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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輸給日本的一個小故事
2010/10/17 12:16:58瀏覽4416|回應24|推薦64

上週五,在返台假收假前,和球友到旭揚球場球敘。不知道該說是幸運還是不幸,左小腿被球給狠狠的痛吻了。這一下的後果,讓自己更深切的體會時衰鬼弄人的無奈之外,也意外的發現,在口口聲聲自詡進步的台灣,其實在進步中,隱藏著許多冷血的企業文化。

在旭揚球場第6洞被球擊中的當下,我立刻跟桿弟反應我受傷了,讓人意外的是,桿弟直覺的不相信,最後演化成我傷勢惡化的主因。

受傷的地點是在果嶺之外約20的小山坡,那裡有些坡度,也有些雜草,但桿弟的第一反應,是她好像不相信我是真的被球擊中,所以一直問我是不是被蛇咬到,或是抽筋,但我很確定都不是,而是被外物打到,而那外物只有一種可能,『球』。也因為桿弟的不相信被球擊中,她自然也沒去追出這位冒失違規的兇手球友。

然後,一直到今天,已經是第10天了,我的傷勢正在緩慢的復原中,也發現我心目中一直都是台灣最佳的旭揚球場,在它完整的管理制度之下,透露給人的只有兩個字,『冷血』。

在我受傷的當下,桿弟並沒有打算結束球局,回到球場會館治療。甚至,請櫃檯送藥過來,都是我自己用手機打電話通知的,而且這藥是到第9洞(已經到球館前了),花了40分鐘才送到。回到球場會館,告訴櫃檯結帳人員我受傷的事,看來她也沒打算叫救護車,而球場主管也沒出面安撫,只有櫃檯人員問我要不要辦保險理賠,我心裡納悶『這該怎麼賠』?

回台北後,直接到馬偕醫院掛了急診,確定是「左小腿肌肉撕裂傷併發嚴重血腫」,醫師冷冷告訴我至少『失能』2個月,心裡只好安慰自己,這衰鬼上身的楣運又能怪誰呢!

6天,因為隔天要搭機返回工作地,心想應該告訴球場我的病況,中午打了電話,才知道旭揚球場的主管是位球場副總,但電話沒接到他,只接到他的助理,但是答應我會回電,一直等到下午4點,還是沒等到電話,再打一次電話到球場,這次更絕,球場總機居然在問清楚我的身分,是那位受傷的球友後,直接告訴我球場副總不在,請我按理賠程序辦理。

這時候才回想起,球場是有給我一份理賠資料,趕緊拿出來看。真的不看還好,看了真叫人吐血的受傷。

原來,所謂的理賠資料,抬頭寫的是『和解書』。而和解書的甲方是空白的,並沒有署名是旭揚球場,更沒有蓋章,只有在和解書的文末看到「明台產物保險股份有限公司」。文中和解條件的第2條寫著「嗣後無論任何情況乙方或任何其他人不得再向甲方要求其他賠償並不得再有異議及追溯等情勢」(別懷疑,文件中確實沒有任何標點符號,所以真看不懂)。

我想問的只是和解的甲方到底是誰?是旭揚球場嗎?還是保險公司?而和解條件是否可以解釋的更清楚些?辦理時限又是多久?到我傷勢痊癒嗎?我其他的損失是否也在理賠範圍內?

實在弄不懂這所謂的理賠程序,再度打電話詢問旭揚球場,電話那頭只冷漠的說,把醫療單據正本,再附上我的身份證影本,寄過去給球場。其他的,她一概不知!

聽了心一沉,這是什麼鬼答案啊!?

2年前,也是和好友到日本東京打球,結果朋友只是被球給擦傷而已,球場立刻停止球局,強迫我門必須搭救護車,跟著翻譯到醫院療傷,又是X片,又是超音波,還針對朋友的腦袋檢查了一番,最後啥事也沒有,只是白打了人家12洞,還白吃了一餐,整整浪費了一天,球場還免費招待隔天一場球。雖然很折騰人,但球場的體貼,確認讓人感到很溫馨,也很人性。

相對日本球場和旭揚球場,對球友的態度與服務,真是天使與惡魔的分野。不論打到我的球友到底是誰,我在球場受傷卻是個不爭的事實,而旭揚球場卻一句慰問,或一個道歉都沒有。更叫人哭笑不得的是,旭揚球場之前是日本人經營管理的,後來賣給了某個台灣企業,球場易主後,日本體貼的管理態度也隨之消失。

