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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06/11 09:48:23瀏覽2363|回應0|推薦11 | |
文/怡克納米斯2007..6.11 上週,中央存款保險公司標售台東中小企銀,其中在經權營部分,由獨家進行議價的ABN荷蘭銀行得標,得標金額為新台幣68億9999萬元。 我想,可能有一些人會誤解,「得標金額」並不是荷蘭銀行付給RTC,而是RTC要付給荷蘭銀行一筆高達新台幣68億9999萬元的「賠付金額」。 但不完全正確的說法是RTC付的這筆錢是「全民買單」! 補充一下,荷蘭銀行的得標金額就是RTC預計賠付的金額,這些金額不完全是「全民買單」,根據RTC的辦法:
所以,可以看到RTC的財源包括「政府金融營業稅收入」及「金融業者繳納之存款保險費收入」兩項,不足之處才是「全民買單」。 在RTC五月份的財報顯示,有7,078,448,140的負債(大約70億),負債佔資產比例為36.14%,也就說全民買單的部分大約是這個部位(RTC舉債經營),RTC目前的餘額是120億(即是會計上業主權益項)左右,扣掉賠付東企的的69億,RTC口袋裡的銀彈只剩下51億左右,也就是說未來只要一家稍微大於東企的銀行垮掉的話,RTC口袋裡的現金部位馬上短絀,只好再舉債經營,擴大負債比,當然這筆錢還是我們得付出去了。 所以,未來我們全民買單的的債務就是RTC再擴大舉債經營的部分,也就是在70億的負債金額上「舉債經營」,但是,在此之前用任何方式的「金援」,恐怕有違法之虞。而舉債經營的程度,想必政府單位不會細算,也無暇思量,反正,父債子還,禍延子孫的事,現在看起來並不是這等重要,而是選完2008以後再說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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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財經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