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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10 18:20:40瀏覽73|回應0|推薦0 | |
我在年輕的時候,母親跟我說有位媒人安排我相親。 當時我尚不想結婚。但母親已答應媒人,我只好接受相親之事。 相親在鳳山一家店面二樓。 女主角生得雖普通,但也算是大家閨秀。 相親結束後,媒人跟我說女方會將兩棟房子當成嫁妝。 相親後,我並沒有答應此婚事。 為何我不貪圖兩棟房子? 原因有二,一是我覺得我們門不當戶不對(對方富有)。二是從小我就知道「在人屋簷下,不得不低頭」的道理。 我從小就有點傲骨,不想用婚姻去貪圖別人的富貴… 婚姻中,不要想嫁入豪門或娶富千金(婚姻不是買賣)… 在人屋簷下,天天要「折腰」(會矮人一節),到時可能會後悔,不該用婚姻去貪戀別人的金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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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