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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重建基金(RTC)是全民買單嗎?
2007/06/11 09:48:23瀏覽2363|回應0|推薦11

文/怡克納米斯2007..6.11

上週,中央存款保險公司標售台東中小企銀,其中在經權營部分,由獨家進行議價的ABN荷蘭銀行得標,得標金額為新台幣68億9999萬元。

我想,可能有一些人會誤解,「得標金額」並不是荷蘭銀行付給RTC,而是RTC要付給荷蘭銀行一筆高達新台幣68億9999萬元的「賠付金額」。

但不完全正確的說法是RTC付的這筆錢是「全民買單」!

補充一下,荷蘭銀行的得標金額就是RTC預計賠付的金額,這些金額不完全是「全民買單」,根據RTC的辦法:

基金財源包括政府金融營業稅收入及金融業者繳納之存款保險費收入。其中金融營業稅收入方面, 係包括91年至99年期間金融營業稅稅款。存款保險費收入,則為自91年1月起10年內,依89年1月1 日起調高保險費率所增加之保費收入。

在上述財源未收足前, 得由本公司向金融機構辦理特別融資、向其他金融機構墊借或發行金融債券,以為支應, 並以基金之財源 作為還款來源。

所以,可以看到RTC的財源包括「政府金融營業稅收入」「金融業者繳納之存款保險費收入」兩項,不足之處才是「全民買單」。

在RTC五月份的財報顯示,有7,078,448,140的負債(大約70億),負債佔資產比例為36.14%,也就說全民買單的部分大約是這個部位(RTC舉債經營),RTC目前的餘額是120億(即是會計上業主權益項)左右,扣掉賠付東企的的69億,RTC口袋裡的銀彈只剩下51億左右,也就是說未來只要一家稍微大於東企的銀行垮掉的話,RTC口袋裡的現金部位馬上短絀,只好再舉債經營,擴大負債比,當然這筆錢還是我們得付出去了。

所以,未來我們全民買單的的債務就是RTC再擴大舉債經營的部分,也就是在70億的負債金額上「舉債經營」,但是,在此之前用任何方式的「金援」,恐怕有違法之虞。而舉債經營的程度,想必政府單位不會細算,也無暇思量,反正,父債子還,禍延子孫的事,現在看起來並不是這等重要,而是選完2008以後再說吧!

( 時事評論財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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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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