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軟弱的特偵組 自取其辱
2008/12/12 17:45:21瀏覽605|回應0|推薦9

今天下午,特偵組再全國引頸期盼下,終於把扁案偵結起訴了。但看了幾項起訴重點,我只感覺到特偵組的圓滑與無能。真是百般感慨!!

 

起訴書中說阿扁破壞官箴,犯後毫無悔意,攻擊司法等,請承審法官以最重量刑。我想請問特偵組:

1.     你們手握偵查權,也掌握齊備的證據、證詞,也把阿扁的犯刑『形容』的很多,卻迴避引用法條具體求刑,完全把接下來的司法責任推給法官,你們這種八面玲瓏的不得罪藍綠兩邊,根本是不負責任的作法,難怪阿扁要攻擊司法了,根本是你們自己明擺著讓法匠攻擊嘛!

相同的葉盛茂求刑10年,其標準又從何而來。

2.     特偵組也請法官對陳致中從重量刑。那請問,幾次偵訊陳致中,卻連聲請羈押都沒有。如此2種極大落差你們的標準又何在呢?你們又希望承審法官如何判決呢?

3.     以法務部新頒布的生硬條例,將司法判決責任通通推給法官,你們又置檢察官官箴於何地?

 

『法律,是法匠用來保護壞人的』,這是一般老百姓對司法的不公的認知。特偵組如此不清不楚的結案,也算是對社會的交代嗎?雷聲大雨點小的敷衍了事辦案方式,簡直是莫名其妙,自取其辱。

 

PS.大陸的網友,請勿留言。這是我們中華民國的家事,與『貴國』無關。我堅信,貴國的貪官污吏,遠比台灣嚴重。想講,請向你們自己的政府講吧!
( 時事評論政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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