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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08 20:00:44瀏覽893|回應4|推薦28 | |
出書滄桑 民國六十六年中,新企業世界出版社為我出了一本「綠的心園」。當時身邊還存有不少作品,計畫在最短期間內能夠再出一本書;由於第一本書剛出版,不知銷路如何,一時不敢再找新企業世界,只好另找別家出版社。 由於水金老弟任民副編務時,曾編有一份民副文友通訊錄,因此,一些時常讀到作品的文友,我都會去信連絡,共同切磋文筆。其中有一位吳姓文友知道我正急於再出書,就來信告訴我,他與台南某出版社很熟,願意替文友接洽出書事宜,他說,如果我同意,願以三千元買我的書稿,然後到出版社接洽,成功的話,賣給出版社四千元,我想,對於出版社又不熟,現在既然有人願意代辦,就讓他賺個一千元車馬費,也是應該的。 我將剪報資料整理成冊,郵寄給他。過了幾天,他回信說,出版社認為我的作品似乎未曾發表過,看完信,覺得好納悶,其中只有幾篇是最近才寫的來不及發表外,大多數都已發表過;後來我才想起,有好幾篇文章是用稿紙重抄的,因為,作品雖被採用,但是,自己讀之再三,仍有不妥之處,就將它大肆修改,改得太零亂了,就用稿紙重抄,以免將來出書時排版困難。 既然悟出個中緣由,我只好將那些改得花花綠綠的剪報浮貼於稿紙上,再寄給他;心想這次有剪報為憑,該不會有什麼問題了吧! 過了幾天,回信又來了,這次却說其中有些作品好像不是我本人所寫,我看了之後,深感氣憤,我會無恥到盜用他人之作來充數?假如真的是這樣,那麼,從事寫作還有何意義可言?這豈不是斯文掃地嗎? 身為出版社,既然作品不合乎他們的要求,大可直說,又何必以莫須有的罪名來污辱一個人的人格呢?還虧是南部頗負盛名的出版社,我真搞不懂,它是如何在文化界立足的。 不管作品是好是壞,總是自己絞盡腦計構思出來的成品,其創作的過程本是艱辛的,如今,加上被污辱的苦痛,簡直使我沒有勇氣再在這條充滿荊棘的道路上繼續走下去,雖然我並未因此而崩潰,但,靈感已被驅走了一大半。 隔了一陣子,另一位文友告訴我,台南有另一家出版社的負責人,有一顆提攜新進作者的心,很樂意替新人出書,不計盈虧,叫我不妨一試。我又滿懷希望的將舊作品重新整理,基於前車之鑑,我將重新修改抄寫之作暫時剔除,然後直接寄到出版社。 結果,十天、一個月、二個月都過去了,既不通知採用,也不見退稿,我曾經聽說過有一些不負責任的出版社,有過吞掉書稿之事發生,我想,該不會這麼倒楣,讓我碰上吧!因此,我就寫信去探詢,結果查無消息,隔了一陣子再去信,依然如故。 眼看半年都已過去了,還是沒有消息,這時,我只好自認倒楣,碰到會吃稿的出版社。 由於所寄去的文稿大約有那幾篇,我還記得,因此,就開始在舊報紙中重新收集,有找不到的,則請文友幫忙,到圖書館印給我,其中除了幾篇之外,大部份已快集齊,此時也大約有一年了。有一天,忽然收到退稿,這時的心境,就像找回了失蹤已久的親人似的高興,加以清點之後,還好,完璧歸趙。 經過這二件事之後,對於出書,已感到心灰意冷,心中只想把這些文章好好的保存,經過幾年之後,再拿出來欣賞,未嘗不是件挺好的事,又何必一定要出書呢? 七十八、元、卅一 工廠之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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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