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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4 11:51:57瀏覽6300|回應8|推薦19 | |
媒體報導胡姓老婦人凌晨一時上廁所跌倒,頭部撞擊床沿,印尼女看護廿多分才扶起她上廁所,家屬氣憤不已,檢察官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中。若看新聞內容,家人上午九點多才發現老太太還沒有起床,後送醫急救,我們從家人怒告外籍看護,看看外籍看護在臺灣「一日工作24小時」的「法律義務」。 苗栗縣通霄鎮胡姓老婦人1月12日起床上廁所,過程中頭部撞床沿,因顱內出血死亡,印尼女看護涉嫌過失致死。圖/家屬提供如果從這個家庭的外籍看護「居住環境」來看,她就「住在」胡姓老婦人床邊,顯然也是臺灣大多數或接近100%的情況,由於她「既然」睡在胡姓老婦人旁邊,也就被家屬與檢察官認定外籍看護有「法律義務」照顧她。 如果換一個角度來看,有一個沒有請外籍看護的家庭,由子女照顧重病父母,但並沒有睡在旁邊,假設父母上廁所跌傷並呼喊,但子女沒聽到,等到天亮後死亡,這個未同睡的子女有法律責任嗎? 我相信,如果這種情況發生,檢察官不會以過失致死罪嫌偵辦這些沒有睡在父母旁邊的子女,但偵辦這些外籍看護的原因,當然就是因為她們睡在「業主」旁邊,所以產生了「照顧義務」。 這些雇用外籍看護的臺灣人,其實也沒有24小時關心他們的父母,這從本案情形可以看出,因為胡姓老婦人的親人要等到事發八個多小時後才發現異狀,而且雖然他們有裝監視器,但也是「事後」才監看「怎麼回事」的「作用」。 所以,我們也可以看出如今臺灣如何「雇用」外籍看護的常態,那就是要外籍看護一天24小時上班,表面上說她們一天工作十幾個小時,但又實際上把她們安排在被照顧者旁邊「睡覺」,如果被照顧者出事了,那她們就慘了,「過失殺人」的斷頭臺,就由臺灣雇主懸在這些外籍看護的頭上。 我母親這幾年住院時,我就睡在我母親旁邊的看護床,她要大小便,我就必須趕快把這個臨時床折疊起來,扶我媽下床去上廁所,待她「方便」完畢後回床上,我再把看護床鋪平睡覺。「幸運」的話,一夜「只要」扶她兩次就是幸福了。 我媽出院後,我沒有睡在我媽旁邊,若是我在睡覺,也是我要聽到她的呼喊才會下樓,或者是由我的家人來扶她起床。 看了這則新聞,我非常慚愧,我認為臺灣的法律非常了不起,給外籍看護如此重的義務,期待她半夜剛睡醒就有正常人的反應能力,而且或者就認為就算她們在睡覺期間,也有「工作能力」。 臺灣的「孝女孝子」,又有多少能在父母旁24小時寸步不離?臺灣雇主的要求或許沒有這樣,但臺灣雇主究竟有沒有給外籍看護「無干擾的充足睡眠」?本新聞已經給出了答案。 這算不算「虐待勞工」,相信有聘請外籍看護的臺灣雇主絕不會如此認為,而且還會認為他們支付了約兩萬台幣的「高薪」,工作當然包括睡眠時間也有照顧病人的「義務」,而檢察官也會幫忙以刑法伺候呢。 這就是臺灣「人權立國」的現況,在2021年的今天,各孝子孝女幾乎做不到的事,用錢就能搞定了喔! Blackjack 2021/1/23 中風老婦人重摔顱內出血死亡 印尼看護涉過失致死 2021-01-18 16:20 聯合報 / 記者范榮達/苗栗即時報導 苗栗縣通霄鎮胡姓老婦人1月16日因顱內出血死亡,家屬察看監視器赫然發現死者生前12日凌晨上廁所跌倒,頭部撞擊床沿,印尼女看護20多分鐘才扶起她上廁所,家屬氣憤不已,檢警昨天解剖遺體驗屍,檢察官依過失致死罪嫌,諭令1萬元交保,責付仲介限制住居、出境。 檢警調查,印尼女看護(43歲)1個多月前受雇,同住一個房間照顧胡姓老婦人(74歲),1月12日凌晨1點多胡老太太起床要上廁所不小心滑倒,卻自己爬不起來,女看護聽到聲音起床,過程中胡老婦人頭部不慎撞及床沿,老太太無力站起來,看護甚至裹著棉被,任她用屁股挪移20多分鐘,才扶起她上廁所,並回床睡覺。 家人12日上午9點多發現老太太還沒有起床,且意識不清,報案119送醫急救,醫生發現老太太右腦大量出血,疑似外力造成,後來因傷重不治,家屬詢問女看護,都指稱照顧老婦人沒有跌倒或撞頭,家人後來察看監視器才發現不單純,檢警昨天解剖遺體相驗,全案依過失致死罪嫌偵辦中。 *** 中風嬤跌傷後不治 外籍看護涉過失致死罪送辦 2021-01-18 14:38 中央社 / 苗栗縣18日電 中風老婦半夜上廁所跌落床邊,外籍看護未積極攙扶,老婦倒地掙扎過程頭部撞及床沿,顱內出血傷重不治,家屬檢視監視影像控訴外勞未善盡照顧;檢警相驗依過失致死罪嫌送辦。 通霄鎮胡姓男子今天指出,74歲母親因中風,家人聘請43歲印尼籍看護全天候照顧,12日寒流來襲,凌晨1時許母親想要上廁所,從床上慢慢滑到地板,呼喚同住的看護協助,從監視器影像看到,看護從床上起身,作勢要幫忙攙扶,竟然是向老母親說:「妳不是中風而已,為什麼起不來。」 胡男表示,在寒冷的天氣中,外籍看護讓年邁母親坐在冰冷地面上掙扎,長達約20分鐘,過程中老母親重心不穩,後腦杓撞到床沿,最後看護才把人扶到廁所小解,回到床上睡覺,直到上午9時許,家屬發現母親臉色蒼白、意識不清,趕緊送醫急救,被診斷出嚴重顱內出血,於16日傷重不治。 胡男痛斥這名看護,「讓我媽媽在地上爬了將近半小時」,事後詢問,看護還堅持說「阿嬤沒有跌倒、阿嬤頭沒有撞到」,第一時間未善盡照顧責任,事後又沒有及時通知家屬,錯失搶救時間,導致母親喪命,實在「太離譜」、「很過分」。 儘管仲介公司向家屬表示,將全力協助善後,這名看護也在阿嬤靈前痛哭失聲,不過死者家屬傷心地無法接受;檢警經過相驗,認為印尼籍看護涉及過失致死罪嫌,檢方複訊後以新台幣1萬元交保,限制住居、出境,靜待後續調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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