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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09/13 14:24:04瀏覽1182|回應1|推薦12 | |
繼國、中小學和高中陸續開學之後,大學也紛紛註冊開學了。但是在教育部強力抑制大學學雜費上漲之下,各大學卻巧立名目,以各種代收代辦費的方式,變相調整學雜費用。各校的名目不一、花樣多元,學生們無力回應,只能乖乖繳費。各校差異甚大,有的竟要額外繳交一萬多元的代收費用。教育部既然要管制學雜費的不合理上漲,豈能坐視這種變相漲價的作法?如果坐視不管,豈不是成了不肖大學撈錢的幫凶! 根據報導,大學收費的名目越來越多,包括電腦網路費、語言實習費、教師退撫基金、溫水游泳池費、體育館費、健康檢查費、系費、系學會費、迎新宿營費都列了進去,有學校甚至列了住宿的「預賠費」或保證金!過去,並沒有這些林林總總的名堂,是在教育部嚴格管控各校學雜費用的調升之後才陸續出籠的。而且各校標準不一、差異甚大,明顯的是為了逃避教育部控管之下,衍生出來的「收費黑洞」! 早些時候,我曾在立法院質詢杜部長,「建議」教育部明令各校,所有全部或絕大部分學生都必須繳交的費用全部都必須改列在「雜費」項目之下,列入總額控管之中。只有少部分學生使用的設備,才能以「使用者付費」的原則,要求使用者去繳交這部分的費用! ……但是,教育部,「置若罔聞」!! 最讓人驚訝的是,大學本是「非營利機構」,不必繳交任何的稅賦;但是每年「營運」下來,竟然有不少學校產生大量的「盈餘」;有少數私立大學還真是生財有道,盈餘高達學雜費收入的三成五!這類學校的說法是:學校結餘是希望能累積資金,做為未來大型校舍或設備建設所需經費。這是極度荒謬的說法,因為如果可以這樣做的話,那已經不是「私人興學」,而是「學生興學」了!沒有道理要這些私校學生付出高額的學雜費用之後,不將它們用在這些學生身上,而是為了累積學校的建設費用,卻讓這些繳交高額費用的學生們享受惡劣的教育品質!許多私校的大學生們,一整個科系沒有幾位博士師資,大部分是靠著兼任講師在撐場面,這哪是什麼大學,簡直是離譜到家! 這些匪夷所思的現象,都是教育部門主管過去十年來不負責任的決策錯誤,卻讓目前的私校學生承擔嚴重的後果。所有參與過這些決策的教育官員們,都必須承認錯誤、痛加反省。 我也曾「建議」教育部,如果非營利機構的大學竟然能夠創造出一成以上收入的盈餘時,必須強迫依比例降低學雜費,以避免這種「學生興學」的荒謬現象!而且,每年必須向社會公布各校的學雜費用、盈餘狀況,以及各種重要基本設備的備置情形,以供學生、家長和相關評估團體來客觀評價,提供學生選填志願的參考。而大學的評鑑也必須將這些內容包括進去,並真正淘汰掉辦學不佳的學校;以免各種「學店」繼續創造盈餘,再藉由各種難以察覺的途徑,去中飽私囊! ……但是,教育部,「理都不理」!! 不少「有志興學」的大學,其撈錢手法越來越離譜。包括浮報專任教師人頭、浮報工讀生名額、虛列圖書館購置書刊、以學校經費向董事會成員高價購入土地或建築、要求教師爭取研究經費抽成,甚至於向教育部賴帳,不願繳交計畫結餘款。這些光怪陸離的現象,哪裡像是有志興學的「非營利機構」呢? 以上的大學收費亂象,讓教育部早已成為「教改罪人」! 我最親愛的大學生們,你(妳)怎能還不生氣、保持沈默??? 廿一世紀的知識份子,應有行使「公民不合作權」的思考與勇氣; 同學們,來凱道吧!……我們,都在凱道等你(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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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公共議題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