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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12/15 21:18:12瀏覽1474|回應0|推薦14 | |
【作詩筆記】 之十一 九、律詩與絕句概念 律詩的作法,著重於三、四及五、六句之對仗,對仗的原則,就是講求字聲、字義、詞性相對;字聲相對,就是平對仄或仄對平;字義及詞性相對,就是天文字對天文字、宮室字對宮室字、實字對實字、虛字對虛字、形容詞對形容詞、名詞對名詞等。字與字之間的互相對應關係稱為「對」,詞與詞之間的對應關係,稱為「仗」一般都稱為「對仗」。 律詩兩句相配,稱為一聯;一、二句為首聯(起聯、起句、發句、破題)。三、四句稱為頷聯(前聯、撼聯)。五、六句稱為頸聯(後聯、警聯)。以上二聯並稱中聯。七、八句稱為尾聯(結聯、末聯、結句、落句)。每聯之上句(一三五七)稱為出句,下句(二四六八)稱為對句。
七律之句法以上二下五或上四下三為常例,上三下四或上五下二為偶例;五律以上二下三或上四下一為常例,上一下四或上三下二為偶例。
律詩除了五、七言詩之外,尚有五、七言排律,一般可增加二聯或四聯,除了首尾二聯不必對仗,其餘之聯都要對仗,其平仄格式,依照律詩五六七八句重複一次或兩次即可。 每聯出句之第二、四字與對句之第二、四字,平仄相反稱為「對」,否則稱「失對」;下聯出句第二、四字與上聯對句第二、四字之平仄相同稱為「黏」,若相反則稱「失黏」;失對失黏均為律詩之忌,是為變體;詩中平仄未依平仄譜之規定者,稱為拗體,詩人即使用拗,亦往往救之,能救則不算拗;一為對句相救,如五言出句第三字該仄而拗用平,則對句第三字該平以仄救之。二為本句自救,如第一字該平而用仄,致第二字犯孤平時,則第三字該仄改平救之。
一、截取一二七八句:即一般常見的格式,如「朝辭白帝彩雲間,千里江陵一日還;兩岸猿聲啼不住,輕舟已過萬重山」。 二、截取一二三四句:即末二句要對仗,如「腸斷春江欲盡頭,仗藜徐步立芳洲;癲狂柳絮隨風舞,輕薄桃花逐水流」。 三、截取三四五六句:前二句及後二句均須對仗,如「兩個黃鸝鳴翠柳,一行白鷺上青天;窗含西嶺千秋雪,門泊東吳萬里船」。 四、截取五六七八句:即前二句要對仗,如「天上碧桃和露種,日邊紅杏倚雲栽;芙蓉生在秋江上,不向東風怨不開」。 通常律詩對仗修辭的工整,頗需功力,一般初學者,往往很難應付,因此,絕句大都截取一二七八句的格式,可不必受到對仗的限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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