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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人何以為難女人---- 從一件小故事看臺灣女權的路還有多長要走?
2006/10/09 17:01:43瀏覽846|回應2|推薦6

今日無意間看到一則文章, 基本上我幾乎不看暢銷作家的大眾暢銷書!
況且該作家的文章風格亦非我個人所欣賞的類型!不過今日在網路上
無意間看見吳淡如所寫的"郭昱晴的故事",有感而發遂作此誌抒懷!
我想說的是”姐姐妹妹站起來”!請拒向大男人沙豬主義低頭!

另外,我覺得納悶和生氣的是:
尤清的太座,憑什麼那樣理直氣壯地指使.要求郭昱晴
尤清的公子,諸位讀者,您們說他是個有肩膀的男人嗎?
顯然面對尤母不合理的要求時,他是個沒有擔當的男友,真是蹧透了!
孝順父母不是藉口
蹧蹋與磋跎郭昱晴的青春是事實

此際,郭昱晴終於解脫了
試問一個沒有肩膀的男人,還算是個男人嗎 ? ( 恕我用重話)
這種男人不要也罷!
也希望郭昱晴以後不要再那樣百般委屈,
亦不要助長大男人的沙文主義
由衷奉勸全天下女性
莫為愛情而犧牲了女性最基本的尊嚴和人身自由!

後記:
                               
個人的批判重點不在於政治性的批判,
而是針對女性所受到的差別待遇所作的批判!
更扯的是
還是女人為難女人呢!(媳婦熬成婆的心態,十分不可取)

臺灣女性在傳統家庭中的角色,仍然是弱勢的一群!
身為現代社會的男士,實在應該好好善待女性.尊重女性!
在面臨女人為難女人(貶低女性尊嚴)的同時
男人實不應作個沒擔當的男人(有擔當不意謂不作溝通)
更不應在捍衛女性尊嚴時缺席!
(請注意:是捍衛女性尊嚴,而不是爭取女性尊嚴!)
洗手作羹湯不是女人的天職,家務更非女性的義務!
男尊女卑的顢頇思想,不應再加諸於現代女性身上
家務是男女雙方應該共同分擔合作的
                                                        
親愛的男士們
您們說是嗎?

 

【轉貼】郭昱晴的故事!by - 吳淡如

郭昱晴是前台北縣長尤清的無緣準媳婦

她和豪門第二代談了10多年的戀愛,從高中談到了35歲只有這麼一個男朋友,卻在眾人驚訝聲中分手了。

她遺憾的說,專心修了這麼多年的愛情學分,卻拿不到畢業證書,或許真的沒有緣分。

未嫁先入豪門幫佣

聽她說出分手緣由,我震驚不已:原來,經濟自主、個性獨立、才華洋溢的她,曾經這麼委屈過自己,只為了討未來的婆婆歡喜。

男友是個徹底愛家又孝順的人,母親是家中主宰,她說一,他不敢說二。

男友在大學畢業後到美國讀書,她本來也想用自己工作存下來的錢隨同前往,他媽媽卻不允許,理由是她在身邊,他會讀不好書,還希望她不要繼續拋頭露面在外頭工作,要她搬到家中測試,審核她是不是個好媳婦。

她為了愛,在男友家中接受了數年「未來媳婦」訓練,她要負責做家事、倒垃圾和當未來婆婆的專屬司機,無薪無酬。

熬了幾年,男友學成歸國,訂了婚後,她清晨得起來煮早餐,還不准與他家家人同桌,要等男人們吃完才能上桌。

男尊女卑,她都忍受,婆婆說話也總是東嘲西諷,只因男友告訴她「妳就聽媽的,我什麼都聽妳的。」

一位曾經幹過台北縣長的人,八年的時間就成了「豪門」,真是不可思議,當然他自己沒說啦!

但這是社會觀感不是嗎。

可是就在尤大縣長卸任前的嘴臉,也可以觀察到他是怎麼朝「豪門」之路邁進。

在「豪門」受到這種待遇,她根本不敢回家講。只能偽裝自己過得很幸福。

請男友做事被辱罵

分手的最後導火線只是一件小小的事情。準婆婆要她幫忙買某個牌子的保養品,分贈給她的朋友們,她照做了,那天她開車和未婚夫一起依約定時間將保養品送到婆婆和朋友聚會的場所因為實在是找不到停車位, 她只好請未婚夫代為送進那一家家門。離開後沒多久,她接到了10幾通簡訊,裡頭都是準婆婆的威嚇:「妳好大膽子,竟敢要叫我兒子當妳的佣人!」

「不要再說妳跟我們家有什麼關係,妳沒資格進我家門!」

淚水決堤的她,在一剎那間忽然提起勇氣,打了電話給準婆婆:「不要再威脅我了,我不會再跟你兒子在一起。」

談了那麼久的戀愛,分開當然心痛。

最心痛的,她說,是沒有好好孝敬自己父母,卻把青春歲月貢獻給一個不曾真正接納過她的所謂「豪門」。女人常以委曲求全為美德,但若委曲不能求全,那問題就不在於妳,當感情忍到握緊的拳頭都發抖時,還是得放手。

這裡想到一件有趣的觀點,有些女人說,嫁給孝順的男人,一定錯不了!

在這裡,很顯然錯大了,呵呵。

( 心情隨筆愛戀物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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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引用網址:https://classic-blog.udn.com/article/trackback.jsp?uid=astronomy&aid=483869
 引用者清單(1)  
2006/11/09 11:12 【The Blog of Taitung Girl】 女性主義vs男性沙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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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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無緣
2007/01/15 16:38

識實務為俊傑

如果未來婆婆真的太不好相處 男友又怕母親

我覺得要看清事實 無緣在一起

趕快斬情絲才是真的~!

戀愛不用條件 結婚是需要條件的


A-Li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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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不會是太早同居的後遺症
2007/01/15 16:23

我總覺得女人如果太早同居 (在外同居又還好)

同居在男生家庭中

會不會被婆家看不起~!??????

我們家老爺說同居對女生比較有利

因為如果覺得婆家這邊有什麼不好

可以繞跑 不像辦離婚 那麼麻煩

只是萬老師人美 同居到30歲關卡 婆家還不替兒子提親

我覺得婚事當中就是有跨不過去的考慮(婆婆)

這是我的個人感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