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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陽花學運果然是賤民替大哥頂罪,魏揚該謝謝小英基金會與楊翠這個教授媽
2017/04/12 09:47:37瀏覽1394|回應0|推薦17

要有狗膽才能判太陽花學運領袖有罪,台灣法官非狗,學運領袖無罪啦!繼黃國昌林飛帆摸奶陳為廷無罪後,魏揚攻打行政院也無罪,原來參加小英基金會還有楊翠教授媽就這麼偉大,自居學運賤民的阿貓阿狗也果然有罪,法官大人真機靈啊。

學運賤民不是我發明的,是有人不滿議場內的「菁英式領導」,決定離開議場到立院外設立「賤民解放區」。民進黨青年軍、小英基金會實習生,曾民進黨姚文智立委辦公室實習的魏揚攻打行政院後,其媽楊翠教授猛批馬英九,寫了一拖拉股,自居學運賤民的阿貓阿狗沒有教授媽靠妖,又是蔡英文豢養基金會的寶貝,學運賤民你們是啥東西呢?

《動物農莊》名句:「所有動物生來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聯合報社論-當法官也信仰「西瓜主義」說「有些人比其他人『更合法』」,魏揚證明了!至於自陸返台其媽楊翠教授霸氣說「對兒子遭判無罪不意外」,其實台灣人都不會意外的啦!

聯合報社論還說不該重判及「馬政府無法在第一時間設法排除國會占領,已經是公權力失職」,我認同不該重判學生,尤其無罪的魏揚與有罪的賤民實在差太多,且對照蔡英文在各機關設拒馬的程度,比部隊還門禁深嚴,馬英九不排除太陽花的責任當然最重。

看到魏揚其媽楊翠教授說「對兒子遭判無罪不意外」,又想起魏揚當天說:「各位,我今天身為現場指揮,如果有一切法律責任,有任何流血,我當然會一切承擔,我們所有發起這些行動的人都會承擔。」,我替賤民感到悲哀,若有一天魏揚從政或加入民進黨,那才是《動物農莊》真人版part 2呢。

大哥打人小弟頂罪是世界現象,但正常的司法如美國還會追究大哥的教唆之責,蔡英文磨刀司法改革在前,陳師孟要砍藍法官在後,台灣法官沒有狗膽再正常也不過了。

Blackjack 2017/4/12 

被起底「小英青年軍」林飛帆:抹黑
民視– 2014年3月25日 下午8:01
…網路資料上寫著,魏揚是小英基金會實習生,分配到民進黨姚文智立委辦公室實習,陳為廷在2012總統大選,擔任過蔡英文楊長鎮苗栗聯合競選總部青年後援會長,而林飛帆,是蔡英文宜蘭競選總部青年軍,蔡英文發出聲明證實,這幾位優秀的學生,曾在不同時期參與過他的活動,但是他們對於公共事務的關心,並不是短期的,學生有自主和獨立思考能力,並不是政治力可以操控,說學生是哪個政治陣營,是瞧不起矮化他們,欠缺對現代公民社會認知的傳統思維。…

【有片】318無罪323有罪 魏揚母:公民不服從只做半套 _ 即時新聞 _ 20170411 _ 蘋果日報.html
台北地院昨針對323佔領行政院案作出判決,魏揚等8人被控煽惑犯罪判無罪,但其他11人因涉妨害公務、毀損公物遭判3月至5月不等,得易科罰金;魏揚父母魏貽君、楊翠昨深夜結束學術參訪搭機返國,2人直言:「對兒子遭判無罪不意外」楊翠強調,行政院事件是共同目標不應有差別判決,直言「公民不服從不該只做半套」。北院表示,魏揚等人被控煽惑他人犯罪,無罪理由是他們當時不滿服貿爭議而發表言論、呼口號激勵民眾士氣,沒有煽惑他人犯罪的故意。但其他人破壞政院大門、拒馬,並與警方發生肢體衝突,甚至還將警員推、拉下台階,犯行明確判處有罪。魏貽君、楊翠10日深夜10時許,結束為期3天的學術研討會自對岸杭州返國,剛下機得知兒子獲判無罪心情平靜…

323佔領政院魏揚等10人無罪
自由時報電子報-2017年4月10日
魏揚昨受訪肯定無罪判決,但對於被判刑的夥伴,認為應比照三一八佔領立法院「全面無罪」。他說,三二三事件應被視為臨時性大型集會遊行,人民有 ...

不滿「菁英式領導」 23學生走出議場設「賤民解放區」 | 政治| ETtoday東森 ...
www.ettoday.net › 政治
2014年4月3日 - 林飛帆雖然要大家透過紙條表達意見,還是有人不滿議場內的「菁英式領導」,決定離開議場到立院外設立「賤民解放區」,讓太陽花學運出現分裂的 ...

