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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8下【公民社會】第二次作業
2021/01/05 17:04:32瀏覽2231|回應0|推薦0

空中大學 108 學年度下學期 科目:公民社會 作業次別:第二次作業

面授老師:王慶豐 班別:5U7401 學生成績:90  作業作答僅供參考

 一、    請說明知的權利以及媒體近用權的內涵。(20%

 1948年,聯合國《世界人權宣言》(The Universal Declaration of Human Rights)指出,全人類不分性別、國籍、種族、年齡都應該享有「傳播權」(The right to Communicate),包括「知的權利」(The Right to know)與「媒體近用權」(The Right of Access to Mass Media)

 一、知的權利(The Right to know)-主動地選擇看、被動地選擇不看:

「知的權利」指人們有「不受限制、充分獲得資訊」的權力。新聞媒體扮演第四權的角色,基於保障人們知的權利,理論上可以自由地採訪新聞以滿足公眾的知情權。

尤其在進入風險社會之後,科技與科學發展雖然帶來經濟成長與生活便利,但科學與科技也同時帶來風險,這種風險不會因為階級或性別等人口統計學變相不同而有差異,也就是說,這種風險對社會中的所有人一視同仁。因此,閱聽眾或公民更需要被充分告知(well informed),才能足夠豐富的資訊下,進行公眾參與科學與科技(public engagement of science and technology),並擬定各種決策。

二、媒體近用權(The Right of Access to Mass Media)

媒體近用權是公民社會中的媒體公民被賦予並保障接近使用媒體的權力。相對於「知的權利」為政府消極保障言論自由,「媒體近用權」則是政府積極保障言論自由。法律學者林子儀(1991)指出,媒體近用權的內涵如下:

法律上可強制執行的權力,一般私人可根據該全力,無條件地或在一起的條件下,要求媒體提供版面(如報紙)或時間(如廣播或電視)允許私人免費或付費使用,藉以表達其個人意見。

政府之所以應該保障公民的媒體近用權,大致有以下兩個考量:一是為了確保言論思想的自由市場,讓所有公眾可以在公民社會不受限制地表達各種意見,使公眾可以獲得更多的資訊,有助於其做出較正確的、與公共事務相關的決定,確保民主社會的運行,同時避免因為媒體壟斷而只呈現特定有限的言論。二是為了實現平等的自由權理念,在現代社會中將媒體視為「公共論壇」(public forum),開放給所有公眾使用,也希望在媒體壟斷下,另類多元的聲音可以被公平地呈現。林子儀則提出第三種看法,認為從平等的自由權理念角度,某種程度的晉用權有其存在必要,進一步來說,即是某種有限度的近用權,「賦予被媒體報導所涉及或被攻擊之人,或不同媒體所報導或評論觀點之人,有使用媒體以更正、答覆或提出不同觀點之權利」。

 二、 何謂數位落差?何謂沈默螺旋?(20%

 數位落差(digital divide)

學者艾佛略‧羅吉斯(Everett Rogers)在1962年提出「創新傳布理論」(Diffusion of Innovation Theory)時指出,雖然資訊月多,網路使用者就有機會接收到更多的資訊,但事實上,資訊的傳散一開始會先在社會地位或經濟地位等社會資本較豐富者之間出現,之後隨著時間發展,才會擴及到一般社會大眾。在數位科技出現之前,在1970年,也已經有Phillip J. TichenorC. N. OlienG. A. Donohue三位傳播學者提出「知溝」(knowledge gap)理論,來說明並解釋當一個社會系統出現越來越多的資訊時,並不代表社會中的所有人都有同樣接使用(access)新資訊的機會與能力,有些人會比較早近用,有些人則比較晚才近用,這與使用者的人口統計學變相(例如年齡、居住地、學歷、經濟狀況、性別等)相關,擁有較多社會資本的人,比較容易近用新資訊,於是,比較早近用者與比較晚近用者之間便出現一道鴻溝。

