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怡克納米斯 2007.04.24
時季常(受氣包)兄的文章經常讓人深思,這篇也不例外。
引用文章到底死刑該存該廢?透過 Google AdSense 使您的網站產生收益
後學我倒是認為Jeff & Jill說的相當有理。
以前,我在選修社會心裡學時,授課教授就主張「亂世用重典」,凡殺人放火搶劫者,應以重刑論處,綁架者應唯一死刑,這樣可以提高犯罪成本與殺雞儆猴。
我和他提了我的看法,會不會因為是唯一死刑,導致豬羊變色,本來被綁的人不會被撕票,現在因為唯一死刑,所以乾脆綁大一點,綁了就撕票,反正伸頭一刀,縮頭也是一刀。
犯罪有成本,但是也有誘因,這點大概只有念經濟的人瞭解一二,可是偏偏念經濟的人不會去當法官和律師。
提高犯罪成本只是表面遏止犯罪行為而已,也就是說在「利得」在犯罪成本以下的行為有可能會被減少,但不代表犯罪成本以上的行為會受控制,所以呢,會不會因為用重典而成亂世呢?
就這點,我沒答案,這又是經濟學教我的事,好像是因為有答案而沒了答案,沒了答案,確有了答案一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