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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02 03:39:52瀏覽2795|回應0|推薦8 | |
圖片說明:年輕人與院民的練唱過程,照片為本人所拍攝,有著作權,未經本人「事前授權」,勿以任何理由轉載與使用,其餘見註。 生、老、病、死,人生的四大歷程,佛陀在四城門看到這些而有所體悟。在台灣,這些事不必到城門去找,樂生療養院正在上演。 這裏,什麼人都有,什麼族群有都有,我看到了山頂上的「怡園」,福利社前的椅子則是老榮民捐的…. 聽院民說過許多話,幾十年過去了,他們孤獨抵抗死神,以前的醫護人員甚至於也不敢碰他們,如今這些「抗癩鬥士」「出頭天了?」 又是「公共利益」,又是「公共利益」以帝 就如同死刑爭議,在我國憲法第23條中說「以上各條列舉之自由權利…或增進公共利益所必要者外,不得以法律限制之。」,憲法明定為了「增進公共利益」,也只能「以法律限制之」,過去政府卻「完全剝奪之」,今日的政府呢? 中國大陸的「最牛釘子戶」,也是「公共利益」的爭議受害者,他們的社會氛圍與官方不同,社會普遍認為「這些人的權利應受保障」。但在台灣,則是據說有上萬人「抗議樂生」! 不必把責任推給學生,許多人的攻擊目標就是院民。我雖然不認識任何一個青年樂生,也沒有參與任何一次活動,但我在與幾位院民聊過後,我深刻的感受到,院民需要的是尊重! 我不知道未來情勢將如何演變,在地方利益與選票的交互影響下,所謂「公共利益」將上綱到什麼地步,誰也無法想像。有人說「樂生於苦」,但樂生人的「苦」很多,「樂」卻沒有來… 沒有政治權利、金錢力量的我做不了什麼,只能把我的所見所聞告訴大家。但願掌權者多一點慈悲,少一點權謀。 畢竟,樂生療養院不止屬於院民們,也屬於你於我。 Written by blackjack 註1:本系列一共7篇(暫定),是我在今天連續寫的,若記憶上與事實有所出入在所難免,但請大家能瞭解我真正要表達的意涵! 註2:本文照片為本人所拍攝,有著作權,未經本人「事前授權」,我拒絕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轉載與使用。相關院民的照片之肖像權各歸屬其本身,而本人之使用皆已獲授權,該照片之著作權仍為本人所有,未經本人「事前授權」,亦拒絕任何人以任何理由轉載。 註3:以上照片皆未修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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