23學生出走闢賤民區| 蘋果日報
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40403/35743128/
2014年4月3日 - 學運佔立院第17天【孔德廉、陸運陞╱台北報導】太陽花學運進入第17天,學運路線及決策中心運作模式引發內部討論,在3月23日攻入行政院演變成 ...

賤民專區3千字聲明痛批太陽花決策核心| 新頭殼newtalk
newtalk.tw/news/2014/04/09/46176.html
2014年4月9日 - 就在太陽花學運即將退場,並於今(9)晚於立院旁濟南路舉辦檢討會之際,以全國關廠工人連線為主的「賤民專區」,除了先進行一場上百人遊行, ...

陳師孟誓言除「辦綠不辦藍」法官網諷:幫扁復仇- 中時電子報
www.chinatimes.com › 中時電子報 › 政治
2017年3月6日 - 人擋殺人,佛擋殺佛,法官擋殺法官,妳幹嘛不直接稱帝呢?」、「搞了半天是來幫阿扁復仇來著。誰敢辦阿扁陳公公就要砍誰的狗頭了。」 網友也留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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聯合/當法官也信仰「西瓜主義」
2017-04-12 02:42聯合報 聯合報社論
台北地院對太陽花學運攻占行政院部分作成判決,計十一人有罪,另學運領袖魏揚等十人則無罪。比起先前太陽花學運占領立法院者全獲判無罪,這次的判決對於所謂「公民不服從」,則採取了否定的態度,形成「一個運動,兩種判決」。更值得注意的是,被判有罪者均是不知名的參與者,學運領袖則完全豁免。司法的「西瓜效應」,在此一覽無遺。
喬治.奧威爾在《動物農莊》中的名句:「所有動物生來平等,但有些動物比其他動物更平等」,描述的正是這種景象。一場學運,有人發號施令,享受光環,變成英雄;有人衝鋒陷陣,熱血沸騰,卻成為罪犯。太陽花學運三周年剛過,從連續兩個判決結果看,只驗證了台灣「有些人比其他人『更合法』」的事實;至於服貿或《兩岸協議監督條例》被忘得精光,又要算在誰的帳上?

台灣民主雖被誇示為讓鄰國「羨慕到流口水」,但司法官看政治臉色辦案的情況,卻始終不曾停止。閣揆林全一上任,第二件公文即批示對太陽花入侵行政院全部「撤告」,等於對此案作出了政治赦免的宣告。此一氛圍明顯籠罩了隨後的審判,讓法官心中的司法天平失去了對準的目標,而有了這兩次失衡的判決。

基本上,我們並不認為學生抗議示威觸犯了什麼法律「天條」,而必須用多嚴厲的手段給予制裁。我們在意的只是,對於這麼一次政治、社會、法律因素夾纏的運動,司法官要如何釐清其不同頭緒,從法律人的立場來判別其間的是非與輕重。事實上,在任何民主國家,霸占國會及公署當然都是妨害公務、違反公共利益的違法行為,不可能不加追究。馬政府無法在第一時間設法排除國會占領,已經是公權力失職;而政黨輪替後,蔡政府又企圖透過政治提示將占領行動合法化,這勢必造成日後警方執法的困難,也為法治帶來嚴重的後遺症。但遺憾的是,從接連兩項判決看,法官們似乎都樂於接受這樣的暗示,寧可犧牲法治,來迎合政治。

比較兩次判決的結果,北院第一次對占領立法院的廿二名被告全部判決無罪,其說詞尤其讓人感到扭曲。那次判決,法官援引「公民不服從」運動的政治概念,來美化抗爭行動。而且,在明知適用牽強的情況下,法官更為太陽花的「公民不服從」量身打造出適當性、必要性、關聯性、狹義比例原則等「七大要件」。為了伺候政治,不惜刻意扭曲法律;也難怪,如此委曲求全的判決,被外界譏為法官「造法」。

或許懍於公論難犯,北院法官在後續審理太陽花攻占行政院案件時,雖然也有被告企圖引用「公民不服從」的說法以求脫罪,但此一邏輯並未為法官接受。法官認為,衝進行政院占領公署,並不合乎「行使抵抗權」的要件;而抗爭者破壞公物、推倒警察,危及執法人員安全,就該科刑究責。兩相對照,第二次判決對「公民不服從」的認定並未一面倒,多少顧及了公權力執行的尊嚴。

但遺憾的是,前後兩次判決,對於那些為首號召行動、指揮造勢的學運領袖,全部都輕輕放過;最後遭到判刑(其實只是輕判)的人,則全是名不見經傳的邊緣分子。這樣的「選擇性」,除了令人有「抓小放大」的感覺,更讓人覺得司法不僅在為某些特殊分子擅開「巧門」,甚至是在替政府「論功行賞」。正當蔡政府在召開司改國是會議討論司法改革之際,這兩次判決,是應該視為恰如其分的合格演出?或者應看成必須改革的陋習?

