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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類虐妻
2009/11/17 10:40:37瀏覽1054|回應2|推薦19
真不想跟著新聞追著罵, 但是身為女性同胞, 怎麼可能無動於衷!

11月, 本地教會社區推動<夫妻月>. 11月11日為<夫妻節> 因為<婚姻>
是由一男一女一生一世結合而成. <婚姻 >是上帝的設計.
所以這個月單身的我,已被動的聽了三堂婚姻講道, 雖然聽得昏昏欲睡,
但有一句關鍵的話, 我聽到時心中萬分同意;

婚姻中的愛情需要"意志"來維持的 !

這正說明為什麼在教會舉行的婚禮, 一定要在婚禮中頌讀婚約誓詞,
既然是盟約, 就須用意志來策動自己達成與實踐.絕不是單憑"感覺".
"感覺"是瞬息萬變,  說來就來, 說去就去.
要是說夫妻之間已經沒感覺, 就可以在離婚前,各自男歡女愛,
那當初何苦要結婚?! 你申訴; 
"結婚時不知道會走到這步田地."
不要扮無辜, 多少實例, 故事, 書籍......在你們婚前, 婚後充斥.

目前這個世道勸人"貞節守身",是過時的,被嘲弄的 --"Old Style"
就算大部分的人都跟著"感覺"走, 但凡已成為眷屬的有情人, 
隨著歲月流逝, 熱情由濃轉淡,就算看在法律面上,
也當尊重疼惜婚姻中的另一半.
既然結婚 ,就歡歡喜喜 ,本本份份做好自己的角色.
世事再轉變 , 婚姻的本質不變.
不要心存狡幸, 因為:
掩蓋的事沒有不露出來的;隱藏的事,沒有不被人知道的。
路加福音 12章2節

女同胞除非是被瞞騙, 為了愛自己,千萬不要與已婚的男士糾纏不清.
我無法體會委員夫人的心已傷到什麼程度,
但一想到此君為了這兩個半鐘頭的幽會,
事前是如何背著髮妻, 沾沾自喜喜的費心張羅;
就巴不得狠狠地踹他一屁股!


婚姻,人人都當尊重,床也不可污穢;因為苟合行淫的人,神必要審判。
希伯來書13章4節







 

 
( 時事評論社會萬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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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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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同感
2009/12/16 19:22
認同天路人的觀念!
天路(今日當如何)(ash8051) 於 2009-12-19 23:57 回覆:
謝謝!
畢竟是多元化的社會  "衛道"已經被唾棄與邊緣化了
只能做些保底的呼籲  其實過度放鬆道德的反撲現象
會如同環保問題一樣  等到崩潰的那一刻是全體滅頂
這是最公平以及最不公平的收場

黃冠軍
等級: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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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育」
2009/11/17 21:06
一個巴掌拍不響,人性一但迷失,當然就將糟糠拋在腦後。
天路(今日當如何)(ash8051) 於 2009-11-23 13:59 回覆:
有些男人的理性 始終沒有進化到能超越獸性