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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11/17 10:40:37瀏覽1086|回應2|推薦19 | |
真不想跟著新聞追著罵, 但是身為女性同胞, 怎麼可能無動於衷! 11月, 本地教會社區推動<夫妻月>. 11月11日為<夫妻節> 因為<婚姻> 是由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結合而成. <婚姻 >是上帝的設計. 所以這個月單身的我,已被動的聽了三堂婚姻講道, 雖然聽得昏昏欲睡, 但有一句關鍵的話, 我聽到時心中萬分同意; 婚姻中的愛情需要"意志"來維持的 ! 這正說明為什麼在教會舉行的婚禮, 一定要在婚禮中頌讀婚約誓詞, 既然是盟約, 就須用意志來策動自己達成與實踐.絕不是單憑"感覺". "感覺"是瞬息萬變, 說來就來, 說去就去. 要是說夫妻之間已經沒感覺, 就可以在離婚前,各自男歡女愛, 那當初何苦要結婚?! 你申訴; "結婚時不知道會走到這步田地." 不要扮無辜, 多少實例, 故事, 書籍......在你們婚前, 婚後充斥. 目前這個世道勸人"貞節守身",是過時的,被嘲弄的 --"Old Style" 就算大部分的人都跟著"感覺"走, 但凡已成為眷屬的有情人, 隨著歲月流逝, 熱情由濃轉淡,就算看在法律面上, 也當尊重疼惜婚姻中的另一半. 既然結婚 ,就歡歡喜喜 ,本本份份做好自己的角色. 世事再轉變 , 婚姻的本質不變. 不要心存狡幸, 因為: 路加福音 12章2節 女同胞除非是被瞞騙, 為了愛自己,千萬不要與已婚的男士糾纏不清. 我無法體會委員夫人的心已傷到什麼程度, 但一想到此君為了這兩個半鐘頭的幽會, 事前是如何背著髮妻, 沾沾自喜喜的費心張羅; 就巴不得狠狠地踹他一屁股! 希伯來書13章4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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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