其實,面對這件爆衰的倒楣事件,根本都沒打算要旭揚球場賠些什麼,醫藥費、計程車資、薪水損失,其實都不多,與其計較所浪費的耗時耗神,不如把精神轉移到讓自己忘記疼痛的快樂方法上。

或許,旭揚球場和那位球場副總,覺得他們的管理辦法,已經是一套非常完整的制度了,工作人員只要按章行事即可,『一概不知!』成了制度下的必然,其他額外的服務,都是沒有必要的多餘,都是多作多錯的負擔,只會招惹更多的枝節與麻煩而已。但是,他們沒想到的是,當客戶的切身感受,在所謂完整制度下,變成企業的冷血例行程序時,這個企業將自然而然的被市場淘汰。

畢竟,再完善的制度,終究還是透過『人』的熱情執行,才能夠達到完善的境界。台灣企業多的是這種冷漠態度,又如何自詡是文明與進步呢?

( 心情隨筆心情日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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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barry37h&aid=4506150
 引用者清單(1)  
2010/10/17 17:33 【海角七號.牡丹鄉日誌】 下次去球場,記得戴鋼盔,免得球K到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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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台倭賤畜使台獨金馬獎成了世界笑話
等級: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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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獨李黑金扁貪腐的二十年去中國化政策,使台灣人民的道德淪喪、人民素質低劣,別指望台灣了,難怪台灣有黑心貪腐民進黨及黑心造謠報自由時報的存在空間
2010/10/17 14:06

台獨李黑金扁貪腐的二十年去中國化政策,使台灣人民的道德淪喪、人民素質低劣,蘇貞昌貪污索賄中藥商所行賄的十萬元賄款卻在黑心貪腐民進黨執政時期掌控的台灣無恥檢察官以形同不起訴方式去簽結,民進黨執政下所掌控的檢察官專幹這種事,像吳淑珍一大堆貪污案都沒事,趙建銘父子表面上起訴但卻用不適合的法條及未附證據讓他們日後得以無罪,還有對陳水扁一家人及無官不貪的民進黨各官員都是以縱放方式簽結,蘇貞昌就是這種例子下收髒錢卻不必受法律制裁,蘇貞昌弊案一堆,他還拿他女兒蘇巧慧買的書去詐領特別費,也是又不起訴,台灣法官都集體收賄,檢察官也是爛到不行


基督教長老教會長期以來搞挺扁護貪吃台灣人民血汗錢並匯到國外去,高俊明及羅榮光等一干害台人士在史上巨貪陳水扁及黑心貪腐民進黨貪腐執政時吃香喝辣,陳幸妤在扁當選那年才二十多歲的女人睡的床就己經是90萬元奢華程度遠超過趙建銘,基督教長老教會當然是邪教組織
左軍(barry37h) 於 2010-10-17 15:27 回覆:
謝謝指教

羅伯特亞當斯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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責任險
2010/10/17 13:05
通常球場會跟保險公司〈在台灣通常是產險〉訂定投保契約,
不管是責任險、意外險或是意外傷害險〈醫療住院等〉,
都是採取保險公司代位賠償。
因此,詳看保險契約〈球場給的理賠書〉才能知道你可以要求哪些賠償,
當然,必須要有適當證明才能順利理賠。
文中提到的求償限定責任之語只是一般慣用的契約用語,
當下您應該儘早弄清楚理賠範圍和所需文件,
趕緊送件申請賠償,
該有的權益可別損失了!


左軍(barry37h) 於 2010-10-17 15:27 回覆:
謝謝您的說明與關心
讓我倍感溫馨和明白

非常感謝

筱 蒨-Lucifer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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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的是很難笑
2010/10/17 13:04

「左小腿肌肉撕裂傷併發嚴重血腫」,醫師冷冷告訴我至少『失能』2個月

看到這一段,終於知道您笑不出來的原因了,哇......原來被高爾夫球打到會這麼嚴重喔。

那家球場的處理方式,就是「官僚」的典型註解,這種球場就是怕球友提告,所以嚇到先做自我防衛的工作,反而失去關懷的心態,讓人更想告他們處理態度不佳,沒有理賠的誠意。

自己多保重、休息,要不是我自己官司纏身、家裡有事,否則這種球場,該好好給點教訓,幫您出點氣,去舉牌抗議一下。

PS.您的左腳血腫,有沒有找中醫放血一下?


選賢與能!支持吳敦義選總統!
左軍(barry37h) 於 2010-10-17 15:25 回覆:

謝謝妳的體諒與關心

"放血"??
ㄟ...........
好像我的醫師不建議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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