眼紅又不知怎麼說起,只好把”道德”嚴格化,以社會責任的層次論說之.

批評的層次既然拉高至公眾領域,那還不是想怎麼扣帽子,就怎麼扣帽子麼?!

當然,有錢的個人或企業多少都要負點社會責任,這是應當的.但是我們不能事事都以”有錢人就是為所欲為”的觀點來看待,並且用社會的最弱勢來對比,以特別凸出一些不值得大驚小怪的事.如此一來,不小心就可能把社會氣氛帶向一個莫名的仇富階段.

我們的媒體,一方面拼命追逐報導有錢人的一切舉動或八掛,用語驚羡;一方面似乎也在暗示我們,有錢人在許多事上都是有錢能使鬼推磨的能手(尤其是一些鬼記者的報導文字,完全不中立倒像是在教訓,想方設法入罪於人一般).

這個社會對於有錢人,是又羡又妒,感受複雜得很.真正看事情所需用到的價值觀,就被淹没在互相矛盾的情感之中,而口水橫飛了.

( 時事評論雜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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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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