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廢死聯盟的觀點很荒謬(二)
2014/06/21 17:17:48瀏覽524|回應2|推薦24

   廢死聯盟還有以下常見的說法,在此先列出他們的說法,還有簡短的反駁。

 

   5.就算執行死刑,也禁止不了犯罪,也無法禁止有人被殺害。

 

   6.執行死刑,對被害人家屬於事無補,還不如讓殺人犯在監獄裏做工賺錢,彌補被害人家屬的損失。

 

   7.跟執行死刑比較起來,把一個犯人監禁終身,更能讓犯人感到痛苦。

 

   以下是簡短反駁:

 

   5.執行死刑的確不能阻止全部的犯罪,就算執行死刑也一樣會有無辜的人被殺害,故意殺人的行為一樣存在。

 

   可是所有的刑罰也都不能禁止全部的犯罪,照廢死聯盟的邏輯,既然死刑不能禁止全部的殺人罪,所以要廢死刑 ; 那所有的刑罰也不能禁止全部的犯罪,那是不是也要廢除所有的刑罰呢?想也知道廢死聯盟絕不會同意廢除所有刑罰的。

 

   由此可知廢死聯盟邏輯的荒謬,還有廢死聯盟的雙重標準了。

 

   積極的想法是,就算死刑禁止不了全部的犯罪,可是只要能減少一部份的犯罪就夠了,因為只要減少一部份的犯罪,就可以讓無辜的人減少死亡。

 

   能夠減少無辜的人死亡,不就可以幫助到更多無辜的人嗎?這可以拯救多少個人、家庭、社會啊!

 

   執行死刑當然不可能阻止全部的犯罪,這是廢死聯盟的假命題,事實上只要能減少一個殺人犯罪的發生,能夠多拯救一條無辜的人命,死刑就是值得的。

 

   由此可見,廢死聯盟表面上的仁慈,其實是對更多人的殘忍。

 

   6.即使讓殺人犯在監獄裏做工一輩子,也還不清他欠被害人的。

 

   那是不是就可以代表不用賠償被害人家屬呢?那倒也不是。

 

   合理的做法是,把殺人犯處死刑,再叫監獄裏的其他犯人做工,共同償還每一個被害人還有家屬。

 

   這樣的做法有三個好處:(1)讓殺人犯得到應有的懲罰,執行正義。(2)讓其他犯人做工,可以彌補被害人還有家屬的部份損失。(3)可以節省部份的政府預算,把預算用在值得的地方。

 

   7.把某些殺人犯終身監禁的確可以讓他更痛苦,可是對某些殺人犯來講,終身監禁對他們無效。而且對殺人犯終身監禁,就等於社會要花更多的資源供養他們,只為了廢死聯盟片面的仁慈。

 

   關鍵在於,不能從殺人犯的角度替他們著想。

 

   殺人犯是最可惡的社會敗類之一,我無法想像要把納稅人的錢用在那種敗類身上。太浪費了而且不值得。

 

   廢死聯盟處心積慮地替殺人犯辯護,拼命地替殺人犯找理由推卸責任,卻看不到他們對無辜人命的同情與尊重,真是可恥!

(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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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iglove020478&aid=1439227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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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樂水兵甲狗狗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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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史記.高祖本紀》
2014/10/06 12:10
與父老約,法三章耳:殺人者死,傷人及盜抵罪。
https://tw.knowledge.yahoo.com/question/question?qid=1405120607919
何加正(biglove020478) 於 2014-10-06 22:04 回覆:
    我的想法是,只要是故意殺人的,就處唯一死刑。

映月(休格)
等級: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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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7/18 23:52

反死刑者維護人權的弔詭http://blog.udn.com/jade991003/14060956

何加正(biglove020478) 於 2014-07-19 19:07 回覆:
    已拜讀大作,謝謝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