數位科技出現後,資訊與科技貧富差距更加凸顯了原有社會資本的不均衡,因此,除了監控之外,數位落差(digital divide)也是網際網路出現之後,一直被關心討論的議題。研究數位落差的知名學者皮帕‧諾里斯(Pippa Norris)(2001)指出,數位落差此概念的重點在於關注新科技時代的不平等近用及參與(unequal access and participation)。比較簡化的說法認為數位落差是電腦出現之後才有的現象,是擁有資訊科技(technology haves)與沒有資訊科技者(technology have-nots)之間的差別。

數位落差的研究重點通常放在不同族群對科技與科技相關活動的參與狀況,這些不同族群的分類包括型別、種族、社經地位等。數位落差的定義也從是否擁有科技,發展到使用科技的能力、如何使用科技等,據此,在個人電腦與網際網路上網率已經接近完全普及的狀況下,是否擁有科技已經不適數位落差關心的議題,是否有足夠的社會資本已縮小數位落差,才是政策制定者關心的面向。數位落差不在被認為是數位時代才有的落差,而是植基於社會根本上的不平等。

如果從使用者的角度來觀察數位落差,研究發現有些使用者屬於「自願的數位落差者」,他們可能因為網路的內容而卻步或選擇不使用。隱私考量也是「自願的數位落差者」出現的原因之一,使用者在社交媒體上不只是單向地找尋資料,其足跡也會被社交媒體紀錄,而導致使用者怯於使用社交媒體,成為另類的數位落差者。

 沉默螺旋(Spiral of Silence)

網際網路也可能帶來民粹或造成傳播理論上所談到的「沉默螺旋」(Spiral of Silence)效應。

「沉默螺旋」理論德國學者諾爾紐曼(Noelle Neumann)提出。「沉默螺旋」理論的意涵是:當人們感知到大眾的意見與自己不同時,會選擇隱藏自己的意見,相反地,如果人們感知到大眾的意見與自己相近,對自己有利時,就會主動表達意見,時間一久,表達意見者的造勢越強,保持沉默者越來越失去言論空間,強者在民意的螺旋中往上升,緘默的聲音最後漸漸消失不見。

「沉默螺旋效果」最常在政治選舉時被討論,引用該理論者認為,媒體的宣傳效果會造成某位候選人的聲勢高漲,讓選民以為該位候選人呼聲很高、當選希望濃厚,使得原本有意支持對手候選人的選民因為擔心與主流民意悖離,害怕被疏離,所以選擇不出聲。這樣的結果,也不符合網際網路扮演公共領域及促成公民社會的期待。

 三、 試論述全球化與公民社會的新發展?(20%

 全球化與公民社會的最新發展如下列:

一、政治參與:

在全球化與公民社會的發展趨勢,依據黎錦福、吳沛彰、黎逸青之看法,分別論述如下:

在全球化潮流趨勢之下,公民參與政治之現象,無形中使公民團體能在更大範圍內獲取資源;反之,公民參與團體組織之承受的責任加重;進一步分析,公民社會日益呈現「政治化」跡象,籌受更多政治性任務,更多參與的結果,導致政治性的公民團體之成長,亦成為一種趨勢。而隨著全球性公民社會的出現,以跨國的非政府組織為核心,形成國家與公民社會間新思維,已遠遠超越國家界線。

再者,Jan Aart Scholte(2004)認為當代市民社會與全球治理關係認為當代市民社會與全球治理關係,主要為公民社會可能是被享樣唯一群志願者組織尋求一個政治空間,來形塑社會生活。公民社會帶領市民非強迫性、自主性的陶塑社會互動的正式法律或非正式規則。

二、對於民主協調與鞏固問題:

王俊元、張筵儀(2011)認為隨著全球化時代的到來,由於在政治、國際事務、區域安全、經濟及反恐等領域所扮演的角色增加,國家並非獨立於全球社會之外。各個國家經濟繼續成長之際,它的政府便會需要更多的非政府組織在各項領域實踐不同的公民事務。再者,更隨著全球治理的興起,世界秩序已遭受了徹底的改變。為了提倡及鞏固民主,公民社會及全球公民社會的架構乃勢在必行。

