字體:小 中 大 | |
|
|
2007/03/27 13:35:29瀏覽476|回應6|推薦18 | |
二月收到判決書後,律師在三月八號幫我們遞送了非常上訴聲請狀給檢察署檢察總長,沒想到過幾天就收到執行命令要老公三月二十六日執行六個月徒刑或繳交罰金壹拾陸萬伍仟陸佰元,律師事務所幫我們申請暫緩執行申請狀,說可以等到檢察署的非常上訴狀回函,昨天三月二十六日就收到回函了,只有短短幾句「證據之證明力由法院本於確信自由判斷...」就駁回了申請,律師再也無法替我們做什麼了,告訴我們可以申請戶籍謄本以申請分期繳納罰金,簡單幾句話不只代表了我們的負債又多了十六萬多,也表示老公一輩子都要揹負著侵占的罪名,判刑確定後,更表示對方還會再請求鉅額的民事賠償,短期內要打的官司還會沒完沒了,怕的是對方本來就是地下錢莊,和法官勾結後不知道會提出多大金額。 月初已經收到房屋即將查封的通知,應該很快就會進入拍賣程序了吧,莫名其妙揹負的債務會有多少呢,我們只是一般老百姓不是郭台銘呀,老公你這劫數太大,把全家拖下水了,我們認真工作、認真過生活,好像負債只是一個數字的累積,心情的不愉快也只限於我們兩人,從沒對別人訴過苦,大家都有生活的壓力,何苦讓別人再添我們一樁麻煩事,看看新聞台,自殺的、憂鬱症的一堆,我們慶幸還擁有彼此,老公,我挺你。 |
|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