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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4/25 09:35:07瀏覽1040|回應0|推薦9 | |
文/怡克納米斯 2007.04.25 很多朋友都知道我對高速公路ETC很感冒,事實上,我對收費系統相當感興趣,打從大學畢業到現在,我還是熱衷在電子收費上,也出版過學術稐文和寫過專論,但是,我就是不喜歡現在的ETC這個樣子。透過 Google AdSense 使您的網站產生收益 有很多銀行的先進問我,為何很多收費機制我關心卻都不使用呢?很簡單,我還找不出使用的誘因,ETC也是。 吳國維(NII產業發展協進會執行長)寫了這篇文章:『全民公敵』在台灣!,我想也是切中問題所在。 大部分國家發展小額付款的電子收費時,大多是用匿名方式進行,也就是說,效果和付新台幣一樣,只任錢不認人,這樣一來省卻了一堆不方便,卻也保有隱私性。 但是台灣的ETC卻不是匿名的。 也就是說擁有系統的人可以很清楚你的行蹤、習慣,於是乎你幾近是透明的。 吳理事長這麼說:「 民眾在申裝OBU時必須登記車號,並留下個人身份資料。所以,只要我們通過ETC車道,就會清楚留下何時、何人通過哪個收費站的具體資料,這等同是『個人生活紀錄』完全暴露在遠通電收團隊的資料庫中!」 這也是我們所擔心的地方。 有時候,一件事情可以很簡單,但複雜化的結果,其實就是「有心」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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