如果法界竟奉行「西瓜主義」,如果法官判案通曉「靠大邊」之道,司法就不可能真正的獨立。兩次太陽花學運判決,皆出現「有些人比其他人更合法」的現象,即可看出在當今政治氛圍下,誰是台灣動物農莊裡的貴族階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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葉慶元》攻占有罪 煽惑卻無責
2017/4/11 下午 08:37:41  葉慶元
太陽花學運之「三二三攻占行政院」案,台北地方法院10日審結並宣判。黑色島國青年陣線總召集人魏揚(中)等10人,被控涉犯煽惑他人等罪,均無罪,全案可上訴。中央社記者吳翊寧攝 106年4月10日
在318占領立法院無罪的判決之後,台北地方法院針對323占領行政院事件做出了不同的判決。相對於318事件中,法官採納「公民不服從」理論,認定占領立法院的學生無罪,本案的法官則明確拒絕了被告行使「抵抗權」的抗辯,並且指出「服務貿易協議」適法性之爭議,可以透過釋憲程序解決;法官更明確質疑,「當體制內尚有中立途徑得以解決紛爭或救濟,如何有以行使非法抗爭並為違法行為之餘地?」此相對於先前318事件之無罪判決,顯然更具有憲法意識及高度,值得贊同。

美中不足的是,台北地方法院此一判決,針對「實際實施攻占行政院行為之人」,雖然判定有罪,但是對於在網路以及現場透過擴音設施煽惑、指揮群眾攻占行政院之人,卻統統認定無罪。法院一方面在認定的事實中指出,魏揚等人「在行政院持小型大聲公向現場群眾喊稱:其為現場總指揮,指揮現場民眾攀爬鐵拒馬進入行政院,並指示民眾回青島東路拿睡袋、棉被至行政院,占領行政院、行使公民權。」另一方面卻在理由中以魏揚等人的言論只是「個人情緒激動、不滿之言詞」或「帶領群眾、提振士氣呼喊口號之言行」,進而做出「魏揚等人主觀上難認具有煽惑犯罪之故意」,實在令人費解。

實則,「煽惑他人犯罪之言論」,並不僅在我國需負刑責,在美國也早已被認定不屬言論自由保障之範疇。美國聯邦最高法院在Brandenburg v. Ohio一案明確指出,如言論發表人於發言時主觀上係故意去刺激或造成立即的違法行為,且其言論客觀上也確實會導致違法行為之發生,其言論即不受言論保障。

以此標準檢視本案,魏揚等人不但在網路上號召民眾立即前往攻打行政院,並且進一步在行政院外,自詡為「現場指揮」,進而「指揮現場民眾攀爬鐵拒馬進入行政院」,難道主觀上不知其言論會促使現場民眾立即違反法律,對行政院進行衝撞,從而構成侵入建築物罪及妨害公務罪?而客觀上,不但大量民眾接受魏揚等人的號召趕到行政院,更進而依照其指揮「持鋁梯攀爬進入行政院」、「占領行政院」,並且推打員警、入侵行政院、破壞公物,此不適足以證明魏揚等人的言論,在客觀上也確實可造成立即危害?

領頭大哥沒事,衝鋒小弟有罪!台北地方法院的判決,相對照魏揚等人當天的言論:「各位,我今天身為現場指揮,如果有一切法律責任,有任何流血,我當然會一切承擔,我們所有發起這些行動的人都會承擔。」實在是最大的諷刺!筆者只能慨嘆,「革命,果然是踩著別人鮮血成就自己名聲的一場暴力遊戲!」

(作者為律師、東吳大學法學院兼任助理教授)

blog.sina.com.tw/blackjack/article.php?entryid=649377
2015年3月17日 ... 今日中時社論「歡迎太陽花進入體制」對太陽花學運語多期許與檢討,我去年此時也寫 了多篇文章,現在不妨以我個人的看法來討論其代表的意義。
blog.sina.com.tw/blackjack/article.php?entryid=644513
2014年3月25日 ... 網路傳言太陽花學運主要成員與民進黨友好,前民進黨主席蔡英文辦公室發言人 洪耀福說,如此抹黑學運並不光明磊落,執政者應直接面對學生, ...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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