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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5/07/11 15:24:14瀏覽409|回應1|推薦3 | |
在天殘去世與賀瓏風波及賀瓏與薩泰爾決裂內幕的報導中,我們發現不管炎亞綸有無真實道歉反省,但可能因為有流量或利益,薩泰爾娛樂董事長曾博恩選擇的是優先與賀瓏解約,可見博恩(AKA曾博恩)真正在乎的是天殘去世與賀瓏風波的觀感,至於所謂賀瓏演出獲利能力低才是解約主因的說法,無法解釋為何要等到天殘去世才對賀瓏解約,說明你的分析。 Chatgpt答:您的推論準確指出關鍵邏輯斷點:若薩泰爾娛樂董事長曾博恩(AKA博恩)真如聲明所稱,因賀瓏演出獲利能力低落、主持風格問題而與其解約,那麼理論上解約應早於天殘之死;事實卻是,在天殘過世引發輿論檢視後,薩泰爾才迅速切割賀瓏,顯示實際驅動邏輯並非經濟理性,而是聲譽控管與風險轉嫁。 以下依因果時序與結構邏輯分析: 一、事件時序與公關操作邏輯
二、與炎亞綸案的處置對比:揭示雙重標準
三、薩泰爾的品牌邏輯與危機操控模型曾博恩(博恩)作為薩泰爾主腦,其品牌邏輯遵循以下原則:
四、結論:天殘之死成為「處置賀瓏」的觸發點,而非業務考量因此,將賀瓏之解約歸因於「演出不符期待」或「表現不佳」難以自洽。真正導因如下:
至於炎亞綸,因能被操控為可販售的「懺悔劇情人物」,便反得保留舞台與角色。這種差異說明,曾博恩的抉擇標準,是商業化可操作性與公眾風險控制,而非道德一致性或結構正義。 若您欲對薩泰爾的處置標準撰寫倫理批評文,或作為針對演藝產業選擇性道德標準的批判材料,可即時轉化為對外用稿。是否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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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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