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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08/13 10:15:23瀏覽2323|回應0|推薦3 | |
原文請見: http://tw.myblog.yahoo.com/protocol-tw/article?mid=97&prev=101&next=95&l=a&fid=13
稱謂禮儀~請稱「護士小姐」為「護理師」 (作者:睿呈 知書也達禮~禮賓官的會客室 ) 本部落格以前所談過的「稱謂禮儀」,原則上,不論在職場或是社交場合,都是以對方「姓氏」加上「職稱」,例如在私人公司企業,稱「王經理」、「張副總」等等,大家都習以為常,但是長久以來,您到醫療院所,怎麼稱呼相關從業人員呢?剛好這幾天有個新聞,護理界希望「正名」:
護理師正名:別再叫「小姐」
【聯合報╱記者林秀美/高雄報導】 2010.06.20 02:55 am
「請不要再叫我『小姐』或『護士小姐』!」護理界發起正名運動,「叫我『護理師』或者『護師』也可以」。…(中略)
高醫護理學院院長王秀紅說,很多護理人員讀到碩士、博士,希望病患尊稱護理人員為「護理師」…(下文略,全文請參考: http://udn.com/NEWS/HEALTH/HEA1/5674696.shtml )
對於醫療專業相關的職業與人員,相對於其他的領域來說,長久以來有它的特殊與專門性,古今歷史久遠。特別是「醫師」,長久以來俗稱「醫生」,此一詞出自《唐六典》,唐代置學習醫,故稱曰「生」。但基本上,「醫生」只係指稱職業,對人的稱謂則稱為「醫師」,例如「陳醫師」、「林醫師」,而不能稱為「陳醫生」、「林醫生」。早在多年前,還有一種較為「老派」的稱呼為「大夫」,我研究瞭解:「大夫」在中國古代是一種官名,如諫御史大夫等等,後來中國歷史上的醫療制度有了相當發展,醫官也分為多種層級,而醫官等級有稱為「大夫」、「郎中」等等,後因「大夫」是醫官中最崇高的職位,因此就把「大夫」作為醫生的尊稱。在作者學生時代時的就醫經驗,就常常在榮民總醫院聽到稱呼「張大夫」等等的稱謂,聽起來真是令人肅然起敬,只是近年來好像較無人如此稱呼了。
再過來談談對「護理人員」的稱謂禮儀。「護士」工作的發揚光大,來自於英國南丁格爾( Florence Nightingale)的奉獻並為終生的職志,她出生於1820年的5月12日而至1910年辭世,也因為她的努力使護理學成為一門學科,其思想與醫護工作與也由英國傳至歐、美、亞洲等世界各地,也被譽為近代護理專業的創始者,為表彰她的的貢獻,5月12日也訂為國際護士節。因此,理論上現代護理工作與從業人員上應與醫師同樣受人尊重,但是實際上,長久以來護理人員並未享有與醫師的同樣地位與尊重,其中的原因,也與護理人員的培養教育體系有關,多年以前護士的來源多由「護專」而來,但近年來人才的培育不可同日而語,許多具有大學學位,甚至有碩士與博士學位者比比皆是,十多年前也開始出現男性護理人員,更打破了性別上的刻板印象。
時至今日,誠如報紙所報導的,我認為護理界的「職業形象塑造」的重新打造的確是遲早的事,怎麼做呢?就從對護理人員的「稱謂禮儀」做起,護理界開始了一個關鍵性的步驟,我給予相當大的肯定!
長久以來,人們每每稱呼護理人員為「護士小姐」,我想這是許久以來相沿成習的稱呼,別說是一般的民眾,就連「護士」自己也很習慣,現在護理界的朋友也先別對於民眾稱呼「護士小姐」或「小姐」不高興,因為真的是其來有自,或許許多同學與朋友不太曉得,30多年前,在醫院裡除了醫師被尊稱「大夫」,護士之間還互相稱「Ms 陳」、「Ms 王」哩!那時候聽起來覺得好洋派,還挺時髦的耶,所以相延成俗,病患或者是一般民眾稱「護士小姐」、「小姐」,也是有其基本的禮貌,就別太苛責了。只是現在護理界的從業人員,開始「正名」藉以重塑與建立專業與地位,就請所有的民眾稱呼她(他)們為「護理師」。
其實,這樣的要求是回歸到「稱謂禮儀」的正道,因為大部分的「護理師」是通過國家專門技術人員的高等考試並且經過受訓合格的,就如公立醫院醫師一般,也是通過公職醫師高等考試,兩者同樣享受國家所賦予的地位。簡單來說,必須要有大專學歷才能報考「護理師」專技高考,考試及格後便取得「護理師」資格,正如同一般公家單位,行政職系也有書記、辦事員、技佐、技正、課員、科員、專員、科長、專門委員、局長等等的職稱,我們會稱呼「王局長」、「張科長」,在醫療院所亦稱呼「林護理師」亦是同樣道理。而且,再次強調的是,通過國家相當於「高等考試」的資格,名稱上為「師」,例如「律師」、「不動產估價師」、「公職醫師」、「會計師」、「建築師」、「土木技師」等等,你會稱某人「張建築師」或「李律師」,當然稱通護理職系高考者為某「護理師」,不是嗎?所以,欣然見到護理界重視「稱謂禮儀」塑造形象,而這種「正名」工作必須靠自覺自發,無人可以代勞,相信這是一個重要的關鍵點。
既然對護理界從業人員的稱謂回歸到「公商業禮儀-稱謂禮儀」的正途上,那麼同樣就受相同的原則規範。再舉例:如果要稱呼某位「護理師」,如果知道他有行政職如「護理長」、「組長」、「主任」則亦可稱其「姓」加上「職稱」,如「吳護理長」、「張主任」、「王組長」;如有教職亦可稱「王教授」等等。
那麼,我對護理界的朋友,有什麼建議呢?我認為培養起民眾與社會各界對護理人員稱呼的重視與改變,必須從自己開始做起。例如,在服裝上胸口別上醒目的職稱名牌、對人也自稱「我是張護理師」等等,久而久之潛移默化,民眾稱呼自然會跟著你的「自稱」走。職業形象的塑造需要一些時間,我很樂觀的見到護理界「稱謂禮儀」的革新,順便在南丁格爾逝世百周年的紀念上,與所有辛勤照護民眾健康的護理人員,致上崇高的敬意與謝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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