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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第一屆「愛的行動文學獎」徵文辦法
2014/03/05 14:45:03瀏覽6547|回應2|推薦4

主辦單位:

中華民國婦女聯合會、財團法人臺北市華夏婦女文教基金會、聯合報股份有限公司

 

●宗旨

發揚「關懷人我,服務社會」的真愛精神,鼓勵婦女人口、銀髮族及青年朋友書寫溫馨勵志的生命故事。

 

●徵文主題

愛是什麼?除了戀人之愛,還有親情之愛、友誼之愛、師生之愛、同胞之愛、動物之愛、地球之愛……愛如何化為行動?請寫下親身經歷、見聞的真實故事。須以散文體書寫,文章題目自訂。

 

●獎項組別與字數上限

1.      散文:2000字

2.      小品文:800字

 

●獎額與獎金

1.      散文組

首獎一名:5萬元

二獎一名:4萬元

三獎一名:3萬元

佳作十名:每名1萬元

2.      小品文組:

不分名次,共十五名,每名1萬元

 

以上得獎者除獎金外,另致贈獎座或獎狀。

 

●徵文規定

1. 凡中華民國國民以中文寫作者均可應徵。聯合報副刊組同仁不得參加。

2. 應徵作品須未曾在任何報刊、媒體(含網路)發表且未一稿多投,已輯印成書(含數位出版品)者亦不得參賽。每人每類限投稿一篇。

3. 收件:201441日起,2014430日止(郵戳為憑)。

4. 揭曉:20147月。

 

●注意事項

1.作品打字列印於A4白紙(須含標題,不列作者名),一式五份,文末括號註明字數。概不退稿,請自留底稿。

2.原稿上勿填寫個人資料,請另於一A4紙張寫明參加組別、篇名、真實姓名、聯絡地址、電話號碼(室內電話及手機)、E-mail信箱、個人學經歷(百字內)。

3.請在信封上註明「應徵第一屆愛的行動文學獎」及應徵組別(散文或小品文),一律掛號郵寄至「(22161)新北市汐止區大同路一段369號4樓 聯合報繽紛版收」。

4.得獎者享有作品之著作財產權,但同意主辦單位均擁有利用權,包括得無償永久自行或授權他人,將作品之全部或一部,於聯合報、聯合新聞網(udn.com)進行重製、編輯、改作、散布、公開傳輸等行為;並得收錄於聯合知識庫(udndata.com)及聯合報數位行動載具;得獎作品編製成專輯,集結成實體或數位出版品發行,不另支付稿費。得獎者並同意不行使著作人格權。

5. 參賽作品須個人原創,並符合現行法令,無侵害他人著作權或其他權益。若有違反,參賽者須自負一切法律責任;主辦單位有權請求前述參賽者賠償其因此所致之任何損失。

6. 所得獎金超過新台幣2萬元,應扣取10%稅額,由得獎者自行負擔,並由主辦單位依法扣繳之。如非境內居住之個人,則以獎金之金額,扣取20%稅額。

7.參賽作品如有違反本徵文辦法任一規定,主辦單位有權取消其資格、追回獎金與獎座(獎狀)並公告之。

8.主辦單位對本徵文辦法保有修改及最終解釋之權利。若有修訂,得另行公布。

9.洽詢電話:02-86925588*2785(平日下午)

 

‧完整徵文辦法,請參閱「繽紛超連結」網址: http://blog.udn.com/benfenplay

 

( 創作散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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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回應文章

Gambar Lucu
2014/10/20 00:22

是指全部加一加 包括聯絡地址與電話都一百字內 還是個人學經歷在百字內?

Gambar Lucu

(sosial.loker@gmail.com)

Bianca
2014/04/27 19:44

請問:

1.以另紙寫明參加組別及個人學經歷(百字內)等, 是指全部加一加 包括聯絡地址與電話都一百字內 還是個人學經歷在百字內?

2.寫明參加組別與學經歷 個人姓名的另紙 是要五份 還是一份???

 

懇請回答

(beth_0213@hotmail.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