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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04/10 19:42:24瀏覽254|回應1|推薦14 | |
書被借丟了 日前,利用星期假日把一整箱的書,搬出來清點一番,並且用筆記本將書名登記起來;經過清理之後,結果,少了好幾本書,都是借給別人而忘了索回,就這樣平白無故的失踪了。 這些失踪的書,都是文友們送的,是有紀念性質的東西,如今把它弄丟了,心中著實不是味道,一時在腦海中盤算一下,做了一個決定,今後將不再任意把書出借,要不就弄一本登記本,把借用者姓名日期記錄下來,以免日後苦無線索可尋。 人,就是這麼奇怪,要是有人欠別人幾千幾百甚至區區數十元,有朝一日,手頭方便的話,一定會很慎重的如數奉還,雖然也有賴帳的情形,我們也可以很婉轉的向他索債,縱然他心不甘情不願,也會奉還,當然啦!死賴帳不還者也有,但,那畢竟是少數。 借書就不同了,有些人固然是喜愛看書而借,但是,有些人却是在無聊時抱著姑且讀之以打發時間的心情而借書,等到他「有聊」時,書已不知道被拋在那一個角落了。有些人喜愛看書却不愛惜書,還有人讀到好書却喜歡分享他人,結果一借再借,就借丟了。等到有一天向他索取,他已不知書的去向,朋友嘛!總不能要他賠;要賠,也不一定能買到那本書。 我的書大部份是別人贈送的,像彩虹叢書,它是長期徵稿的,只要作品被採用,就會贈書做紀念,其中當然有我的文章;還有,就是文友送的,既然文友們看得起我,將他們嘔心瀝血的成果分享於我,我當然要好好的保存,隨便弄丟了,實在太對不起贈書的文友們。 本來,希望把文友們的作品傳閱更多人,使更多人能讀到他們的大作,結果,反而把書弄丟了,真是始料所不及,今後,我將謹慎考慮借書的對象,要不然,就來個君子協定,定下還書日期,以確保這些珍貴的書,永遠伴在我身邊。 七十七、三、十六 彰化縣總工會會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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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創作|散文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