綜合相關論點,我們已經可以很清楚看到,不論是在國內或國際的層次,公民社會對民主的鞏固來說都是不可或缺的組成要件。從另一方面來說,國際組織和國際非政府組織也都已加速促進了全球公民社會的成形,且將會進一步地提升全球決策過程中的民主品質。換言之,公民社會和全球公民社會將會提供世界秩序的變遷某種自我協調和世界政府的模型。

三、跨國事務的關心:

在全球化的概念框架之中,公民社會的角色在於跨國性的議題連結與在地化的議題倡導,涉及全球性的治理議題逐一浮現,像是人道危機、災難管理、國際援助、貧窮、人權保障、和平維護、生態環境保護、醫療疾病預防、兒童老人福利、反歧視、社會企業、社區營造等議題。公民社會在面對這些重大的議題之時,必須要對跨國的議題連結,及在地的行動倡導,具有明確的發展目標,並且擁有永續發展的能力,以處理這些多元複雜的全球治理議題。此外,在全球化治理的框架與公民社會的概念中,也產生「全球公民社會」一詞,其意涵包括了:從公民社會的全球化觀點,強調公民社會的理念、語言與制度,如何從原本的區域拓散到其他新的地方,並在新的地方發酵與反饋;或是以全球治理的觀點,認為全球公民社會是為了處理全球層次中,新的社會生態政治與經濟問題。

 最後,在網絡與政策網絡方面,隨著資本主義的擴散、網路及通訊科技的進步,以及國際政治經濟情勢的發展,全球化的過程比過去更加緊密的連結地球之公民。另一方面,許多公共事務超越傳統政府的管轄範圍形成瞭全球關注的議題,例如國際經濟與貿易規範、全球環保議題等,進一步可以說「全球公共政策」(global public policy)的概念於焉形成。甚至Reinicke(1998)試圖透過「網絡」的概念來解釋全球公共政策的實質內涵,並提醒全球公共政策並非意味著建立一個「全球政府」,而是兼容個國家之間多元的公共政策制定體制,以確保全球共同利益的凝聚。

 四、性別平等與永續發展的內在關連為何?請說明之。(20%

 性別平等與永續發展的內在關連:

不管事從代內正義還是代間正義的角度來看,都可以發現沒有考慮到女性需要的永續發展,其實是一個空的概念。原因在於,環境問題對男性與女性的影響大大有別。具體來說,每個社會對於男性和女性賦予的社會角色往往各不相同。但大體來說,女性經常必須肩負下一代的生育、養育以及上一世代的照護工作。更必須挑起一家老小的生活起居、飲食提供、醫病看護等大大小小的責任。對許多開發中國家的女性而言,這些家事勞動的範疇還延伸到下田耕種、劈砍柴火、汲水、餵養家禽等各種工作。這些都使她們與自然之間產生瞭更為緊密的連結,也使得婦女承擔了更多不成比例的環境危害。

正因為男女間在權力分配以及生育、養育上所扮演的角色,角色上存在差異,人們常會主觀地把參與視為男性的工作。即便女性更可能受到環境問題的直接影響,但她們在環境決策上卻往往居於絕對的弱勢。很多生態女性主義者(eco-feminists)主張,除了必須認識女性相較於男性,更可能因為環境汙染而受害這個被動的側面之外;另一方面,也必須妥適運用女性與自然間緊密的關係,來積極強化對自然的保護。

在實際操作的層次,女性經常受到制度性的排除。這是因為我們在提到參與時,會不自覺地把公領域的議題歸納類為男性的工作,並把女性的角色侷限在家庭相關的領域範疇。結果,最容易受到環境影響的女性,反而最常受到忽略。有鑑於此,永續發展特別重視女性的公平參與。

五、公民社會在災難治理過程中具有甚麼功能與重要性?(20%

 Michael Edwards(2004)在其著作《公民社會》(Civil Society),歸納不同的觀點後,認為公民社會涵蓋三大要素,分別是社團生活(associational life)、建構良善的社會(movement towards a good society)以及公共領域(civil sphere),他將這些概念結合,定義公民社會是指:人們為了追求良善的社會,自發地組成團體,參與公共事務的現象。

