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稱謂禮儀進階篇(一):本名、筆名、藝名與別名在公商務場合的使用實務
2011/10/10 00:32:17瀏覽4591|回應0|推薦0

稱謂禮儀進階篇(一):本名、筆名、藝名與別名在公商務場合的使用實務

(作者:梁睿呈  知書也達禮~禮賓工作會客室 

原文刊載:http://tw.myblog.yahoo.com/protocol-tw/article?mid=448&prev=2&next=438

這一篇專論開始,就要開始討論「稱謂禮儀」的進階。

以前的文章曾經說明姓名加職銜的使用方法(文章請見:稱謂禮儀~加上職稱如何運用http://tw.myblog.yahoo.com/protocol-tw/article?mid=175&prev=250&next=169&l=f&fid=13),但是在實務上,還可能會碰到許多奇特的情況,而當下讓人不知該如何使用上面的原則,而在「稱謂禮儀」使用的相關適用場合,就跟「名片禮儀」與「文書禮儀」上息息相關;此外,在「司儀」的專業工作上更是應該加以熟習的知識與歷練。那麼,什麼是「特殊的情況」呢?

◎本名、別名、筆名及藝名

本名當然就不需要解釋了,別名是指人或事物除了本名以外的名稱。不同文化中的人名有不同的別名。中國傳統上一個人除了本名外還有多個別名,功能各有不同。而現今時代也已經到了21世紀,前個世代常用的「字」(成年時取用)、「號」(自己另外稱自己)、「學名」,甚至用來隱藏一個人的真實身份的「化名」(情治人員常用,現在網路世代中網友自己常取的網路身分名稱,也可說是其中一種),也是別名的一種。此外,從事某些職業的人有時會為自己取一個與本名不同的名稱,例如藝人取的「藝名」、作家取的「筆名」等。好了,就算是現代人士有經沒有使用「字」與「號」的習慣(例如國父名孫文,字「逸仙」,號「中山」),但是在工商業界的往來交誼中,也偶爾會遇到一些使用「別名」的情況:

1、                別名:有時候某些人士或許是改過名、有可能是算命說是要在日常中使用與原來不同的名字,或者是其他的原因,有時在你接過對方的名片時,發現上面在名字後面有個「括弧」,括弧內有其他的名字,這表示他有使用「別名」,如果將來還有與他接觸的機會,就可以請教對方使用哪一個名字較適當,不管是在口頭上的「稱呼」,或者是文書上使用(公務商務信函、請柬、邀請函等等)就可選擇對方習用的「名字」,其實使用兩種都不失禮,只是運用在「禮儀工作」上,為求盡善盡美,使用對方較常用或喜用的名字而已。

2、        筆名:作家之所以會取「筆名」的原因有許多,是因為隱藏自己真正的身份、或是認為自己的本名不夠響亮、或為了取個與作品風格相符的名字、或者為了符合自己的理想等等原因,甚至有些作家是在不同風格作品,就使用不同的筆名加以區別。總而言之,筆名就是一種「品牌」!假如您在工作上,要跟某位作家聯絡接觸,您怎麼稱呼對方?而文書上又該如何稱呼?舉個例子來說,我想邀請當今最火紅的作家「九把刀」到學校演講,我該怎麼稱呼他?如果你是用邀請函,或許就要知道他的本名叫「柯景騰」,文書稱呼「柯景騰」先生,當然,寫「九把刀 先生」當然也可以,只是假如寄掛號郵件,說不定他還沒有「九把刀」的印章來蓋收執聯呢?凡此種種,只要對方習慣常用就好。作家通常屬於「自由業」,然而,有些作家「學而優則仕」,出任了某單位的職務,是有了 「職銜」的,如果我不是為了他的「作家」身分才跟他接觸,而是因為他所屬的「單位」公務才跟他聯絡,通常還是以他的本姓+職稱+名 來使用稱呼,然而,有時還是要看情況有些例外,像是作家「楊渡」,本名「楊炤濃」,目前出任「國家文化總會」的秘書長,實務文書上還是習用「楊秘書長渡」,然而,就原則上「筆名」是品牌,筆名不是姓+名,就好像「九把刀」不姓九,而「楊渡」也是筆名,照理講沒有拆開使用的用法,只是對方似乎也接受「楊秘書長渡」的方式,久了也見怪不怪了。

3、            藝名:「藝名」的使用原因與「筆名」一樣,有異曲同工之妙,原因與取名的方法也不盡相同,唯一相同之處就是希望能大紅大紫,就如同「筆名」一樣,「藝名」是一種「品牌」,而且比「作家」更需要識別性,所以一般的大眾多半只知道演藝人員的「藝名」,往往不知道他的本名(除非出道就使用本名)。好了,在當今的社會中,演藝人員對大眾的影響力也不可同日而語,有些藝人甚至對社會國家貢獻良多,也成為「文化界」具有影響力的人士,往往成為團體組織希望延攬的對象,在這裡舉個例子:目前國策顧問延聘兩位藝人出身的人士擔任,一是「白冰冰」、二是「孫越」,這裡重點是「國策顧問」為官職,正式的公文書上對他們的稱呼就絲毫不能馬虎了!那麼文書上如何稱呼?難不成是「白國策顧問冰冰」還有「孫國策顧問越」?實務上,我們會以他們的「本名」配上「職稱」使用方合乎禮儀,像是官方因國家公務稱呼白冰冰女士,就會稱呼「白國策顧問雪嬅」(本名:白雪嬅);而「孫越先生」則必須稱呼為「孫國策顧問鉞」(本名:孫鉞),有學問吧!有人說,那余天還不是稱「余立法委員天」,把藝名直接套用啊!殊不知余天大哥本名「余清源」,後來索性把本名就改為「天」,所以余天就是本名,用「姓」+職稱+「名」的方式當然就沒問題了,如果真要抬槓,就好像哪一天「小甜甜」力爭上游、「豬哥亮」萬民擁戴選上立法委員,也不會稱呼「小立法委員甜甜」或是「豬立法委員哥亮」還是「豬哥立法委員亮」吧?

(下篇專論待續:

稱謂禮儀進階篇(二):「複姓」與「雙姓」在公商務場合的使用實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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