以下說明公民社會在災難治理中的重要性:

一、提供災難防救相關功能:

公民社會團體可運用其人力、財力、專業與物資支援災難治理各階段活動。美國聯邦緊急事務管理總署(Federal Emergency Management Agency,FEMA)1990年代開始推廣成立社區緊急應變小組(Community Emergency Response Team,CERT),由全國各地社區居民自願參與組成,在災前、災中、災後參與當地災難管理工作。應變小組成員平時接受各項災難應變訓練,並且從事社區備災工作,當災難發生而專業的救援與應變團隊尚未到達之前,社區應變小組成員可以運用所學基礎消防、搜救、醫療技能,幫助當地受災居民。

二、具有較高的運作時效性與彈性:

災難的情境複雜,經常具有高度的地區差異性,但是政府機關基於遵循依法行政的原則,當既有法規不符合現實情況時,經常難以回應民眾的需求,而公民社會團體則能夠在此時發揮作用,彌補政府不足之處,滿足實質的服務需求。首先,民間團體的運作通常具有較佳的時效性,尤其是在地組織,熟悉當地的環境與情況,能夠激動而迅速地提供符合當地民眾需求的服務,這項優勢在災難緊急救援階段尤其重要。再者,公民社會團體是由個人所組成,成員都有其專長與社會資源連結,民間團體之間在平時也有互相往來,因此在提供服務時,公民社會團體能夠廣泛的連結各類自願性專業人力甚至是募集財務資源與設備以達成目標,而不似政府組織必須依循法定權責分配工作、遵守各項法定程序。

三、運用在地智慧:

社會大眾對於災難的認知會影響個人在面對災難時可能採取的行動。因此,傳遞正確的災難知識給社會大眾是災難治理的重要任務之一。傳統以來,我們所認可與追求的災難知識是來自專業的自然與社會科學權威研究機構,透過嚴謹的研究方法而產生。但是,實際上也有許多災難相關知識是存在於地方與傳統部落,透過世代傳承的經驗累積,人們也以口耳相傳的方式保存,或是只有當地居民才知道的自然環境條件等,都是寶貴的地方智慧。相較於研究機構所產生的具有科學性與普遍性的知識,地方智慧雖然只是一種經驗法則,卻可能較符合居民的生活型態,並請能回應在地的特殊性。這兩類的災防知識都很重要,但是官方的災難體系通常以傳遞專業科學知識為主,地方智慧也不一定能夠被正式災防體系採納,對於地方民眾而言,專業科學知識可能是難以理解或是有距離感的,公民社會團體在此時可以發揮功能,彈性運用這兩類知識,一方面能夠傳遞科學知識給地方民眾,另一方面也發揮其在地優勢,運用地方知識,協助社區民眾進行災難防救的工作。

四、建構社區的災難韌性:

所謂的社區災難韌性(resilience)試紙:一個社區面對常態性或非常態性的災難,能夠建立、維持或是在短暫失序後恢復良好的運作功能。若社區僅依賴外在資源支持災難管理工作,當資源不足或中斷時,社區就失去面對災難的能力,因此當代提倡建構社區任性的策略,強調以社區成員間的互動連結、共享文化資源及認同感為基礎,形成集體的力量,相互支持以面對災難的挑戰。

公民社會組織能夠運用不同方法提升社區災難韌性,其一是以集體的力量協助弱勢族群發聲,引發政府與大眾重視,進而倡議與游說政府實際投入資源強化基礎設施,提升弱勢族群面對災難的能力。其二,公民社會團體能夠進入社區,鼓勵居民參與社區事務,形塑集體風險認知,共同發展災難管理的策略行動,強調社區性的公民行動,不僅僅只是為了運用地方智慧與促進公民參與,藉此過程也能夠累積社會資本,建構社群的集體力量,強化社區得災難韌性與永續發展性。

( 知識學習考試升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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